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商业物业运作模式探索现代商业物业是指由专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实施分离,用于从事商品销售、休闲、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建筑物,它在国内出现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主要区别于沿街为市、自主经营的传统商业物业。随着商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国际零售、家居、餐饮等商业巨头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进军中国市场的步伐,对商业用房的需求剧增,从而大大推动了国内商业物业的发展。现代商业物业的运作广泛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城市规划、建筑、投资、金融、商业、消费者心理学等各大领域,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崭新课题。一、经营式与产权式商业物业的运作模式比较经营式商业物业是指由专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而物业产权适应经营的需要实行统一归属、未进行拆零销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可以实施分离,用于从事商品销售、休闲、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建筑物,它主要区别于产权已拆零销售的产权式商业物业。它的进一步细分主要以其租赁的方式为依据,分为整体租赁和分零租赁两种方式。产权式商业物业是指由专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而物业产权为了回笼资金的需要实行拆零销售,而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可以实施分离,用于从事商品销售、休闲、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建筑物,它主要区别于产权未进行拆零销售的经营式商业物业。它的进一步细分主要以其租赁的方式为依据,分为整体租赁、分零租赁和整体分零租赁相结合三种方式。1.两者的共同点表面上产权式商业物业追求的是短期利润最大化,经营式商业物业追求的是长期利润最大化,但实际上两者的长远利益都在于经营是否成功,共同点就是“经营为先”这个原则。对产权式商业物业而言,即使开发商赢取了短期的丰厚利润,如果经营不利,投资者纷纷套牢,这对开发商的品牌和长远发展是很不利的。首先必须考虑消费市场,只有准确的市场经营定位,商铺才能生存发展,经营商家才能赚到钱,投资者才能有回报。投资者作为弱势群体已经开始觉醒,开始为自己的投资回报和收益寻求保障。开发商要想赢得投资者的信任,顺利销售产权,必须加强招商、经营、管理的力度,把市场盘活,真正让投资者得到回报。而对于经营式商业物业的开发商而言,追求的是未来资产的增值,这恰恰只有依靠经营的成功、人流量、销售量的提升方可达到。2.两者的不同点比较(1)两者入市的出发点不同产权式商业物业的产生和返租回报模式的出现其实是开发商为了解决大面积营业用房的消化和资金的回笼,在这样的前提下套现是首要的。经营式商业物业则注重项目入市后的经营状况和物业升值,该类型的商业物业需要依靠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和较为成熟的人流物流环境,在此基础上,对所经营的业态业种以及经营环境,经营档次进行升级,从软硬环境两方面入手,提高项目的市场认知度,形成以其为中心的新商圈,从而提升项目的商业价值和发展前景,达到商业物业自身的不断增值,最终实现长期的利润最大化。(2)两者招商的侧重点不同产权式商铺的招商工作主要侧重以主力商家的入驻来带动项目的销售,招商成为开发商是否能成功吸引投资者的关键因素,而大量的商业地产项目推出,使得大型零售商家的可选择空间极大,具备较强的谈判实力。而开发商处于劣势,一般要牺牲巨大的租金收益作为招商的条件,成功引进能获得投资者认可的主力大商家就意味着项目操作成功了一大半,开发商所希望的短期利润最大化也成为可能。经营式商铺的招商更为复杂,不仅需要引进知名商家作为核心主力店,同时也必须依靠众多的小经营户才能实现实现项目的规模化经营。因此,该类型商铺的招商侧重以良好的经营环境带动同一业种范围内的多品种,多档次的经营。(3)两者的推广方式不同因为整体经营定位的要求,产权式商铺与返租模式的结合具有必然性。返租是一种短期的操盘方式,为了迅速回笼资金,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招商、推广、市场预热,直至通过媒体轰炸达到市场认知度的最大化,配合全民投资的理念,实现短期利润的最大化。经营式商铺则不需要过多的借助媒体的炒作,而是有针对性的锁定目标经营商家群体,进行有效地信息传递,完成招商行为。