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勤管理制度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2、职责:2.1、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2.2、办公室人事职员负责监督、审核及统计汇总公司员工的出勤情况;3、工作时间规定:3.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2、中午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3.3、周日休息;4、打卡制度及相关处理规定:4.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4.2、员工在上述规定打卡时间以外(无论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时也应打卡,以保证准确进行考勤统计。4.3、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当事人200元,再次加倍。4.4、非正常出勤情况处理①因出差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登记表》,经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执行;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执行。③漏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请假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确认非正常考勤情况,经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职员下月初将《请假申请表》附在考勤表送财务正常发工资。④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5、到岗、离岗时须如实进行考勤打卡登记,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6、考勤统计: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考勤周期为本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总经理签字确认。7、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7.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内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迟到、早退不得超过3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资中累计扣除。7.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8、旷工的处理规定:8.1、凡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休假、以虚假理由请假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岗的情况一律视为旷工。8.2、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旷工以日工资的双倍为标准进行扣罚。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四日的(即32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9、请假审批:员工请假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9.1、员工请假审批权限情况审批请假天数≤3天3天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0、事假:10.1、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10.2、员工零星事假按请假时间累计计算,满八小时为一天。10.3、员工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过十四天者,影响年度的调薪晋级及年终奖。10.4、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工资。11、病假:11.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公司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11.2、员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急诊除外),交人力资源部备案。11.3、员工因急病不能上班,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主管,过后及时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以小时为统计单位。12、其他:其他事宜以国家《劳动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