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1.企业(机构、单位)是指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包括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所属企业。2.统战成员在这里是指中央企业中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及其眷属,台湾同胞及其眷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3.统战代表人士是指统战成员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这里主要指在中央企业二级以上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党外高级技术人才、做出突出贡献并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党外领军人物、在县处级以上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组织和统战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统战人士。4.有突出贡献的领军人物是指其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其承担的重大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突出影响的统战人士。5.党外高级技术人才是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企业承担技术研发或科研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6.民主党派成员是指具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身份的人员。7.无党派人士是指无党派身份的有代表性的人士。其中无党派代表人士在这里主要是指在中央企业二级以上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无党派领导干部、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无党派高级技术人才、做出突出贡献并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无党派领军人物、在县处级以上人大、政府、政协和统战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无党派人士。8.党外知识分子是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分子,包括参加各民主党派的知识分子和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在我国现阶段,知识分子一般是指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传播、技术应用、企业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脑力劳动者。9.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指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这里主要指民营参股企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指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等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投资者、资方代理人和新移民等。新移民主要是指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移居国外的华侨、华人。10.少数民族职工是指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的职工(含中共党员)。11.信教职工是指信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五大宗教的职工。12.港澳同胞是系指香港或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即在香港、澳门享有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虽未取得居留权但系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正式移居香港、澳门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香港、澳门正式居民身分证,而不是“临时逗留证”的中国公民。13.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14.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