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居业务服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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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居业务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向物业业主提供品质服务,方便业主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小区开展“万科城”推广家装产品或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期限及内容(一)合作期限:2019年5月28日--2019年7月27日(两个月);(二)甲方集中交房三天,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区域配合甲方做物业服务费预存赠礼活动(活动礼品由乙方免费提供。礼品价值额度为200元180份,400元30份。纪念品:20份),其提供的礼品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进入现场的人数不得超出4人,不得邀约任何商家进入交房现场,不得有明显揽客行为。(三)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交房手册资料(业主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装修手册、业主档案资料、便民服务手册)的设计印刷服务共计:3500份。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装修手册末尾页添加8页广告宣传(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涉入地产类广告)。(四)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142种内容的标识标识标牌制作,标识标牌详细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1”(五)乙方确保设计印刷的交房手册资料及物业所需“附件1”所包含的标识标牌,在2019年5月22日前移交给甲方。(六)集中接房后至2019年7月27日乙方可选择在甲方指定的其中一个区域(客服中心旁/小区次入口旁)约9平方米的地点进行装修摆展咨询。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不引进乙方指定装修公司以外的其它任何一家装修公司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设展。(七)若摆展现场需用电,费用按实际情况另外支付,费用标准为20元/天,摆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电费。(八)乙方为万科业主提供专业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设计及装修业务,保障业主装修品质与满意的同时形成专属小区的团购优势,让业主在享受高品质装修材料的同时得到更多实惠,以促进提升业主的接房率、装修率和入住率。(九)乙方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施工资质的合法性、施工技术的专业性,且达到国家相2关标准。二、合作费用收取及结算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协议期内,为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乙方应支付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息。2.当发生产品或服务瑕疵,如确定系乙方责任时,甲方有权直接动用保证金先行向用户进行赔付,以平息事故,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额,乙方须及时补足差额。若保证金被动用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如乙方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甲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4.协议期届满,经甲方查实,确保乙方与业主之间无遗留的未处理纠纷事件后1个月内,乙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到甲方财务处无息退还。5.若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续约继续开展合作,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可直接转入续签合同,根据新签合同的约定多退少补。(四)甲方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财务联系人:财务联系电话:所有费用乙方转账支付,若乙方未按约支付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乙方每次付款后,甲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与乙方支付的金额同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付乙方。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向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评定,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有关信息或停止发布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对乙方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二)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甲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乙方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公布乙方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其所需的必要保障,如现场业务宣传。乙方现场摆展期间相关物料和宣传资料如有人为恶意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一起追查原因。3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甲方认为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对施工资质、施工技术、设备设施及材料、质保期、业务宣传独立承担责任。乙方应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并独立承担责任。(二)乙方遵守甲方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确保甲方向业主提供便民服务的品质。(三)协议期内,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开展业务宣传,但乙方应当提供与宣传相符的商品和服务,且乙方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保证维护甲方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得做任何有损于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及行动,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四)乙方应依法及依行业标准开展业务宣传,并向业主提供合格商品及专业施工技术。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应文明宣传、施工,若给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的正常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甲方要求整改。(六)乙方在接到甲方现场整改或异常通知后,须即时安排专业人员到场处理。(七)乙方承诺,业务宣传的形式及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组织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虚假夸大,不得有伤风化,违背社会公德。(八)乙方保证现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九)协议期内,若乙方造成任何方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十)乙方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摆展区域活动。不得私自进入小区宣传或影响客户。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十一)乙方须保证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环保,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十二)用户对乙方商品或服务提出合理的异议或拒绝接受乙方商品或服务的,乙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用户的合法要求,因乙方原因给用户造成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用户全部损失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12.1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用户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412.2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用户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十三)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全力处理由此引起的向用户退款及与用户沟通协调等事宜:13.1乙方发生经营地址变更、停业、倒闭、清算、解散等影响乙方向用户供应商品或服务的情形;13.2乙方擅自改变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中止或取消商品或服务供应、擅自变更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内容、质量标准的情形。(十四)乙方保证甲方及与甲方合作的渠道不会因乙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瑕疵、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任何纠纷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乙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对甲方或甲方合作的渠道提出诉讼、索赔,乙方应直接出面解决,并且同意补偿甲方及与甲方合作的渠道因此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十五)乙方可在活动现场派发其相关产品的宣传资料。五、保密责任(一)乙方不得为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任何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品牌、名誉及经济损失。(二)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三)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人员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四)保密条款长期有效。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商业泄密行为,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的法律追责及索赔权利。六、违约责任(一)本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如一方未有效履行本协议,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20000元计算。(二)如乙方有以下任何一条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合作。2.1逾期五个工作日仍未缴清保证金;2.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转借场地的;未经业主用户许可,乙方擅自转包分包5业务;2.3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能满足协议要求的;2.4甲方无违约,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2.5甲方以函告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撤场,乙方逾期未撤出的。(三)如因乙方安装的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甲方因此被消防主管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全部罚款。七、其他(一)因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终止导致甲方不再提供本协议项下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或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影响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义务,但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因该事由向甲方主张赔偿及违约责任。(二)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五个日历天内退场,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未撤出、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若发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本协议如有附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确认,双方均应遵照执行。(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确认,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六)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双方彼此有效通讯地址,任一方以及法院、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以下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仲裁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满2日视为对方收到。接收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变更地址的通知按上述规则视为被对方收到前,原地址视为没有变化。甲方通讯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乙方通讯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七)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对另一方的履行行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6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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