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为认真做好2020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协提案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承办的提案为载体,以落实民意主导政务,把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收集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我局会办提案于6月13日之前完成提案答复,主办提案于7月17日前完成提案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实现了百分之百,圆满完成了202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对接会上,我局陆续收到15件政协委员提案,其中收到《关于对商家促销、宣传推介及节庆临时活动取消城管审批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398号)、《关于政府公开非敏感数据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270号)主办提案2件,《关于加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332号)等会办提案13件;包括委员来信《关于筹组成立南宁市东盟区场外电子交易所建议》提案1件,承办自治区政协提案《关于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标的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200249号)1件。《关于政府公开非敏感数据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270号)委员提案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退办提案1件。《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建立前置审查制度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133号)委员提案属于许可前监管部门为公众提供食品生产工作信息咨询的范畴,转为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办单位,我局为会办单位。收到提案后,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我局主要领导主抓督办,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我局各责任科室结合全面深入开展放管服活动,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认真负责对待,耐心细致地办理,并以此强化服务意识,助力首都营商环境大力改善和提升。(二)深入探讨,找准问题。我局按照分工对每一件提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与讨论,对政协委员所提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商讨,针对政协委员提出《关于改善和提升南宁市投资软环境的几点建议》、《关于形成全市合力,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建议》、《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等提案,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共识,力争所有问题解决到位。同时,加强与发改委、税务局、食药局、城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在办理过程中,我局采取主动致电征求意见的做法,与提案人电话协商。4月18日,我局提案承办人主动致电联系提案人,了解提案人提出该提案的想法。并与提案人交流经营性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提案办理方案。8月23日,再次主动致电提案人,就提案办理情况再次征询意见,提案人对我局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办复工作表示满意。(四)加强督导,推进办理。接到政协提案后,我局召开提案工作督办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牵头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对办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予以督促整改。二、存在问题少数承办科室只注重面商、答复,不注重工作措施的检查落实和回访征求意见工作。三、改进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继续关注民情、民意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发展。(三)做好续复工作。针对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尤其是要加强提案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让政协委员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