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自查评估情况报告按照省信访局《关于印发2019年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为推进满意窗口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来访接待服务质量和实效,尚志市信访局积极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统筹推进综合实体大厅事项和派驻部门进驻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尚志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目前已完成农业、住建、交通、工信、自然资源等五大领域进驻工作。在开设的9个窗口中设立受理窗口1个,综合协调窗口1个、涉法涉诉窗口4个、综合受理窗口3个,全部正常开展工作。同时市信访局大力改善信访接待环境,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升级改造信访接待场所,在人、财、物和政策方面都给予倾斜和保证。先后完善和落实了交办督办、会办协商、律师陪访、联合接访、责任追究等十余项工作制度,从接访、受理、办理、督查到回告,责任到人,全流程一抓到底。切实增强了信访干部和各级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效务实信访工作大格局,从机制上保证服务质量,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二)把人民满意窗口的创建工作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在来访接待中找差距、在问题化解中抓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信访接待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党组织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信访工作良性发展。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对信访部门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树立文明信访的良好形象,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选派了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政策水平高的干部进驻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联合开展信访接待工作。一大批律师积极参与值班接访,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据法定途径反映诉求。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接访。接访干部坚持在接访的过程中以案说法、因案施教,在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的同时,切实增强了信访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认真贯彻落实业务规范、接待精准、办理到位、人民满意的工作要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透明化、精准化。以“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在提高“两个满意度”上下功夫、求实效,切实把信访工作部门职能履行好、履行到位。在全市信访系统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工作中,市信访局深度挖掘和丰富创建考评体系,在完成既定内容上,增加了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民意征集等三项内容。通过接访窗口及时收集人民建议意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成立访前法律调解工作室,完善突发信访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化解了一批群体性上访事项。同时,市信访局注重结合尚志特色,进一步推进内涵和模式创新。将人民满意窗口创建与开展相结合,打造鲜明的地域创建特色,将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内容相对应,同部署、同创建、同落实。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在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省局要求,我局创建活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三、整改措施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也是我们开展活动的初衷和目的。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换思维、提素质、抓服务、聚人心、建规范、促长效,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