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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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技术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营运车辆。3车辆技术管理3.1新车采购后,应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申请机动车号牌,同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车辆购置税证复印件、罐体合格证复印件等各种证件的复印件;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参数、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驾驶员记录、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异动记录等各种必要的记录。3.2新车在接收使用前应做到:3.2.1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3.2.2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3.2.3新型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应组织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在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方可使用;3.2.4新车在投入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3.2.5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3.2.6在索赔期内,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做出技术鉴定,属于制造厂责任的,机车管理部配合市场采购部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4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4.1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机务部门必须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4.2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5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5.1公司有关部门应按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工作;5.2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应每半年进行一次。6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6.1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40万公里以前,汽车各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6.2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低于完好车的要求或行驶里程高于40万公里,但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6.3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6.4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7车辆维护管理7.1公司营运车辆维护执行“定期检测、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7.2公司营运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个类别。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实施,一、二级维护由修理工实施。7.2.1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维护,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的“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和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详细的检查登记记录。7.2.2日常维护要求: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位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及发动机运转状况进行检视、紧校,确保行车安全。7.2.3机车管理部应经常对车辆日常维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录入《车辆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单》。同时,公司不定期举行爱车例保竞赛活动,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日常维护。日常维护纳入驾驶员个人考核。7.3一级维护周期间隔里程为12000公里。一级维护由修理工负责实施。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部件;按规定扭矩检查紧固汽车外露各连接机件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油和润滑脂,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7.4二级维护周期间隔里程为36000公里。二级维护由修理工负责实施。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翻面换位,检查和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及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等。7.5车辆二级维护前,应根据该车历史维护记录,结合驾驶员反映的该车使用技术状况,确定检测项目,然后进行不解体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各部磨损情况,依据检测结果和该车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进而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作业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季节性维护也结合二级维护一起进行。7.6在二级维护过程中要进行过程检验,并做检验记录。在检验过程中,维护项目的技术要求要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或原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7.7二级维护作业完工后,检验人员应进行整车竣工检验,有不合格的项目需返工。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应在维护记录上签章,机务部门做好登记记录。7.8车辆行驶里程超过相应间隔里程未提出维护申报的为漏报,未实施维护的为漏保。维护申报应在车辆确需进行维护或达到间隔里程前提出,不得随意申报;一、二级维护申报应在车辆行驶至距间隔里程差500~1000公里前提出,否则视为漏报。7.9驾驶员应掌握所驾车辆的运行情况,根据车辆行驶里程适时向机车管理部提出一、二级维护申报。7.10一级维护由驾驶员提前向机务部门申报,同意后,不能回公司的,应到指定维修单位或正规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护作业。7.11二级维护亦由驾驶员提前向机务部门申报,机务部门应会同调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调回公司,由公司修理工对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车辆的运营情况制订二级维护计划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7.12机务部门应将一、二级维护申报、执行等情况立帐成册,以备查阅。7.13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遇特殊情况,机务部门与调度部门协商后可灵活安排车辆实施二级维护计划。7.14驾驶员应随车携带车辆维护登记本,一车一本,本随车走,一年一换。每次做完一、二级维护后,须在本上记录维护项目、行驶里程数等信息,并由机务维修部门签字且加盖维护专用章,无签字或未盖章的记录无效,涂改无效。因休假、调车等因素离车的,应在离车前将记录本转交接车驾驶员或机务部门。驾驶员应妥善保管维护本,年底须交至机车管理部存档。7.15实行车辆一、二级维护签章及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底,机车管理部逐车检查一、二级维护完成情况;同时,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一、二级维护完成情况进行抽查。以上两项检查结果合并计入当月驾驶员个人考核。7.16机车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维修质量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对相关责任人按责处罚。7.17机车管理部每月对运营车辆进行例行维护检查,受检率须达到运行车辆的100%。8车辆修理管理8.1公司营运车辆修理执行“视情修理”的原则,其目的是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车辆技术性能,节约运行消耗,延长其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生产。8.2公司营运车辆必须到具备维修资质的机动车修理厂进行维修。9车辆的检测诊断管理9.1车辆检测诊断技术,是检查、鉴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维修技术发展,实现视情修理的重要保证。9.2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包括:新车投入营运前的技术状况检测诊断;车辆二级以上维护,总成件大修竣工出厂前的检测诊断;发动机尾气排放检测诊断;改装、改造后的车辆的检测诊断;封存车辆重新启用前的检测诊断;肇事车辆修复后的检测诊断;车辆报废前的检测诊断。9.3车辆检测诊断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安全性(制动、侧滑、转向、灯光等)、可靠性(异响、磨损、变形、裂纹等)、动力性(车速、加速能力、底盘输出功率;发动机功率、扭矩和供给系状况等)、经济性(燃油消耗)及噪声和废气排放等。9.4车辆在检测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修理,并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引发的事故属维修质量或车辆驾驶人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0车辆运行管理10.1公司营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10.2主驾驶员因工作需要轮岗时,原则上车随人走。特殊情况主驾驶员交车或离开公司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将车辆配置的工具清点登记,并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鉴定。配置的工具有差异,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能满足运营条件的,应将车辆进行修理,主驾驶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视情况需要机车管理部派人参加。10.3车辆在一般条件下的使用10.3.1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应符合国标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4785-84《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和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保持齐全、完好,不得任意增减。10.3.2车辆的装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0.3.3车辆在通过危险的路段、渡口、桥梁、涉水和遇有临时开沟、设线、水毁、冰雪、翻浆等情况时,必须采取确实有效的技术措施,保障安全行车。10.3.4新车、大修车以及装用大修发动机的汽车走合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a走合期里程不得少于1000公里;b在走合期内,应选择较好的道路并减载限速运行,一般按载质量标准减载20%—25%;c在走合期内,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保持发动机正常工作温度。走合期内严禁拆除发动机限违装置;d走合期内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检查、紧固各部外露螺栓、螺母,注意各总成在运行中的声响和温度变化,及时进行调整;e走合期满后,应进行一次走合维护,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10.4车辆在特殊条件下的使用10.4.1车辆在低温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a车辆在低温条件下停放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使用前应预热。发动机更换标准比例的防冻液。b各总成与轮毂轴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制动液。柴油发动机使用低凝点柴油。c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注意保持蓄电池电解液的合适密度和蓄电池的保温。d视情使用发动机罩、散热器保温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温度。e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10.5车辆在高温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0.5.1加强冷却系的维护,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行车注意勿使发动机过热。10.5.2各总成与轮毂轴承换用夏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夏季制动液。10.5.3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小发电机充电电流。调整蓄电池电解液密度,保持液面高度和通气孔畅通。10.5.4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不得采取放气降压或冷水浇泼的方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10.6车辆在傍山险路条件下使用时应注意:10.6.1加强制动系和操纵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纵装置可靠、工作正常。10.6.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挡。10.6.3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挡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10.6.4对供油系作适当调整。10.6.5风沙严重地区注意车辆密封。加强发动机、机油、燃油滤清器和空气滤清器的维护工作。11车辆驾驶操作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工作11.1驾驶员须爱护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行车前,做到预热起动、低速升温、低档起步。行驶中,注意保持温度、及时换档、保有余力、行驶平稳、安全滑行、合理节油。在拖带挂车时,加强主、挂车之间连接机构的检查,避免冲击。11.2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内容除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做到: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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