二、未来商业物业发展的探索1.商业物业运作模式的演变(1)返租模式将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对于国内商业地产的投资者来讲,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小投资者,都不得不暂时面对融资渠道匮乏,资本市场发展不充分、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缓慢的现实。对开发商而言,返租模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短期行为,相当于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一次再融资,其融资成本明显较高,且涉及面广,后遗症多,社会影响大,风险极高。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返租模式类似于一场赌博,其投资的风险集中于某一个具体项目或经营团队的成败上,这绝非一项科学的个人投资决策。虽然少数有实力有品牌的开发商,凭借自身的公司信誉度,或通过自有物业的担保等措施,保证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所承诺的投资回报,但在目前国内信用体制相对不健全的条件下,返租模式下的投资者确确实实成为了弱势群体。因此,返租模式是国内房地产业融资困境与民间投资热情空前高涨的双重压力下形成的一个阶段性产物,它的出现显示了中国人无穷的智慧和“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的灵活变通能力。但它固有的先天劣势,决定其生命力是短暂的,随着房地产投资信托的逐渐发展,返租模式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2)“先租后售,以租促售”的模式将是昙花一现从2002年开始,上海、成都等地陆续出现了一种新的商业物业运作模式:商业物业开发商在项目开发完成以后并未将产权拆零销售,而是联合专业的商业经营管理公司先将商业物业完全经营起来,形成获得投资者认可,经营户追捧的成熟商业物业后,再将产权进行拆零出售。有的媒体称其为“成现经营”,意即商业口岸价值成现以后再进行商业地产经营。简单地说就是“先租后售,以租促售”。成都著名的装饰市场品牌企业博美装饰城管理公司与禾嘉集团联手打造博美品牌连锁商场,由禾嘉地产负责地产经营,而博美继续发挥品牌经营优势,目前已开发“西门博美店”经营成功后进行销售。由于博美装饰城的月租金一直维持在每平方米100元左右,因此投资者对博美的投资回报能得到有效保证,为保证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博美仍将长期控制商场的经营权,销售的仅是博美装饰城的部分产权。此外,成都银河商业广场在引进著名家电连锁店国美电器并经营稳定后,才拆零产权出售也属于这种运作模式。以这种模式运作,开发商在项目建设期间需要承担更大的资金压力,但在经营稳定,获得投资者认可、市场追捧时再拆零产权销售,可以获取更多的开发利润,这对商业地产商的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所购买的商业物业已进入正常经营并有稳定的物业租金作为回报,因此其投资风险(主要是初期风险)将大大降低。但“先租后售,以租促售”的运作模式并没有突破性的变革,它并没有规避返租模式所具有长期风险和后遗症,仅仅是降低了投资者在物业初期经营时候所承担的风险。它可以看作返租模式的升级版,但依然没有解决未来经营失败或者核心商家退出项目所带来的长期风险,产权分零化与经营所要求的统一化之间的矛盾并未彻底解决。因此,“先租后售,以租促售”的出现只是昙花一现,也将随着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而被淘汰。(3)产权完整的经营式物业成为未来的趋势,个人投资将转向房地产基金经营统一化与产权分零化之间根深蒂固的矛盾已经成为商业物业发展的严重障碍,产权完整统一的商业物业必将成为未来的趋势,那么开发商如何获得充裕的资金进行运作?日益膨胀的民间资金又如何投向收益较高的商业物业?美国房地产业的运作模式值得很好的借鉴:美国房地产业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以房地产投资信托为核心的产业链。房地产投资信托是1960年在美国国会通过后形成的,是由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组成的投资房地产的金融工具,其规模截至2001年底已发展到1549亿美金。它使个人投资者以少量资金即可参与房地产投资,并可享受相应股份的收益,其具体特点有以下几方面:A.面向公众募集资金: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募集对象广泛,募集潜力巨大。尽管SHOPPINGMALL等商业物业资金需求量极大,资金回收期长,该种募集方式仍可以满足开发、经营MALL的需要。