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内蒙古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来源】【时间】2010-09-16内发改费字[2010]2068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以来,对于规范消防电气检测服务收费行为,推动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各地试行情况,经进一步调研,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收费要严格执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委托和有偿服务原则,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可靠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二、消防电气安全检测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规范检测收费行为,无检测委托书、或不出具检测报告的,不得收费。严禁检测单位强制服务收费,因检测单位责任需要复检的,不得另行收费。三、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检测单位要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登记手续,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检测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0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后,各地收费标准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此前下发的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文件一律废止。附:内蒙古自治区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标准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附:内蒙古自治区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标准序号检查检测场所分类收费标准一类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美容美发按摩中心、餐厅、超市、商场、移动通讯、电信局所、邮政局所、宾馆、饭店、培训中心、计算机房、银行、旅社、招待所、影剧院、录象厅、文化馆、礼堂、保龄球馆、室内市场、机场、车站、金融证券、保险公司、医院、易燃易爆厂房、发电厂、健身场所、茶楼2.0元/㎡二类科研机构、影视台站、摄影棚、演播厅、文物古建、写字楼、综合楼、办公楼、展览展销场馆1.8元/㎡三类工矿企业、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书城)、实验室、人防工程、地下场所、库房、可燃气储配站1.5元/㎡四类党政机关、中、小学校、托幼园所、公园、室外市场、住宅楼福利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服务企业、事业单位)0.5元/㎡六类加油站、加气站、小型可燃气体储配站(贮量30m3以下或占地面积600㎡以下)1200元七类100㎡以下的场所500元备注(一)每次检测按实际建筑面积收费。加气站、加油站按消防保护场所收费。(二)检测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后须进行复检的,根据工作量按初检费用的30%—50%计算。(三)每次检测不足300㎡建筑面积的按300㎡计算收费。(四)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按每支、次60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