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课稿一、课程设置(一)课程定位1、职业目标主要定位:①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典型工作任务和基本业务流程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调研,及时了解人才市场需求动态。根据法律文书专业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法务助理、行政、文员的典型工作任务,建立法务助理、行政、文员等典型工作任务的基本业务流程。②完善“知-训-习”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实现“理实一体”根据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继续完善“知-训-习”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学生经过“岗位认知、专项技能训练、岗位综合实训、顶岗实习”四个环节的职业能力培养,达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和文秘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实现“校岗直通”。③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全过程“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采用专业基础理论学习——法院旁听——法律咨询服务——岗位综合模拟法庭实训——公检法、法律事务所及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的全过程“工学结合”形式。④强化“双证书”制度实现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融合,将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工作的考试内容整合到专业教学中,使专业教学既满足就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适应考证的需要。2、就业单位类别:3、主要就业部门:4、从事的工作岗位:说课提纲一、课程设置二、教学内容三、教学方法与手段四、教学队伍五、实践条件六、教学效果综上所述,本专业旨在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和文秘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法律文秘人才。(二)培养目标基于我校是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本课程为我院法律文秘专业的岗位能力课程,尤其是对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课程旨在使学生通过对民法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并能够正确地运用民法规范分析民法问题、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民事纷争,既为学习其他部门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又为将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提供知识支撑。1、知识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了解民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民法总论、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等基本知识.2、能力目标以实用性为指导,通过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实际应用能力,以适应社会实际工作的需要3、素质目标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通过问题案例的讨论,帮助学生释疑解惑,引导学生树立经济法制观念,培养学生健康的法律心理,通过合法途径正确处理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二、教学内容(一)教学设计的理念与思路1、阶段一:基本理论+案例教学依据法律服务职业岗位的能力培养基本规律和民法教学内容的实际需求,我院法律文秘专业将民法课程设置为96课时,分两个学期教学,第一学期72课时,每周4课时,第二学期24课时,每周2课时,一般都是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主要模块◆知识模块顺序民法学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组成部分,每一部分的知识模块如下:◆民法总论(1)民法导论知识模块(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格、渊源、历史发展、基本原则及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主体知识模块(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大类)(3)民事法律行为知识模块(4)时效和期间知识模块◆民法分论(1)人身权知识模块(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2)物权知识模块(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3)债权知识模块(包括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展示教学程序:1、案例导入(利用多媒体展示案例)选取与教学项目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设置一系列问题情境以引起学生的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高级摩托车,价值2万元。张某自高中二年级起,因迷上网吧,消费过大,先后向同学借钱,不得已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父发现张某不骑车上学,经追问才知道张某将该车卖给刘某,于是,张父找到刘某,提出张某尚未成年,不能擅自出卖摩托车,要求刘某将车返还。刘某认为,买卖摩托车为双方自愿,且价格公平合理,买卖有效。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张父诉至法院,主张买卖无效,要求刘某返还摩托车。问题:1、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如何?2、张父能否要求刘某返还该摩托车?2、任务呈现以前面案例中揭示或隐含的问题向学生发问,进而提出学习性工作任务,以明确学习目标。3、规则讲解讲解要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条文与规则。规则讲解起支撑作用,强调“必须够用”,以支撑工作任务的完成。4、师生互动讲授的过程中针对重点、难点、疑点、方法、要领、标准等设置提问,可视内容穿插一些小案例进行启发引导与讨论,形式应富于变化,通过角色扮演、分组辩论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5、项目训练布置配套练习,限时完成(训练项目与任务呼应)6、课堂小结总结一节课的重点、难点,便于学生复习。7、作业布置针对一节课的重点、难点设置综合案例,要求学生独立分析。2、阶段二:单项实训(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法院旁听)配合课堂教学,采用与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法院旁听的教学方法,组织、指导学生将所学到的民法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多种途径,增强了学生学习民法的方向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且通过反复的单项实训能加深基本理论知识的巩固3、阶段三:教学见习在教学的后半期,理论教学基本结束后,安排学生到就近到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教学见习写出教学见习报告等。