B.投资组合由多家或大量的SHOPPINGMALL等商业物业组成:通常专营SHOPPINGMALL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拥有几十或上百个SHOPPINGMALL的投资组合。在巨大的资金背景下,SHOPPINGMALL等商业物业的投资可以产品组合,不同地区及不同发展规模的SHOPPINGMALL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并占领市场份额。C.专业化管理:作为同时投资并且长期投资几十或上百个SHOPPINGMALL的机构,其管理团队能够聚集大量相关领域的管理精英,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而不是将某个具体项目的经营风险集中于某个人。D.与各大零售商保持长期协作关系:房地产投资信托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与各大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核心主力店的招商得以顺利解决。美国SHOPPINGMALL等商业物业发展运营的主要模式见图:2.未来商业物业的赢利模式当因特网经济陷入低谷的时候,某种合理的赢利模式成为风险投资者和运营者们梦寐以求的目标。如今,因特网的赢利模式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拓宽,为其蓬勃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如今的商业物业类似当年的因特网,仍在寻求有效而安全的赢利模式,经营式商业物业资金压力大,长远的增值犹如远水不解近渴,而产权式商业物业则如饮鸩止渴。下文对未来商业物业赢利模式的探索将等待实践的检验。(1)赢利模式的多样化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商业物业市场的博弈有4个参加者:开发商、投资者、经营商、管理商。分开来看,商业物业的赢利有5个渠道:一是开发商通过运作项目赚取开发投资利润,二是投资者出租物业赚取租赁利润,三是经营者赚取经营利润,四是商业物业管理商赚取管理利润,五是长线持有物业,享受物业的增值。综合来看,商业物业赢利模式在除了前文所述5种模式之外,还有多样化发展的空间:A.先租后售,以租促售,最大限度地赚取开发投资利润;B.不租不售,开发商直接涉足商业经营,同时赚取开发投资利润和商业经营利润;C.销售部分黄金商铺的产权,其余不宜拆零销售的物业作为股本,与专业经营商家联合成立专业商业经营公司,整合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经营商家的品牌经营优势,同样可以赚取开发投资利润、合伙经营利润和物业的增值;D.销售部分黄金商铺的产权,其余不宜拆零销售物业的作为股本,与专业的商业管理公司联合成立项目管理公司,引进经营商家收取租金,整合开发商的资金实力和商业管理公司的品牌管理优势,同时可以赚取开发投资利润、租金收益和管理利润和物业的增值;当然,赢利模式的发展是永无穷尽的,开发商以及博弈相关各方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明确投资回报的期望值,才能设定科学合理的赢利模式。为了赚取自己能力以外的利润,盲目地涉足陌生领域,可能最终反而将风险扩大化。(2)赢利范围的扩大化赢利范围的扩大化是指:预先取得足够规模的地块,只开发其中少部分地块为大型购物中心、酒店、会展、体育场馆、道路港口设施等商业物业,通过对物业的成功经营,赢得周边土地增值,其赢利空间自然又远非单个的商业项目可比。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已从单个项目的赢利扩大为大规模土地的经营,其开发商可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地产商”。一般在城市配套设施充足的环境中建设小规模的居住区,可以享用各种成熟的配套,开发商可以省掉很多配套的建设。当然,市政配套的价值已经蕴涵在土地的价值中了。如果在城市郊外预先取得足够规模的成片土地,开发大型购物中心、酒店、会展、体育场馆、道路港口设施等商业物业,在该区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都促动以后,享受相关地域、物业开发的顺利升值和赢利,使配套成为一种源源不断的生产力。如果单纯就商业项目来操作,并不能充分发挥配套给土地带来的增值。当初广州天河城就是被当作商业设施操作,靠广州市政府支持建起来的。结果项目运作成功后,周边的地价上涨幅度惊人,而这笔因天河城的成功而产生的以几十亿计的增值,天河城并无直接受益,受益的是政府和其它开发商。3.未来商业物业的发展理念(1)SHOPPINGMALL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一方面,随着国内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