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XX软件外包服务项目招标评分细则1使用说明本文档用于外包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本文档涉及的外包服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定量评估法,评估的内容包括:技术标、经济标。评标组依法按照下述原则进行评标:客观、公平、公正、科学、优中选低;依法评标、严格保密;反对不正当的竞争。2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外包服务项目是指XX集团所属客户经营机构外包给外部供应商的软件服务项目,内容包括:软件项目的实施外包、软件项目的开发外包两大类。评标组是指由集团所属事业部、职能机构,以及客户经营机构中的关键角色根据外包项目临时组成的、对供应商投标内容进行评估的小组。评委是指由集团所属事业部、职能机构,以及客户经营机构中负责对供应商投标内容进行评估的关键角色。评标组负责人是指在评标组中负责组织、协调的组长,一般建议由需要进行外包的软件项目的项目经理担当。评分过程是指评委对供应商投标内容进行评分、并最终选出最合适供应商的过程。评分是指评委对供应商投标内容按照技术标、经济标进行量化评估的过程。评分结果将做为最终选择供应商的依据。技术标是指供应商投标内容中的技术能力部分,一般包括:方案水平、能力背景。经济标是指供应商投标内容中的技术能力部分,一般是指投标的价格。综合定量评估法是指对供应商投标内容中的经济标、技术标进行量化打分、并以分数决定最终供应商的计算方法,该方法以定量代替定性,使对供应商投标的评估更加的科学。基准价是指在经济标的评分过程中做为价格评分的基准价格,它说明了供应商投标价格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经济标价格偏差是指各个供应商经济标与基准价之间的偏差,偏差越大则说明供应商投标的价格太高或太低,评分表格中的计算公式将会根据偏差率和预置的公式进行打分,得出各个供应商经济标的实际得分。优中选低对供应商投标并评估,并不是要选择出一家价格最低的供应商,而是要在价2/8格与交付能力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最终选择的供应商,称之为“优中选低”。拦标价也被称为“上限参考价”。集团针对各个地区、人员级别,并结合市场价格制定了实施外包、开发外包的指导价格,供应商的投标价格不能超出这个价格。标准评分指标库是指囊括了实施外包、开发外包评分的各类评价指标的模板,该模板是在征求了各个集团事业部关键用户的意见后制定的,后续可以根据实际业务进行扩充和修改。3评委构成评分过程由评标组负责评分。评标组由集团、客户经营机构的招标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关键角色组成,人员组成和数量要求见下表:所属机构角色要求集团人力资源部每个具体项目中,集团出任评委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相关事业部实施总部总/副经理开发管理总部采购部客户经营机构总经理每个具体项目中,客户经营机构出任评委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推荐3人相关业务线总/副经理财务部财务经理实施总监财务经理集团/客户经营机构项目经理备注:项目经理有可能来源于集团各事业部实施总部,也有可能来源于客户经营机构。视具体情况而定。4评分办法4.1评分过程开标后,评标组评标的过程如下:3/8评标组首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分。在供应商述标后,评标组根据《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中【指标库】页签中的评分指标对技术标进行打分,并将结果记录在【技术标评分记录】页签。评标组根据各位评委在《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中【技术标评分记录】页签的打分记录进行排序。在技术标评分后,评标组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经济标进行评标。评标组计算经济标的基准价,并根据《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对经济标进行评分,记录在【经济标评分记录】页签。评委组在分别完成了技术标、经济标的评标工作后,评标组将评分结果汇总到《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中【综合得分】页签,根据技术标、经济标所占投标总比重的比例进行计算,得出最终的总分,评委组将结果记录在【各评委综合得分】中。评标组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得出最终中标的供应商,并记录在《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评委意见】中。在技术标的评分过程中,评标组个别成员的评分与其他评标组成员的评分平均差异在20%以上或者有重大意见分歧时,评标组负责人应当提醒其进行复核,经复核后该评标组成员仍坚持其独立意见的,应当做出书面说明。在经济标的评分过程中,如果出现经济标评分相同的供应商,则以技术标中的排名顺序为准,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优先于排名靠后的供应商。4.2评分计算与细则评分办法采用综合定量评估法进行评标,即由评委根据投标内容,按照技术标、经济标分别进行量化打分,最终在所有供应商中按照【优中选低】的原则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上述过程均采用暗标评标。技术标技术标的评分采用基于《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中的技术标评分标准指标库进行打分。标准指标库提供了对技术标进行评分的各类评分指标、以及评分细则,评委根据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将结果记录在【技术标评分记录】页签中。