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培训讲义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逃生自救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疏散逃生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录01020304、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管理Part.1(一)单位消防组织架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组织架构,理顺工作关系,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职务:馆长姓名:张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职务:保卫科科长姓名:王五消防安全管理人职务:副馆长姓名:李四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职务:办公室主任姓名:赵六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职务:业务部主管姓名:孙七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职务:总务部主管姓名:周八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职务:行政部主管姓名:吴九志愿消防队(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三)防火巡查、检查1.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三)防火巡查、检查2.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三)防火巡查、检查2.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培训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公共聚集场所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6)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2.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其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证并持证上岗。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中控证)安防监控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五)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五)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演练前应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各部门人员、外来人员演练相关事项;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预案内容。0102030405(六)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制度;(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六)消防档案(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8)火灾情况记录;(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第(2)、(3)、(4)、(5)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6)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7)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六)消防档案(1)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应当由保卫部门统一集中保管、备查,不得由承办机构或个人分散保存。(2)分类管理。按照档案形成的环节、内容、时间、形式的异同,进行档案编目、立卷,分类管理。(3)按规定期限予以档案保存(见表)。3.消防档案管理(六)消防档案3.消防档案管理档案内容保存期限建筑工程的原始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产品资料、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等)永久保存建筑工程审核、验收、营业(或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法律文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报告)不应少于5年故障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防火巡查记录不应少于1年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其它档案材料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保存(七)火灾隐患整改(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1)一般火灾隐患,立即消除。(2)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4)对于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大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八)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人员管理(1)工作任务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值机监视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接到报警显示后,迅速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立刻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电话。之后报告当班的志愿消防队长,当班的保卫部门人员启动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用火灾事故广播发出火灾处置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人员不要惊慌,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并用通讯工具向单位领导报告。火警处置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施至正常运行状态。操作记录做好设备运行、故障排除、交接班等各项记录工作。1.消防控制室人员(八)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人员管理(2)管理要求⑥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①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②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⑤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2.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人员(1)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2)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3)按照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4)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5)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八)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人员管理3.志愿消防队员(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疏散、救护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3)协助本部门消防责任人做好部门日常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4)发生火灾后,作为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火灾报警、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患救助、现场保护等工作。(八)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人员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Part.21.消防通道1.消防通道2人,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2.消防中控室2.消防中控室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与视频监控室合并的中控室,应按规定设置视频监控人员,中控人员兼做视频监控人员的,应同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1)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正常,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2)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环境干燥、洁净的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室外的应采取防湿、防寒、防晒等相应保护措施。在强腐蚀性地点,应采取防腐蚀措施。3.灭火器(4)灭火器应定期检验、送修(1年1次),每次送检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5)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构应完好;宜设置在平坦场地,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不得设置在台阶上;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3.灭火器(3)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每组2-5具。在有视线障碍的点设置灭火器时,应在醒目的地方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或拴系。3.灭火器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筒体被火烧过;筒体有严重变形;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三分之一;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