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危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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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圣元乳业“致死门2012年1月11日,媒体报到江西都昌县一龙凤胎一死一伤,疑因食用圣元优博所造成,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将刚走出“激素门”的圣元乳业再次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如何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的本相,对于圣元乳业来讲这又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也无法回避的问题……事件回放2012年1月10日前死者去世后,家属找家家福超市和圣元奶粉经销商,事件开启。2012年1月10日死者家属将江健尸体摆放在超市门前停尸问责,圣元江西分公司主动向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报案,事件升级。2012年1月11日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客服部人员、生产总监表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公司统一向外界发布信息。2012年1月12日圣元发布《20111112BI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所有检验项目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国际董事长兼CEO张亮表示,非常同情遭受了这一悲剧的家庭,与此同时,坚信这是与圣元产品无关的孤立事件,已决定不召回其任何产品。2012年1月13日第三方检测结果出炉,九江都昌县人民政府也对该事件发布公告,江西二套《都市现场》就事件采访了都昌县工商局秦局长,事情得以澄清。危机公关的解读1、承担责任的原则。即无论谁是谁非,都不推卸责任,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表示同情和安慰,并通过新闻媒介向公众致歉,解决深层次的心理、情感关系问题,从而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2、真诚沟通的原则。把自己所做所想,积极坦诚地与公众沟通,对此事件制定统一的说辞。3、速度第一的原则。危机发生后,首先控制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危机的关键,迅速与上游供应商、核心媒体、核心经销商、顾客领袖沟通到位。4、系统运行原则。在逃避一种危险时,不要忽视另一种危险,在进行危机管理时必须系统运作,不可顾此失彼。5、权威证实的原则。极力争取政府权威主管部门,独立的专家机构、权威媒体及消费者代表的支持,不去自己徒劳的解释或者自吹自擂。6、利用趋势原则。根据势态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案例分析1、在该事件发生伊始,当10号死者家属将尸体摆放在超市本口的一幕开始,圣元江西分公司一方面主动向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派出所稳定家属情绪和配合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产品的下架和封存工作,另一方面圣元公司对于家属小孩死亡表示非常痛惜,并称正等待检验结果,若是奶粉问题,绝对不会推卸责任,这种做法很好的运用了承担责任的原则,即对事件发生后就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没有采取回避的态度,而是在对家属小孩死亡表示非常痛惜同时强调不回避责任的态度,避过了舆论的矛头指向。2、在事件进入调查的过程中,圣元乳业通过各种途径传递出一个声音,避免了说辞不统一而让媒体误解的误区,如在事发后的第二天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总监穆喜森表示,该公司将会通过公关公司向外界统一发布信息,对此事不予置评;又如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称,目前所有关于该事件的最新进展都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在此后对事件的进展情况的介绍圣元很好的把握了这个关键点,使真诚沟通的原则得以尽显。3、对于任何一个危机事件的处理速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即危机发生后,首先控制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在这一点上圣元乳业也做的恰如其分,从事件在媒体的曝光到事情的澄清,圣元乳业充分发挥了速度速度第一的原则。首先,从事件发生的11月7日算起到被媒体曝光的11月1日,可以讲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能拿到检测结果,并通过相关媒体、政府官员和政府予以公示,为平息此事件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也是圣元乳业由被动转为主动,其速度之快不言而喻。其次,在“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的年代里,往往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而对于此次圣元事件笔者在百度进行了关于此次事件的搜索,发现对于此次事件的报道相对有限,尤其是一些知名的主流媒体采取了高度一致的克制,未出现过去先入为主的观念,这个一方面表示媒体的成熟,另一方面也很好的说明了圣元在问题出现后与核心媒体之间的沟通,是此事件没有被扩大化传播,将事件的影响力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为事件的解决赢取了时间。4、过去很多企业在危机出现后,企业往往采取的方式或是自己为自己辩解、或是以企业一己之力为消费者澄清事实、或是只重视所谓的大媒体、大政府而忽略当地媒体、政府力量,在此次事件圣元采取的方式缺有所不同,一方面圣元终声称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并在2012年1月12日通过公司网站公布企业《20111112BI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奶粉根据GB10765-2010检验出厂检验所列所有检验项目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另一方面圣元也积极借助外部权威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力量作用来为自己验明正身,但是,与其它企业不同的是,在此次事件的解决中圣元没有忽略当地媒体和当地政府的作用而是积极依靠当地媒体和政府还原事件真相,在随后13日第三方检测结果出来后,圣元乳业先选择使用的是当地媒体江西二套《都市现场》播报采访都昌县工商局秦局长和九江都昌县人民政府对该事件发布公告两的形式,借助当地政府官员和当地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为自己澄清事实,可以讲对该事件的澄清依靠当地主美媒体、借助当地地工商局局长的声明以及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充分的展现了圣元乳业充分发挥了权威证实的原则,另一方面来讲相比较其他企业只重视所谓的权威媒体而忽视当地媒体和政府的支持圣元无选择了更明智更有效的方式,圣元此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也为迅速平息此次事件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5、任何一个危机事件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对于任何一个危机事件的解决也不能只靠单打一的形式进行解决,否则,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就会因为考虑不全而陷入顾此失彼的境地,这是解决危机需要坚持的系统运行原则,在此次事件前后从事件开始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积极行为,以及在事件调查过程中圣元的一系列声明如:圣元国际张迎和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的只字片言“死亡是很严肃的事情。”