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本工程的安全防护原则,是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对建筑业造成伤害的“四大隐患”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死亡、机械伤害”进行防护,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除了注重改善工人的工作、生活环境,体现人文关怀以外,始终把整个施工现场以及材料加工场的安全管理作为承包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司将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使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最终实现事先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安全目标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工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6‰以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确保本工地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l、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天津市及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2、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二、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系统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要求,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把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内,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为此,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领导,并且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各专业工种均配备兼职安全员,使整个施工现场组成从上到下,专人负责。三、消防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企业和员工的财产与生命的安全。2、职责保卫科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分管其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工作程序(1)消防工作的策划:保卫科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项目经理部按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建现场义务消防队,有领导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表。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四区合理布局,临建间距符合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须搭设临时建筑物时,应事先向公司提出,并向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搭建使用。(2)消防设施与器材的管理施工现场的库房、伙房、宿舍区、办公区、变电室、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区、电器设备和其他有火灾危险的重点部位,要配备合理有效的消防器材。每个施工现场应配置不少于18具的4KgABC型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晒、防冻措施,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登记,每半年填写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登记表》,每月检查记录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各重点部位要有防火警示标志。执行《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标志》。(3)电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需要,配置相匹配的变压器、线路、灯具、电动工具、电热器具等,不得超负荷运行。施工现场临建内一律采用低压(36V)照明。接线处不能裸露,严禁私拉乱接,灯头不得用易燃物遮挡。使用电热取暖器具时,应单独敷设线路,严禁与照明线路混用,并与可燃物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离。仓库库房照明不得超过60瓦,照明开关要采用空气开关并置于库外。临时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要采用防暴型照明、通风设备和开关,并有足够的泄压面积。电器设备、电闸箱周围及下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明火作业管理明火作业人员需持《消防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明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到项目经理部办理《明火作业审批证》。明火作业前应对操作面内的易燃物认真清理,设监护人,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监护人应填写《动火监护记录》(津建安表18)。高处作业时要配备防火花飞溅的接盘,下方应设阻燃设施。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电焊工具应撤出操作面,按规定存放。对现场搞好清理不留隐患。(5)消防检查:保卫科负责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施工现场的消防自查应每天进行,检查情况填写《公司治安、消防日常检查记录表》。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消防隐患,应视风险大小分别向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消防检查工作提示单》和《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应采取的整改防范措施。并在整改期限到达时进行复查,若整改完毕,检查人员应将整改结果填入复查结果栏内,若整改不彻底,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直至隐患整改完毕。(6)各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灭火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和一旦发生火情,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置。(7)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电工、焊工、炊事员、队伍负责人依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项目经理部依法应对各民工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填写《分包单位人员消防培训会签单》。(8)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视情给予奖励或处罚。(六)消防器材配置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对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控制灾害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及我市、集团总公司对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置的规定,制定本规定。2、职责保卫科是施工现场及固定单位灭火器材配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的防火员负责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3、工作程序(1)灭火器材配置的部位和最低数量1各施工现场至少应配备ABC型4公斤干粉灭火器18具。配置部位与下限数量为:a.工地临建(生活区和办公区),每60平方米面积应配置1具。b.各类仓库,每个库应配置2具。d.总闸箱,应配置2具。e.各分路闸箱,每个闸箱应配置2具。g.每个伙房应配置2具。h.机械和对焊棚,每个应配置2具。j.易燃材料堆放区,每100平方米应配置2具,消防大桶2个。k.每个值勤室应配置4具,做为机动。m.每处焊活部位,应配置2具。2灭火器材配置的位置a.一个部位配置2具的,应存放在专用消防箱内。b.临建灭火器材配置时,应设置在临建外,距保护目标不得超过15米。c.配置的灭火器材厂牌标志数据应朝外。d.设置位置既要便于取用,又不能堵塞疏散通道。e.灭火器材的悬挂高度,顶部离地1.5米以下,底部距地0.15米以上。f.如果灭火器材设置位置较隐蔽,应在明显处设置指示性标牌。g.施工时,除按本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外,还应设置与生产同用的灭火给水系统。施工灭火给水系统,应具备6立方米以上的蓄水池,2寸以上出水口的水泵和2寸以上直径的立管。水压要达到作业面高度,出水口要达到2米远充实水柱,压力不足时,要设置中途加压泵。3灭火器材的管理与保养a.工地灭火器材由项目防火员负责管理和保养。b.对灭火器材和灭火给水系统,要有防潮、防冻、防晒、防雨等措施。c.项目部防火员应经常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对已经使用过、损坏或过期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更换。保卫科应每月检查记录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每半年填写一次《应急设备、器材登记表》。四、安全保护设施管理规定1、目的使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防护设施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减少环境污染。2、职责公司生产经理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导工作。公司安技科是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负责各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和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和日常管理。3、工作程序(1)范围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根据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和作业环境的需要,设置临时性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临边防护栏杆、沟坎、安全通道、交叉作业的隔离防护棚等。(2)制作与采购公司安技科和会同技术科分别负责组织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研制工作。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制作。绘制图纸,并列入《定型工具式安全设施图册》内。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制作完成后,由公司的安技科、技术科、制作单位、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联合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台帐》。采购生产安全设施,应首先审查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具有生产许可证、安全合格证、检验许可证。选择合格的厂家进行采购,并将“三证”复印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3)设置与移动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报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应事先填写《移动生产安全防护设施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当工程竣工不需要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及时退还仓库集中保管。(4)维护和检查公司安技科在定期检查和抽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防护设施时,检查结果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应下发《隐患通知单》(津建安表4),整改情况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津建安表5),公司安技科对整改结果负责复查。项目经理部专(兼)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有效。五、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本公司施工现场道路和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安全,满足环境要求。2、职责公司保卫科是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本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3、工作程序(1)道路管理项目经理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应做硬化处理,大门口处根据现场情况一般铺设不少于30米的砼地面,道路两侧设排水沟,并应在工地大门口设置机动车冲洗设备。施工主干道应为循环道(双车道)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米,特殊情况可在10米左右,道路要有良好的照明。施工现场道路不得随意挖占,需挖沟作业的应设置防护围栏,夜间有红色警示灯。凡有人员通过的路段道路横向开挖时,还应架设行人便桥通道,两侧应设双道防护栏杆,保证行人的安全。对施工现场的主干道,应定时喷水、清扫,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2)交通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限时速5公里的禁令标志。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道路两侧设置相匹配的指示、警告、禁令标志。(3)车辆管理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有车质年检合格证件,尾气排放与噪声有检验合格证。严格禁止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进入现场的摩托车、自行车不得在施工作业区域内穿行,存放应设置存车棚。(4)场内运输超高超宽运输时,作业单位应专人提前查看道路,在确认无障碍后,专人引领,方可运输。场内车载货物运输时,应对车载物体采取固定措施后行驶。运输货物在车上应合理装放,保持车体平衡。(5)管理与监督项目经理部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对入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现场交通经常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及时向责任单位反映并有复查。六、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的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1、安技科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及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保管和管理。2、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3、安技科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的需要,制定使用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安全标志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