4/8技术标评分指标库对技术标的评价使用了标准评分指标库,它将以往凭借评委经验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方案能力进行评价的方式,更改为根据标准、量化的指标进行评分的方式,提高了对供应商评分的准确程度。该标准评分指标库还可以根据后续实际使用的结果反馈不断的进行调整和扩充。评分指标库包括:实施外包类型指标类型类型权重指标名称指标权重明细评估指标明细指标权重方案指标50%需求实现程度60%需求覆盖度25%需求实现程度25%方案技术性25%需求变更风险控制25%主计划20%时间合理性20%计划完整度20%人均工作量负荷20%人员变动风险控制20%实施进度风险控制20%质量控制20%质量内控制度50%质量测试50%能力指标50%供应商能力背景40%公司规模50%供应商资质50%项目团队能力60%技术人员比例50%技术人员背景50%开发外包类型指标类型类型权重指标名称指标权重明细评估指标明细指标权重方案指标50%需求实现程度60%需求覆盖度25%需求实现程度25%方案技术性25%需求变更风险控制25%主计划20%计划合理性20%开发过程规范性20%配置管理规范性20%人员变动风险控制20%开发进度风险控制20%质量控制20%质量内控制度50%5/8质量测试50%能力指标50%供应商能力背景40%公司规模50%供应商资质50%项目团队能力60%技术人员数量20%技术人员比例30%技术人员背景50%针对各个明细评估指标,评分细则提供了具体量化的评估内容,并设置了量化内容对应的具体分值。例如针对【质量内控制度】这个明细评估指标,可以细分为如下的具体量化评估内容:优良中差100~9090~7575~6060以下有完备的质量内控体系和文档有专人负责质量内控有质量内控体系和文档,待完善有专人负责质量内控正在建设质量内控体系和文档质量内控主要依靠开发人员质量内控主要依靠开发人员评委只需要将供应商提供的标书内容与各个评价级别中的标准指标进行核对,就能得出对应的得分。经济标经济标的基准价经济标在评分前首先计算“基准价”,经济标的基准价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计算公式进行合成,在计算了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以及评标的基准价后,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有效投标经济标的量化得分。经济标的基准价计算规定如下:公式参数参数说明C=nBinin/)(C基准价Bi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投标报价n有效投标的单位的数量拦标价(上限参考价)外包服务项目的招标没有标底价,但项目组需要根据集团《实施和客户化开发外包价格区间参考标准》计算本次招标的拦标价(上限参考价),做为本次招标的上限价格。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这个拦标价。高于这个上限价格的供应商投标视为无效,不得参与后续6/8评分过程。各供应商经济标的偏差计算在确定了本次投标中经济标的基准价之后,采用“内插法”计算参与经济标评分的各个供应商投标价格与基准价之间的差异率,不同的偏差率将对应不同的扣分标准。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参数参数说明β=(Bi-C)/C×100%C基准价Bi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投标报价β投标价与基准价的偏差率不同的偏差率将对应不同的分值扣减偏差率扣分说明-11%以上类推当供应商报价价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增加3%,分数扣6分;当供应商报价价偏差率0时,偏差率每减少3%,分数扣3分;-9%91-6%94-3%970%1003%946%889%82+11%以上类推说明:1.属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并不属于无效报价。2.当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5家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然后按照所有供应商经济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基准价。3.当投标供应商数量小于5家、大于3家时,直接按照所有供应商经济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基准价。4.当投标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时,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招标最低数量,不进行后续评标,并要求发标方重新寻找更多的供应商。4.3评分表的使用7/8在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系统未上线前,使用文档《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记录和计算评分过程中的分数。文档《附件1.评分用表-实施外包》/《附件1.评分用表-开发外包》中包括如下页签,依次是:评委可以按照【4.1评分过程】的步骤使用文档中的各个页签,简化后的使用流程如下所示:4.4答疑在开标前,供应商可以联系并要求发标方解释招标书中不清楚的地方。发标方没有义务回答与解释招标书无关的问题。4.5供应商述标供应商在技术标评分过程中可以述标。供应商述标总时长20分钟,其中10分钟述标,讲述方案和思路,10分钟回答评委问题。述标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金额大于200万的外包招标需要现场述标,小于该金额可以通过网络/电话述标。4.6供应商参与调研8/8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客户要求等,发标方可以邀请/指定一家供应商进行需求调研;在发标金额大于100万的招标中,被邀请进行调研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后续的投标;发标方可以支付实际发生的调研费,但调研费总金额不能大于发标总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