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9概述:在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总体上有以下几个特点:(1)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十一五”时期,虽然每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在下降,但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2019年共发生事故627起、死亡772人。(2)较大以上事故仍然较多“十一五”期间,全国较大及以上事故年均发生33.2起、死亡138.6人。尤其是2019年较大及以上事故出现反弹,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9年分别上升了38.10%和37.36%。(3)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主要问题:未建立起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关键的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须体现企业上。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给出了基本的规范和要求:具体包括13个方面内容:一、安全管理目标二、安全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三、安全管理制度四、安全教育培训五、安全费用管理六、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管理七、安全技术管理八、分包单位管理九、现场安全管理十、应急管理十一、事故报告和处理十二、安全检查和改进十三、安全考核和奖惩有关说明:十三项方面的内容之间相互关系: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管理制度→①教育培训管理②安全费用管理③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④安全技术管理⑤分包单位管理⑥施工现场管理⑦应急救援管理⑧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⑨安全检查管理⑩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编制背景、依据、适用范围、意义(一)《规范》编制背景(二)《规范》编制依据(三)《规范》适用范围(四)《规范》的意义(一)《规范》编制背景1、形势的要求2、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至二〇〇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二)《规范》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2、《安全生产许可条例》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规定》4、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性文件(三)《规范》适用范围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2、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四)《规范》的意义1、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2、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3、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的主要要求(一)总则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本规范。(目的)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立健全,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适用范围)1.0.3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术语2.0.1建筑施工企业constructioncompany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道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2.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principalofconstructioncompany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副职领导。2.0.3各管理层management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管理体系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面。2.0.4工作环境workingcondition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2.0.5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0.6隐患hiddenperil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危险源。2.0.7风险risk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2.0.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DivisionalWorkSubdivisionalWorkwithHigherRisks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2.0.9相关方Relatedparties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中介机构、分供(包)方,以及其从业人员及家属等。(三)基本规定3.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3.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3.0.4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配备或制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有关说明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发生事故后可能承担的法律结果:1、主要负责人包括哪些人:法人、总经理、安全总监(或者主管安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2、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3、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负责人的法定安全职责一、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四、对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发生事故后可能承担的法律结果:1、安全责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2、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项目负责人法定安全职责一、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二、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四、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五、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法律结果:1、安全责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26条规定。2、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法定安全职责1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3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及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法律结果:1、安全责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2、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企业技术负责人法定安全职责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四)安全管理目标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企业年度及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并应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应根据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五)安全生产组织和责任体系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1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应承担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互相配合,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5.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工作内容;2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应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持证审核等工作内容。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安全操作规程;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2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7.0.7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