,“孩子为什么死亡,我们还是觉得应该等政府和权威部门有一个结果出来,或医院的死亡报告出来,才能真实的了解是什么原因。”,“我们的产品都是经过检测合格才上市的”“。又如圣元国际董事长兼CEO张亮表示,坚信这是与圣元产品无关的孤立事件,已决定不召回其任何产品以及圣元奶粉及时公布质检结果和及时利用当地权威媒体和政府的表态。可以讲圣元奶粉此次危机公关中所表现出来的前所未有的自信和此前“激素门”事件截然不同,其所采取的恰当措施都为为圣元此次事件的解决加分不少,同时也说明了一个企业对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和自信6、在此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圣元利用趋势原则,根据势态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如在事情进展中的声明称:“我公司对同批次产品留样进行的自检完成,结果显示微生物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自此,加上元月12日公布的产品追溯核查结果,我公司完成了自身能够做的全部自查工作,事实再次说明九江都昌男婴死亡事件与公司产品没有关联以及一些相关各项公关措施,尤其在事情事实澄清后,圣元及时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称:“九江都昌政府在江西电视新闻发布:权威检测结果已出,圣元奶粉合格,与孩子死因无关。”并在一些其它相关媒体如:网易财经《工商部门为圣元正名、龙凤胎一死一伤事件与奶粉无关》、新华网《权威检测结果还圣元奶粉清白!》、新华报业网《圣元奶粉最新事件结果:质量才是硬道理》、新浪博客、大周网《圣元奶粉检测合格婴儿死因与奶粉无关》等正面文章为自己证明和消除事态的后续影响。总结此次圣元危机事件能够得到圆满结局,可以讲得益于在此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圣元乳业很好的把握了这些原则,并积极运用到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案例二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回放家乐福集团,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2011年1月中旬,据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连续报道家乐福玩价签戏法,价签上标低价,结账时却收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家乐福超市虚假促销,被消费者质问却百般狡辩。此次家乐福欺诈消费者的事件,引起国家发改委的高度重视,经查实,家乐福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确实存在多种价格欺诈行为。虽然家乐福多次发表声明,但难以挽回消费者的信心,仍有多家店关闭。案例分析1、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THEMATTER)虽然在事件发生之初,家乐福未做出回应,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处罚和媒体的一再逼问下,家乐福连续发声明来对其欺诈行为向公众表达歉意,同时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并承诺按照法律程序接受处罚,在广州等城市设立“价格中心”,邀请消费者监督员从外部进行监督,使用电子标签等一系列补救措施,承担起企业应尽的责任。2、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事件发生后,家乐福方面一直未做回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处理后,才发表声明,并多次修改声明内容,这一系列举措,显得诚意不足。在其后的诸如建立“价格中心”,邀请消费者监督的举措出台后,并没有赢得公众对期的消费信心,自2010年7月起至2011年7月,已有四家门店关闭,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与“欺诈门”的联系。3、速度第一原则(SPEED)1月18日起,媒体对家乐福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的连续报道,同时多家媒体也争相转载此事件,但家乐福始终没有回应,并且公关部总监电话始终无法接通。直至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调查命令后,才先后发声明回应并推出一系列措施,即便如此,事件的影响也已经无法挽回,截止2月22日,涉案超市门店达19家,罚款总额950万元。4、系统运行原则(SYSTEM)公关部总监陈波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询问家乐福其他门店的结果也都是出奇的一致,都是告诉出于公司的规定,对外发言的只能是新闻发言人陈波一人。并且在发出声明后一再进行改动,在此期间,又发生公共关系负责人不堪重压,离职出走。事件发生后直至3月,家乐福中国区总裁兼CEO罗国伟不得不出来对事件进行公开回应,这一系列的超常规行为,无不证明家乐福缺乏合理的应对体制。5、权威证实原则(STANDARD)自始至终,也没有权威第三方对家乐福的表现表示认可,尽管事件发生后,家乐福采取了邀请消费者监督的举措,但消费者的信心并没有因为道歉而被挽回,截止到2011年七月份,家乐福已有四门店被关闭。案例三·酷六“裁员”风波事件回放2011年5月,酷6称为了提高效率,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裁员20%左右,全部为销售部门员工,引起广大员工的不满。此事件后逐步升级,上海办公室的女员工遭到打手殴打,员工表示继续在办公室维权战斗;酷6北京地区被裁员工集体向海淀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递交投诉书,正式提请政府部门介入调查。2011年5月26日零时45分,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此作出裁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认定酷6网“5.18裁员事件”为违法行为,确认此次裁员无效,责令酷6网于2011年5月30日前限时整改。与此同时,酷六高层达成和解案例分析1、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THEMATTER):突击裁员,大量裁员,使员工始料未及,同时宣称公司裁员属正常且理性的管理行为。固然裁员属企业正常行政手段,但是如此大规模的裁员,且没有任何通告性质的裁员,无视被裁员工的利益的行为有失企业水准。最终劳动部门的一纸裁决下来,酷六积极自查改进,承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员工的离职问题。2、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在事件发生之初,对外声明称裁员属于正常管理行为,谴责员工的煽动闹事,制造谣言。突击裁员已经给员工带来了重大情绪上的伤害,而这样的一种定性再一次使员工抗议升级。之后,通过劳动部门仲裁,企业高管与抗议员工面谈,开放沟通表达和解意向,使裁员风波得以缓和。3、速度第一原则(SPEED):酷六裁员,引发高管抗议,第一时间组织谈判,力图在内部将问题解决。在“暴力裁员”网络扩散后及时发表声明,并进行内部沟通。在劳动部门认定其裁员是违法行为时,主动表示承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员工离职问题。4、系统运行原则(SYSTEM):在裁员危机中,酷六做了如下工作:1、谈判,通过双方交涉来达到解决分歧;2、企业高管通过内部沟通安抚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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