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为了做好施工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增强施工生产过程中应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同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控制事态发展状况,以达到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确保国家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因此,我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保护人员、财产和生态安全优先的原则,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方针,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给企业员工和住地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和生活环境。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我们就应该全天候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确保应急行动能够有计划、有组织的顺利进行,为了有效的避免和降低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应急救援工作一定要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而《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就是我们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方针,因此,应急预案是我们一切救援活动的先决条件。(一)高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随着工程的进展,土方开挖与填方、高空作业施工逐步展开,做好高空作业的安全工作至关重要。高空作业是一项危险性大,要求条件高的工作,所以参加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施工安全,我们就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1、预防高空作业坠落事故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凡高度达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凡有禁忌证者及时调离高空作业。设置安全防护栏、防护网、满铺架板、盖好洞口等。高度在4m以上时必须架设水平安全网,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绳长度应控制在1.2-2m,使用3m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挂钩应挂在连接环上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和更换。高空作2业的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皮鞋进行作业,防止作业时滑落。2、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2.1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标准搭设,搭设前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人员必须保证“三宝”齐全。2.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紧螺栓,不得用铁丝绑扎。2.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少于30cm,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高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如受条件限制,无法和建筑物固定时,要设好揽风绳,用地锚加固好。2.4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必须满铺、牢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接头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小于20cm,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易破碎的物品。要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脚手板必须用铅丝绑牢,形成整体。2.5拆除脚手架时,自上而下按顺序施工,拆架子时要设架子拆除禁区,设专人监护,上方作业时禁止现场人员进入禁区。2.6登高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2.7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篮。3、高空作业照明夜间高空作业要保证足够的灯光照明,照明电和动力电禁止直接架设在钢管脚手架上,防止电线破损导致施工人员触电。照明设备应安置多方位照射,防止有光线死角引起不安全事故的发生。4、高空作业现场标识高空作业现场标识牌要标识明确规范,地面和高空都要有对应的标识牌,如:“小心落物”“小心碰头”“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等。标识牌要标识在明显的地方,3以便于施工人员能随时提高警惕,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5、高空作业禁令5.1年龄不满18周岁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5.2患有心脏病、贫血病、高血压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5.3酒后禁止从事高空作业。5.4凡遇6级以上大风、暴雷雨等天气,禁止露天高空作业。6、事故发生应急响应在现场高空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现场第一负责人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各应急小组立即执行其相关责任,及时联系相关机构或部门负责人。首先组织人员将受伤人员送至距离较近的进行救治,调查组到现场调查事故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防止将事态扩大或事故的再次发生。7、恢复生产待事故调查清楚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恢复生产,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事故处理完毕后,预案编写人员根据本次预案的实施情况对预案进行总结补充和修改。(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预防措施1.1根据对事故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具体情况,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范措施,严格管理,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1.2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由项目安质部牵头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施工场地重点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安装安全防护设备。1.3及时与地方公路部门联系,在公路上距离施工场地100m、50m位置设置安全行车4警示牌,必要情况下公路两端设专人防护指挥来往车辆,防护人员佩戴标准的防护用品。1.4对司机进行上岗前安全行车培训,加强司机安全行车意识,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1.5加强车辆检修保养工作,禁止车辆“带病”作业。1.6与施工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建立急救组织,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2、事故发生应急响应2.1既有公路出现事故后现场人员根据预案演练所掌握的知识,正确应用按预案内容,灵活掌握,实施有效的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地的抢救小组立即就近组织抢险队员到达出事地点,维护现场秩序,设置防护,疏导车辆。救护队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组织急救用药品、担架,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队员,配合当地急救中心一起进行抢救。物资队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按照事前安排的物资存放地点,就近组织抢险营救物资。2.2施工便道出现事故后,抢险小组要根据所接到的报告,组织营救物资赶赴现场进行营救。并尽可能的疏通道路,保证施工车辆正常通行。3、恢复生产待事故调查清楚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恢复生产,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事故处理完毕后,预案编写人员根据本次预案的实施情况对预案进行总结补充和修改。(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预防措施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等意外现象的发生,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5消防措施。1.1向所有参建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1.2在所有施工场地都要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1.3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安设消防器材。1.4施工用电线路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按要求配置线路,所有电气要有漏电保护器,要有接地装置。1.5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和使用明火。1.6山区附近修建的材料库区,要在库区和周围的山林之间做好隔离带,防止发生连锁反应。1.7施工车辆进入油库加油时,必须熄火后才可以加油,加油作业不准使用容易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非化纤的服装。1.8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1.9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资料中。1.10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1.11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5.1.12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1.13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1.1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6施工安全。1.1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1.1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1.17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安全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1.1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1.1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1.20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1.21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安全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1.2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经理为组长,施工和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23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1.2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1.25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7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大检查,每季度对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并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1.26办公地点及施工现场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现场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1.27对从事电工、电气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操作。2、事故发生应急预案2.1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通知各施工单位的联络员,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如火势很大,抢险队伍不能控制,要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寻求援助。2.2抢险队伍达到现场后,要辨明火灾原因,切断火灾源头,隔离火灾现场,切断电源,移走火灾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势蔓延。组织人员在消防部门的领导下,配合消防部门共同灭火。2.3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疏导被困人员,联络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利用专用救护车辆护送到当地急救中心。2.4物资部门根据火势的情况组织器材,保证消防用品充足,满足灭火要求。如果灭火器材不足,要立即联系相邻单位及当地消防部门,寻求帮助,保证灭火行动顺利完成。3、恢复生产火灾被灭后,抢险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现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待事故调查清楚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恢复生产,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组织教育员工。(四)环境保护应急预案81、预防措施1.1配备水车,解决施工时造成地下水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