(二)课程设置民法学在,第二学期开设,第一学期开设有宪法、法理,对学习民法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同时也是为学习民法做准备或入门“向导”。第二学期后开设的课程有合同法、经济法、劳动法等课程,民法的先开设,为学习这些法律打下坚实的基础。(三)重难点及处理办法◆课程的重点一是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民事法律关系贯穿整个民法学全过程。二是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归属与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标志着市民主体的基本财富,物权的概念、类型、效力以及变动非常重要,这不仅是其知识体系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这是社会生活的需求。我国刚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这一法律的学习尤显重要。三是债权法律制度。债法关涉财产的流转,是实现人的财富增长的基本途径,在现代法中债法愈来愈占据更为优先的地位,这主要是因为社会进步导致的人的财富不再仅限于物权,而是倾向于债权的缘故。债权包括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之债权四个方面,每一种类型都包括其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两大核心问题,殊值重视.◆课程的难点主要是法律行为制度,因为这一概念属于民法学的专有术语,与人们一般观念存有差异,特别重要的是,其所包含的重要因素——意思表示——更是与意思通知、观念通知等具有细微的差异。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与成立要件关系紧密但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究竟有哪些类型,法律行为的效力究竟是根据何种因素来确定等,都非常难以理解。◆重点难点突破方法1、提前布置学生进行预习,并设置一些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阅读。学生预习是突破重点与难点的基本方法,使其对这些问题有一些初步的认识,然后带着问题走进课堂。2、讲授这些知识时,特别重视与实际问题的接轨,利用现实的问题促使学生掌握理论。上述重点与难点问题均与社会生活有紧密的联系,在讲授过程中,尽量调动学生的既有经验,通过唤起旧有知识与新知识之间联系的方式,促使学生掌握知识。3、进行大量的练习。在讲授这些知识时提出大量思考题,促使学生深入掌握问题,课后要进行大量练习题的解答,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理论并能解决实际问题。4、必要时组织课堂讨论。让学生阐释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对于不正确的观念进行纠正。5、复习提问,进一步督促掌握所学知识。三、教学方法与手段方法与手段民法作为一门理论性及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为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改掉了过去“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教学中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庭旁听、情景教学、讨论法、归纳法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便利,利用多媒体课件、图片、示意图、录像等辅助进行课堂讲授,同时,利用模拟法庭便利的放映条件,组织学生观看相关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片、重大案件庭审实况,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提高教学效果。学生学法指导在学习指导方法上,应当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学生身边发生的具体事例入手,激发他们对民法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因此,民法的教学和指导应当本着立足基础性知识和规范性知识,适当扩张知识视野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进、重点与全面兼顾的原则,以使学生掌握民法基础知识和运用具体民法制度。具体可分为课前指导、课堂指导和课后指导。课前指导:引导学生充分进行预习,提出问题,带着问题预习。课堂指导: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应用能力。课后指导:指导学生利用相关的练习,加强对本课的理解与掌握,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测评。通过以上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与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和归纳概括的能力。四、教师队伍本课程组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形成了一支思想素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团队。民法学课程组各位教师知识结构比较合理。。五、实践条件实训设备和实训场地应满足法律文秘专业实训教学基本要求。本专业尚未在校内建立实训室,为满足专项技能训练、综合模拟实训等实训课程的需要,需建1个模拟法庭实训室、1个文秘实训室。1、模拟法庭实训室(已建)(表3):模拟真实案例。运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模拟民事、刑事相关案例,注重法律运用能力、理论结合实际,让学生在仿真业务操作的实践过程中熟悉法庭工作流程并熟练掌握法庭实务的基本操作技能等需要。2、文秘实训室(拟建)(表3):文秘实训室规划面积120平方米,分设两个功能区域。速记实训功能区,主要功能为法律文秘专业提供全程仿真模拟训练,通过模拟高规格会议真实环境,为秘书速记与文书拟写训练提供实训条件。综合实训功能区,主要模拟行政岗位真实环境,为会议管理和文书档案训练提供实训条件。该实训室涵盖了法律文秘专业实训的基本教学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校外实训基地在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同时,本专业也十分注重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学生可以到绵竹市人民法院、中共都江堰市委政法委、绵竹市交警队、罗江县交警队、汶川县司法局进行见习实习;学生到重庆上东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巴塘县司法局、九寨沟交通局、松潘县人民法院、小金县公安局禾坡派出所、盐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南充市高坪区法律服务所、得荣县公安局进行顶岗实习。本专业将继续加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积极构建校外实习基地网络,切实为本专业提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提供可靠的保证。六、教学效果(一)学习效果考核方式将平时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出勤、实践等等综合纳入期末考核中,让学生的成绩真正体现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70%,平时作业占总成绩的30%.(二)教学效果的评价方式民法法学课程经过长期建设,已经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建立了学生和同行评价、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自评制度,其评价项目包括:授课态度、授课内容、条理性和逻辑性、教学手段、教学方法、驾驭课堂能力、仪表、批改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