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CRS-R中文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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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觉醒促进方案指导语1)此干预措施的目的是延长病人保持觉醒(即,睁眼)的时间。2)当观察到病人有以下情况时即实施此方案:--出现持续闭眼和/或--对命令失去反应1分钟以上。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再次使用此方案:--再次出现持续闭眼或--虽睁眼,行为反应停止。干预措施重压:1)对一侧脸、颈、肩、臂、手、胸、背、腿、足和脚趾施以重压。拇指和食指要紧抓住肌肉的基部。使劲挤捏肌肉时,指尖反复前后揉搓3-4次。此操作要按顺序从脸部肌肉到脚趾反复进行。在施予重压前,检查者要确认排除压处的内置线、局部损伤(比如骨折、血肿、褥疮)或全身性的并发症(如异位骨化等)。2)对对侧实施同样操作。听觉功能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4对指令有稳定的运动反应1.观察自发运动频率1分钟(参看第5页基础状态观察和指令方案)。2.从指令方案中选择至少1个物体相关指令和1个非物体相关指令。所选指令类型(眼、肢体或嘴)应根据病人的身体能力,且自发频率低。若时间允许,可从每一类别选择多种指令。在10秒反应间隔中,指令说两遍。a.物品相关眼运动指令:在病人视野内同时放置2种日常物品,相距约16英寸。要求病人看所称物品,(即:“看[某物]”)。接着,将2物品换位,再让病人看相同物品,(即:“看[某物]”)。使用同样2物品,指示病人看另外的物品,重复以上程序,再操作2次。每个物品2次测试,总共4次测试。b.物体相关肢体运动指令:在病人视野内,在手或脚能够到的地方同时放置相距约16英寸的2种日常物品,要求病人用手或脚够所称物品。接着,所有4次测试都出现10秒内的清晰可辨的精确反应。只有当2种不同指令的所有4次测试都通过时,此项才给分。将2物品换位,再让病人看相同物品。用此2种相同物品,指示病人够另外的物品,重复以上程序,再操作2次。每个物品2次测试,总共4次测试。c.非物品相关指令:至少选择眼运动、躯体运动或嘴运动之一,执行4次测试,指令间隙为15秒。超过指令间隙的反应记录而不记分。3可重复执行命令同上在物品相关指令或非物体相关指令的任一种,4次测试中出现3次可辨的反应。2声源定位站于病人身后,病人视野之外,从右侧给予5秒听觉刺激。第2次测试从左侧给予。以上过程每侧再重复一次,共4次测试。在至少1侧的2次测试,出现头和/或眼朝向刺激方位。当出现头和/或眼运动的清晰证据时,此项目打分。此项目不考虑运动幅度。1听觉惊吓反应在病人的头顶,视野之外,直接呈现大声,执行4次。至少有2次,刺激后即出现眼睑扑动或眨眼。0无同上对以上各项皆无反应基础状态观察和指令方案指令基础状态测试1测试2测试3测试41分钟频率记数I物体相关指令A.眼运动指令看物体1看物体2B.肢体运动指令拿物体1拿物体2踢物体1踢物体2II非物体相关指令A.眼动指令视线从我移开朝上看(天花板)朝下看(地板)B.肢体运动指令碰我的手碰你的鼻子移动某物或身体C.口部运动/发声指令伸舌张开嘴闭上嘴说“啊”自发眼运动有无自发视觉搜索有无基础姿势RUERLELUELLE视觉功能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5物体识别同听觉功能量表中对“指令有稳定的运动反应”项第2部分的a和b。在4次测试中,有3次出现清晰可辨的反应。4物体定位:够向物品1.确认手臂或腿的运动最大范围2.