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更新时间:2011-11-0211:07:06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省农垦局土地整理中心:目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28号)已下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2011年1月1日以后批准立项,但尚未进行省财政投资评审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的人工费单价按《通知》要求进行调整修改。二、对2011年1月1日以后批准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已通过省财政投资评审,尚未进行招投标的土地整治项目,在项目招投标前应按照《通知》要求调整修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资料,并将修改后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资料报省厅备案。三、对2011年1月1日以后批准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通过省财政投资评审,并已进行招投标的土地整治项目,可通过规划设计变更的方式进行调整。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为适应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需要,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六类工资区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即甲类人工费单价由26.40元/工日调整为51.04元/工日,乙类人工费单价由15.89元/工日调整为38.84元/工日。二、2011年以后批准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执行此标准。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作出调整,则按其相关规定执行。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