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专篇》编制规定(讨论稿)版次:0实施日期:2009.07.01第1页共8页1范围1.1为了使本公司编制的《消防设计专篇》符合国家、公安部有关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设计专篇编制质量,使专篇的编制规范化、标准化,特编制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基础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和总体设计“消防”章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消防设计部分的说明编写可参照本规定。1.3《消防设计专篇》的编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SHSG-033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3消防设计专篇编制职责与步骤3.1编制职责3.1.1项目经理负责专篇的编制、组织、协调。3.1.2各有关专业负责人编写或提供有关内容。3.1.3室主任负责专篇的审核。3.1.4总工程师或由总工指定的人员负责专篇的审定。3.1.5编制分工详见消防设计专篇编制分工表(附录A)。3.2编制步骤3.2.1工艺专业提出消防设计条件,有关专业互提条件。3.2.2各有关专业开展消防设计方案研究,并编制设计文件初稿。3.2.3消防设计方案评审。3.2.4各有关专业修改并完成本专业设计文件的编制、校核及审核。3.2.5各有关专业把文件交付给项目经理汇总。3.2.6项目经理汇总并编制消防设计专篇。3.2.7工艺室主任审核专篇。3.2.8项目审定人审定。3.2.9成品由项目经理签署后发布。24“消防设计专篇”编制内容及分工4.1设计依据本节由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工报告中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设计合同名称及合同号;b)本项目执行的国家消防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c)地方相关法规;d)消防部门对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类批复文件;e)顾客对消防设计的特殊要求。4.2概述本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简要介绍装置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生产方法及主要工艺流程;b)介绍装置的平面布置及火灾危险性分类;c)说明装置的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及主要工艺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d)说明与全厂或外部消防设施及管理机构的依托关系(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项目开工报告及设计基础数据表);e)说明本装置可利用的全厂或外部消防设施,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水泵站、消防通信系统等(根据设计经理提供的项目开工报告及设计基础数据表)。4.3装置火灾危险分析本节主要内容如下:a)物料危险特性数据(MSDS)说明工艺过程中使用及贮存的各种危险物料的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数量、使用条件和爆炸危险特性数据及灭火要求。各种危险物料包括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各种催化剂和添加剂等;b)生产过程中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分析重点说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以及装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等。4.4防火安全措施4.4.1平面布置及通道本节主要内容如下:a)防火间距说明装置之间及装置内的平面布置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情况;b)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说明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并说明消防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跨道路管架最低处标高等;c)消防车辆说明消防车选用的型式、规格及数量;d)消防站说明消防站的构成、定员、消防车库及有关情况。4.4.2危险物料安全控制本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正常情况下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b)非正常情况下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c)说明安全泄压、退料、连锁保护、紧急停车程序(ESD系统)等。4.4.3供电安全及防爆、防雷本节由电气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供电安全说明装置电源情况及用电等级,如消防电源,事故电源等。b)防爆3说明装置危险区域的划分和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c)防雷说明装置的防雷、避雷设施,如避雷针等设置。d)防静电及接地说明装置防静电积聚和接地的设施和方法。e)照明说明装置事故照明、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4.4.4建、构筑物防火本节由建筑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特殊注明除外),主要内容如下:a)建筑物防火说明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泄压比以及主要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用、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等。b)构筑物耐火保护说明框架、管架、钢结构等构筑物的耐火保护区域,耐火材料的选用等。c)建、构筑物排烟通风(由暖通专业编写或提供)说明防烟排烟系统、事故通风系统、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4.4.5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本节由仪表控制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设置区域;b)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系统组成和连锁功能;c)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选型。4.5消防设计本节由给排水专业负责编写(特殊注明除外),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5.1消防水系统a)消防水源说明消防水的来源,如全厂消防水管网、高位水池或消防水池。b)消防水量说明装置消防水量和主要用途,如水喷淋/水喷雾系统、泡沫系统、消火栓和消防水炮系统等。c)消防水系统说明装置内消防水系统的划分,如低压消防系统和高压消防系统,各系统的工作压力和环状管网管径。d)消火栓和消防水炮说明装置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炮的布置、间距及选型。e)消防水池及泵房说明消防水池容积,消防水泵型号、规格、数量及控制方式等。4.5.2泡沫消防系统a)泡沫系统组成和保护对象说明泡沫系统形式,如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以及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并说明泡沫系统的保护对象和范围。