对于上肢,选择普通的日用品(比如梳子、牙刷等);对于下肢,选择适合踢的球。3.将物品放于肢体静息位置的左侧或右侧8英寸处,物品应放置于视线无碍的地方。指示病人用相应的臂或腿“碰(某物)”。4.可在观察时间之内重复指令1次。不要提供触觉线索,以防引起随机肢体运动。5.将物体随机置于左右肢体各两次,共4次测试。记10秒观察时间内肢体首次移动的方向,或记为无移动。肢体不必要触到物体,仅朝目标移动即可。和在4次测试中3次方向正确。3视觉追踪在病人脸正前方4-6英寸处放置镜子,语言提示病人注视镜子。在任一方向,眼睛必须2次跟随镜子进行45度移动而不移开。将镜子从垂直线左侧45度移到右侧45度,再从水平线上方45度移到下方45度。重复以上程序,每一个平面总共操作2次。如果上述标准未达到,重复程序,每次检查一只眼睛(另一只使用眼罩)。2视觉定位在病人脸前方6-8英寸处放置色彩鲜艳或发光物品,然后快速向上、下、左、右视野移动,共4次测试。眼睛从起始注视点移到目标注视点并停留2秒以上。至少注视2次。1视觉惊吓反应用移动手指到病人眼前1英寸呈现视威胁。不能接触到眼睑或产生风(有必要时用手睁开眼)。每眼4次测试。眼睑颤动或眨眼,至少2次测试。0无同上对以上各项无反应。运动功能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6会使用物件选择2个普通物品(比如梳子、杯子)。把一个物品放在病人手里,提示病人“向我介绍如何使用(某物)”,然后,将第2个物品放在病人手里,重复以上提示。重复以上程序,每个物体有2次测试。在所有4次操作中,运动执行与物品特殊用途一致(比如梳子放在头发上或附近)。如果病人由于神经肌肉问题不能拿物品,记录下来,不评分。5自主性运动反应观察在检查时自动发生的自主运动行为(抓鼻、抓床边护拦)。如未观察到自发性运动行为,做一个熟悉的姿势(比如摆手)并辅以以下可供选择的系列指令:1)“向我显示怎样摆手”(显示姿势)2)“我要再摇一下,不要摇,仅仅握住”(显示姿势)3)“向我显示怎样摆手”(显示姿势)4)“我要再摇一下,不要摇,仅仅握住”(显示姿势)对于肢体运动受限的病人,可用与口运动有关的物品(比如汤匙)。将物品放于病人嘴巴前面而不要接触,并提示以下可供选择的系列指令:1)“向我显示怎样使用(某物)。”2)“我再向你出示(某物)。不要移动,仅握住。”3)“向我显示怎样使用(某物)。”4)“我再向你出示(某物)。不要移动,仅握住。”在序列中至少观察到2个自动运动行为的事件,每个事件能与反射性反应区分开。病人能于第2和第4次测试中执行姿势(无论第1和第3次怎样)。病人能于第2和第4次测试中执行口运动模式(比如当检查者将汤匙拿到嘴边时嘴巴张开(无论第1和第3次怎样)。4能摆弄物体将一个棒球大小的球放在病人手的背面,用食指和拇指转动球,但不能碰到手或手指的下面。边移动球边告诉病人“拿住球”。重复上述过程共4次。4次中必须有3次测试符合以下标准:1)当物体沿着手的背面移动时,手腕必须转动起来,手指需伸展开。2)拿住物体至少持续5秒,但并非以抓反射或手指伸肌紧张性增加的方式。3对伤害性刺激定位伸展四肢。给手指或脚趾(最好的一侧)施压至少5秒钟(用你的拇指和食指挤捏手指或脚趾)。每侧做2次,共4次。未受刺激肢体4次中必须有2次指向和触到刺激部位。2回撤屈曲伸展四肢。给每个肢体的甲床施压(用铅笔的边缘按压角质层)。每个肢端测试1次。至少在一个肢端观察到独立的回撤屈曲。肢体必须从刺激点移开。如果反应的质量不能确定,重复之。1异常姿势观察对上述刺激的反应刺激后立即出现上肢或下肢慢的、固定的曲或伸。0无观察对上述刺激的反应对伤害性刺激不出现可辨的反应,继发于肌张力升高或下降。语言功能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3可理解的语言1.告诉病人“我想听你的声音”,然后用以下所示的言语提示激发病人讲话。至少必须从听觉序列和视觉序列中各选出一个言语提示。2.