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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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备案表施工单位: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号:二标监理单位:丽水市丽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号:浙路(GL)10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监制致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我方拟将本合同段的以下专项工程进行分包,分包人资格条件经自查符合规定,分包合同已经双方协商一致,现上报分包人情况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等资料,请予以审查备案。附件:1.承包人自查情况报告;2.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含合同附件);3.分包人资格条件资料:a)分包人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b)分包人注册资金凭据;c)分包人近年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d)分包人拟投入的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表、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e)分包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f)其它材料。项目经理(签字、公章):2017年月日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分包单位名称拟分包工程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拟分包施工工期(年月~年月)隧道、路基、桥梁温岭市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备案意见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劳务合作情况确认表项目名称: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承包人: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号:02劳务合作企业名称劳务合同号人数劳务合作内容劳务合同金额(元)劳务合同备案情况劳务企业资格符合情况温岭市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2LJ-2017隧道、路基、桥梁已备案符合自查汇总监理核查意见业主核查确认意见注:附劳务合作合同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工程劳务分包自查报告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二○一七年二月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关于工程劳务分包自查报告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1]685号文《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2]253号)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工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于2016年08月22日制定工程劳务分包策划书,经过严格的审批及招标竞选谈判活动,于2017年01月15日同温岭市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签订了《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劳务分包合同》(编号:42LJ-2017),工期24个月,现已进场进行前期的施工准备工作。现将我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劳务分包制度建立及劳务分包管理情况1、根据公司《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项目部结合实际,成立了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项目部工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专职人员管理,以加强项目部的分包管理工作和规范外用劳务工行为。2、依据公司《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项目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劳务分包商的原则,经过对分包商资质、质量、安全、环境保证、投标报价等等严格审核及对分包商实地考察之后,确定与温岭市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签订《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劳务分包合同》。3、按照《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要求,我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建立了分包商资源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并将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基本资料进行登记备案。二、合同管理及其履约执行情况1、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对分包工程进行了分包策划,具体策划工作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和各部门成员商议共同完成,技术部形成劳务分包立项计划,合同部根据分包立项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选择资信良好的分包商。2、项目部在分包项目计量结算过程中,严格按照计量原则、计量程序及规定的时间段结算、支付。项目部综合考虑营地建设进展及项目即将开工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分包结算适宜,大大降低了对内经营管理的风险。3、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责任双方的行为不违背合同约定,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三、施工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1、在营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技术部对分包商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要求分包方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点部位或工序施工中实行技术员旁站指导。2、工期管理方面。项目部要求分包商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生产。项目部工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定期分析,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营地建设顺利进行。3、质量管理方面。在项目部质检人员日常巡检过程中,质检人员对错误的施工工序进行了现场指正,并对质量薄弱部位要求加固处理或返工处理。竣工验收时,组织技术人员及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对营地房屋建设主要部位进行了细致验收检查,不合格者一律要求分包商返工修复或重建。营地建设过程中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4、安全生产方面。为切实做好我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实施,我方同分包商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严肃且明确地要求分包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项目部多次对分包商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生产安全,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四、项目劳务管理及其他条款的履行情况1、项目部为切实保障每月分包商雇佣人员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项目部在分包队伍每月结算时,暂扣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分包方不按时发放雇佣人员工资时支付民工工资,至竣工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发生。2、对分包商的人力资源状况及持证上岗情况及时进行有效监管。严格控制分包商人员的更替和流动,对其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时刻检查落实其“持证上岗”和劳动防护情况。3、为确保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我项目同分包单位签订保廉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协议,无违规情况发生。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本区域河流属好溪水系,本区域河道多为溪流型河流,雨季河水位暴涨,流速大而凶猛,枯水期水流小而平缓;洪水期、枯水期流量变化大。综合考虑各项环境因素,应进一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人身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防火、防汛、防台风”的安全教育。2、针对分包商施工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存在周期长、次数少的情况,项目部工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同日常技术交底结合起来,确保分包作业顺利进行。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工程二标项目部2017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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