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轮岗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章可循,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意义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旗下各影视门店,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公司旗下各地影视门店之间、门店内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岗位之间的轮换。第三条轮岗遵循的原则:1、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2、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3、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第二章轮岗的目的第四条员工岗位轮换建立在岗位考评和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第六条使员工了解相关部门及岗位的工作程序及内容,增强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沟通、理解、协调和合作。第五条预防员工出现同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出现工作厌倦、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第六条对部分岗位进行内部合理流动,减少公司内耗和防腐措施。第七条对员工产生示范和激励作用。第八条为公司储备后备人才。第三章轮岗组织构成第九条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由:影视总部各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门店负责人及兼职培训员、培养对象三部分组成。1、影视总部各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与监督,轮岗管理办法制定;2、门店负责人及兼职培训员职责: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员工的意愿,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组织落实,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培养对象职责:提出轮岗需求,根据计划参加轮岗交流并总结,为后期轮岗培训积累经验。第四章轮岗时限第十条公司旗下影视门店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第十一条不同岗位实行分别进行定期轮岗:1、经理级岗位每一年轮岗一次;2、主管(组长)级岗位每半年轮岗一次;3、基层员工(各类服务人员)每三个月轮岗一次。第十二条轮岗持续时间:部门内部轮岗原则上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跨部门轮岗原则上应不少于三个月。第十三条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第十四条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第五章轮岗类型第十五条公司旗下各影视门店,岗位轮换包括公司旗下各地影视门店之间、门店内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岗位的轮换,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轮岗类型异动方式薪质与考核轮岗时门店内轮岗(同一门店内部,相同职级,相同及不同部门之间的轮岗)由该门店负责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备案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原则上参照本规定第四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执行,特殊情况由各子(分)公司向本部人力资源部递交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同门店相同部门之间该门店负责人提出申请,总部影视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执行。经理级以上需报总经办审批。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升级轮岗:可按原标准维持1-3个月适应期,适应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按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降级管理:短期轮换执行原标准,长期降级按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理不同门店不同部门之间的轮岗第六章轮岗实施方法第十七条轮岗前沟通由于员工长期从事一项业务,脑海里只有一种工作模式,很有可能拒绝或抵制轮岗。同时有些员工不愿意接受比现在挑战更大、压力更大的岗位,如果不在事前做好说服与解释工作,员工会认为管理者故意设置障碍,甚至是要扫他出门,容易产生心理波动。同时,轮岗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但员工个人的发展也有其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如果事前没有沟通只是管理者一厢情愿地为其设置未来发展路线图,很有可能无法使双方找到最终结合点而浪费资源。轮岗前沟通有几个问题需要处理:1、了解培养对象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被轮岗人员的优势和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等;2、了解当事人职业生涯规划;3、对轮岗工作计划进行阐述,包括轮岗目的、轮岗的计划安排、新岗位考核计划等;4、让轮岗人员愉快地接受新的岗位安排,并尽快适应新岗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5、沟通要求是保密的,避免那种前期知道将会被轮岗而不愿离开造成的消极配合、拖延滞后,或者在离开现有岗位前的时间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等待等情况。第十八条轮岗前工作交接1、本条主要针对主管(组长)级以上(含)人员。2、为预防当事人因轮岗而造成原岗位工作的紊乱,所以在其做完轮岗前的工作交接,才方能进行新岗位的业务培训。工作移交可分为物品移交和工作移交。物品移交相对比较简单,通过制作清单并点收就可完成,关键在工作移交。工作移交应包含三方面内容:1)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2)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3)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报表数据等。第十九条轮岗培训为了让当事人对新工作环境和业务有所了解,补充新知识和能力,使其对未来岗位有一个清晰的了解。除常规的岗位知识培训外,还可考虑建立帮扶计划,由有经验的员工对当事人进行“跟踪保护”,确保工作平稳过渡。人力资源部将建立轮岗当事人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岗位前任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通过以上帮助,使当事人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较大失误,轮岗周期参见本规定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二十条轮岗考核除了建立轮岗当事人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现轮岗过程中的问题,在培训周期结束后对被进行轮岗培训的员工进行专业第一轮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多一周的强化培训,第二轮考核定在第一轮考核后的一周(针对第一轮考核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将依据考核成绩,对进行轮岗培训的员工实施平级异动、职位晋升、薪资晋升、降职、降薪,解聘等人事异动。第二十一条轮岗操作流程组建轮岗委员会制定轮岗计划轮岗前沟通实际工作交接存档输出成果实施轮岗部门备案由本部人力资源部组织牵头组建轮岗实施小组本部及各门店兼职培训管理员制定和落实轮岗计划由门店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轮岗前沟通现任者向继任者交代工作进展状况、理想的工作结果状态、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资源清单等轮岗实施小组对轮岗人员在新岗位上的效果分析培养人员在轮岗结束必须轮岗考核考核成绩由上级班组长给出评价,交到部门兼职培训员人力资源部收集培养人员提交工作心得并备案第二十二条人事隶属关系、薪酬待遇在轮岗期间人事隶属关系保留原部门,原工牌将暂存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发放临时的轮岗工牌。轮岗期间该员工工资、待遇不变。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