每一个从视觉或听觉序列中所选的言语提示至多做3次测试。提示间隔15秒。听觉序列:a)“你叫什么名字”b)“你今天感觉好吗”c)“你家在哪里”视觉序列:a)这个叫什么(举起一个日常物品,在病人的右侧视野前方随后在须符合以下每一个标准:1每一言语表达都包含至少一个“元音-辅音-元音”的三联组合,比如“ma”不行,“mom”可以。要确保选择的物体有“元音-辅音-元音”的组合;和2检查者对两个不同的词要解释,保证重复的类似词的发音不会被误认为一个词。不一定要求词在上下文的适合和准确,但必须是可以被充分理解的;左侧视野前方各10秒)。b)刚才我伸出几个手指(举起一个手指,在病人左右视野前方各停留10秒)c)这是身体的哪一部分(在病人视野正中,指自己鼻子)和3写的和键盘输入的词也可。自发出现的或在检查的其他时间出现的言语表达,符合以上标准的也得3分。2发声/口部运动非反射性发声运动、自发发声或在发声命令下达后发声。(见baselinemovement)非反射性发声运动和/或自发或感觉刺激引发的发声至少一次,呻吟算作反射性发声。1反射性发声运动把舌面放置于唇和/或齿之间。在指示将舌面放进嘴里之后,出现颊部夹住,舌面抽吸或咀嚼运动。0无同上无反应。交流评分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2功能性:精确从交流评分方案中选择6个情境指向问题。检查者可使用视觉刺激、听觉刺激,如可能选两者。对所有6个问题作出能清晰分辨的视觉或听觉的精确反应。1非功能性:意向性同上在10秒内出现清晰可辨的交流反应(如点头、摇头),6次中有2次(不管其精确性)。检查者要确认该反应在语言提示(如问题)后的出现频率高于在呈现非特异性听刺激(如拍手)时。0无同上任何时候都不出现可辩的语言或非语言交流反应。交流评分方案情境指向基于视觉基于听觉刚才我有没有摸耳朵(不摸耳朵)刚才我有没有摸鼻子(摸鼻子)刚才我有没有摸鼻子(摸鼻子)刚才我有没有摸耳朵刚才我有没有拍手(不拍手)刚才我有没有拍手(拍手)刚才我有没有拍手(拍手)刚才我有没有拍手(不摸耳朵)刚才我有没有摸鼻子(不摸鼻子)刚才我有没有摸耳朵(摸耳朵)(不拍手))刚才我有没有拍手(拍手)刚才我有没有拍手(不拍手)日期评分/6/6/6/6/6/6/6觉醒水平评分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3注意在语言或姿势提示后观察到稳定的行为反应在整个检测过程中,病人对语言提示无反应不超过3次。2无刺激下睁眼观察在检测过程中眼睑的状态整个检查过程中眼睛持续睁开,不需使用触、压觉和疼痛刺激。1刺激下睁眼同上,在整个过程中,至少有1次使用触、压觉和疼痛刺激来维持病人睁眼。(眼睛保持睁开的时间长度可变,且不被考虑)。0无觉醒同上无显著睁眼偶发行为评估量表评分项目方法反应不评分偶发的发声/姿势/情感反应1.通过结合家属和医师的报告和治疗组的直接观察,评估发声、姿势和情感反应。须询问家属和医疗组,是否看到过自发的或特殊刺激引起的发声、姿势和情感反应,(微笑、笑、皱眉、哭)。2.如果上述反应基于报告,要在报告人协助下亲自引出。3.如果情绪反应是直接观察到的,检查者需用引起反应的同样刺激重新引发此行为,合适的引发刺激的例子包括语言询问(你叫什么),肢体姿势(摇手),表情(吐舌头)和照片(家属合影)。发声、姿势和情感反应在某个特殊刺激作用下出现得更多。偶发事件不包括由疼痛刺激引起的反应。4.检查者需证实:a.引发反应的刺激的性质(比如,语言:“你感到难过吗”;肢体语言:握手)。b.行为反应的特征(比如痛苦表情、眼含泪、微笑、呻吟)。c.观察到的行为在引发反应的刺激作用后10秒钟内出现的次数。d.观察到的行为自发出现的次数。e.的时间尺度是特异的,各次几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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