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参照“公安部28号令”第8条执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参照“公安部28号令”第9条执行。岗位消防员职责岗位消防员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应认真履行好下列职责:1.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及相关的消防法规;2.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本岗位操作规程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3.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导下,编制和及时更新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告知本部门所有人员并及时报保卫处备案,配合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相关消防演练和活动。4.熟练掌握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台帐(烟感、喷淋、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相关制度,消防活动记录,照片、演练情况等),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工作现状,对异常消防设备及时报修;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5.加强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畅通;6.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本单位消防责任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7.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群众疏散和自救逃生的方法。8.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消防科电话:85012109电邮:xfglk@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