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办督办工作制度为了切实抓好医院党支部、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医院管理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催办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医院党支部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要求交办、催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二)医院及上级有关部门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三)医院领导批示或者口头交代的其他要求交办、催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四)需要催办督办的其他事项。二、催办督办的工作要求(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仔细的原则,按时完成催办督办工作;(二)坚持保密原则,对催办督办中的涉密事项严格保密;(三)催办督办过程中,催办督办工作人员要加强与被催办督办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四)催办督办事项要有明确的办结结论。三、催办督办的工作方式(一)催办督办工作由院办公室主管,具体安排人员负责催办工作。(二)对重要会议要求交办的事项、院领导要求交办的事项,由办公室及时了解情况,明确事项的具体内容、责任人以及办结时间。(三)采取发催办督办单或电话以及当面催询等形式开展催办督办工作。(四)办公室根据催办督办工作的情况,每周进行汇总报院领导或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时限性很强的工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免贻误工作。四、催办督办的工作程序和办结标准(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催办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催办督办本科室的来文来电、领导批示以及其他交办事项的办理。(二)各部门在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催办督办通知后,要认真研究,按照院领导的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妥善解决,并及时沟通情况。在完成任务后,及时向分管院领导以及办公室进行反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的事项,要将文件执行情况,如相关报表、计划、方案、总结等,按文件要求进行上报,并报办公室备案;以催办督办单形式交办的事项,要有书面材料反馈至办公室备案;以电话或当面催询方式交办的事项,应及时对办理情况进行口头反馈。不能按时完成的,要主动向布置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办公室说明情况。(三)催办督办办结标准:属于布置工作类的事项,以印发了有关文件、召开了有关会议等为办结标准;属于工作汇报、调查研究和情况说明类的事项,以形成并上报有关文字材料、有关报表等为办结标准;属于资金审核、指标类的工作事项,以确定是否下达了指标文、拨付了资金为办结标准;其它工作事项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办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