b)泡沫剂选择说明选用的泡沫剂名称、浓度及储存数量。c)泡沫站说明泡沫站的组成和主要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如泡沫泵、比例混合器、泡沫罐等。44.5.3水喷淋/水喷雾消防系统a)水喷淋/水喷雾系统组成和保护对象说明水喷淋/水喷雾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保护对象和范围。b)水喷淋/水喷雾系统控制方式说明水喷淋/水喷雾系统的控制方式,如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或应急控制以及与火灾探测器的连锁关系等。c)水喷淋/水喷雾系统材料选型说明喷头、雨淋阀、报警阀等主要部件的选型。4.5.4固定式灭火设施固定式灭火设施包括固定式气体灭火设施、固定式干粉灭火设施等,可按照下列内容分述:a)固定式灭火设施组成和保护对象及范围;b)固定式灭火设施的控制方式;c)固定式灭火设施的选型。4.5.5灭火器配置a)灭火器保护对象及范围;b)灭火器的型号和数量;c)灭火器布置原则。4.5.6蒸汽灭火系统本节由工艺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蒸汽灭火系统组成、保护对象及范围;b)蒸汽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4.5.7火灾报警系统。本节由仪表/电信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火灾报警系统组成和监视范围说明火灾报警系统的控制方式、报警盘安装位置、火灾探测器选型及安装区域和监视范围等。b)消防电气连锁和通信说明消防电气连锁关系和消防通信方式,如与消防控制中心、装置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通信联系以及应急广播等。c)安全监视系统说明用于安全监视的工业电视系统组成及设置场所。4.6消防设施专项投资概算本节由概算专业负责编写,可根据各专业的消防安全设施费用分项概算进行汇总。4.7附图“消防设计专篇”应包括的附图和负责提供的专业如下:a)装置位置图(总图专业);b)装置平面布置图(总图专业);c)消防水系统流程图(给排水专业);d)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给排水专业);e)装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电气专业);f)可燃性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平面布置图(仪表专业);g)火灾报警系统图(仪表/电信专业)。55总体设计“消防”章编制内容及分工5.1概述本节由工艺专业编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消防设计原则和执行的设计规范;b)可利用的已有消防设施现状。说明本厂可利用的原有或外部消防设施及能力,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水泵站,消防通信系统等。5.2全厂主要装置组成和火灾危险等级本节由各装置工艺专业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主要装置组成简要说明全厂各主要装置的组成,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等。b)火灾危险性分类说明各主要装置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爆炸危险特性。5.3总体布局和消防道路本节由总图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总体布局简要说明全厂平面布置情况、特点、及依据的规范。b)安全距离说明与厂外设施的安全距离,及厂内各单元间的安全距离。c)消防通道说明全厂消防道路的设置,消防道路的宽度等。5.4全厂性消防设施5.4.1水消防系统本节由给排水专业负责编写,主要内容如下:a)全厂消防水管网说明全厂消防水系统的划分,如低压消防系统和高压消防系统,各系统的工作压力,最大消防水量等。b)全厂消防水泵站说明消防水泵站设计水量、压力,消防水源,消防水池容积和补水能力,消防水泵台数及控制方式,泵站的主要服务范围等。c)全厂泡沫站说明全厂泡沫站的数量及主要服务范围,泡沫剂名称、浓度及泡沫罐容积和数量等。5.4.2全厂火灾报警系统本节由仪表和电信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生产装置由仪表专业、非生产性建筑物由电信专业),主要内容如下:a)全厂火灾报警系统区域划分及监视范围;b)全厂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c)控制方式及消防电气连锁。5.4.3全厂消防站本节由给排水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消防站构成及定员说明消防站构成,定员编制。b)消防车辆说明消防车辆名称、型号及数量,消防车库等有关情况。6c)消防管理体制说明全厂消防站与地区消防力量组成联防情况。5.5生产装置消防设计5.5.1装置概述本节由工艺专业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装置构成、平面布置及占地面积;b)装置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危险特点。5.5.2消防水和泡沫系统设计本节由给排水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说明该装置消防系统设计,主要内容如下:a)高/低压消防水系统;b)水幕/水喷淋设置;c)消火栓/消防水炮配置;d)泡沫系统设施;e)其他固定灭火系统。5.5.3蒸汽灭火系统本节由工艺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说明该装置蒸汽灭火系统设计的组成及保护范围。5.5.4火灾探测报警本节由仪表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说明该装置火灾探测器,报警器设置区域以及与消防控制中心通信方式等。5.5.5控制室和配电室消防本节由给排水专业负责编写,说明该装置的控制室和配电室采用的消防设施,如:便携式灭火器,消火栓等。5.5.6其他防火、防爆设施本节由有关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说明该装置采用的其他防火、防爆设施,如:防爆墙等。5.6辅助生产设施消防设计5.6.1罐区和装卸站本节由工艺专业和相关专业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储存和装卸物料的名称,危险类别及储罐规格和数量;b)罐区平面布置及占地面积(总图专业);c)防冒罐、溢流的控制及报警系统;(仪表专业);d)液态烃储运设施的安全泄压;e)事故状态下紧急处理措施;f)防火堤的设置及消防通道(总图专业);g)防静电、雷击措施、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电气设备防爆等级(电气专业);h)消防设施(给排水专业)。5.6.2各类仓库本节由该主项主导专业编写或提供,说明仓库(包括化学品库,危险品库,成品库和包装仓库等)的消防设计,主要内容如下:a)储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类别及储存数量;b)仓库平面布置及占地面积;c)采用的消防设施。5.6.3综合办公楼和中心化验室本节由该主项主导专业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7a)综合办公楼和中心化验室的建筑面积,层数和耐火等级;b)采用的消防设施。5.6.4总变配电所本节由给排水专业负责编写,说明采用的消防设施,如:便携式灭火器等。5.6.5其他主要建构筑物本节由有关主导专业编写或提供,说明其他主要建构筑物(如高层建筑,锅炉房等)所采用的消防设施。5.7消防管理体制和主要管理措施本节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写或提供,主要内容如下: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