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制度缺陷的代价——华源危机的深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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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出现危机了。作为第一起直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型央企“火线重组”,似乎有某种新闻价值,引起人们的更多思索。但华源的危机绝不是发现的早了,而是晚了。这样的危机在国企里绝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正如《财经》杂志描述的,华源自1992年成立以来的13年发展堪称一部“并购史”:以纺织业起家的华源在13年间发动各种并购近90起,总资产从创立之初的1.4亿元增至如今的572亿元,所涉产业早已跳出纺织一隅,拓展至农业机械、医药等全新领域。而今天再来看华源,华源搭建的不过是“空中楼阁”。并且这样的空中楼阁是何等之诱人与辉煌,2004年曾以494.61亿元营业收入位列中国1000家大企业集团第29位,并且打着“自觉担当了调整国有经济结构的主导力量”的幌子,“忽悠”着有关应该明白却不明白,或实际明白却装着不明白,也或者是有点明白却不想去深究的主管机构。目前华源已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安排下进入了重组程序,巨额的损失客观上已经造成,有理由相信,更大的损失还将在接下来的重组过程中显现。当然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国资委安排有关央企的重组效果究竟如何,必然更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一个如此规模的大型国有企业发展神话顷刻间完结,究竟谁之过?是决策者本人,是主管机构,还是“助纣为孽”的国有银行,从表面上看,这些主体都应该难辞其咎,但又都有其自身客观原因,从而出现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必然结果。从经营者本身而言,“数字出干部”的思维根深蒂固,企业做“大”就意味着地位,就意味着可以“圈”到更多的资源;从主管机构来讲,可能是无法事无巨细去监管、评价,更何况还有“官场”的众多潜规则不能轻易去触及;从国有银行角度看,反正是向国有企业放贷,即使出问题,也不需要承担过多决策的责任,更何况最后的损失一定是可以转嫁到国家的身上。如此一个轮回下来,似乎每个环节都有其客观理由,究其根源是面对国有企业的评价机制不科学、约束机制不到位,这样的不科学、不到位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就是制度的代价。国有企业往往在约束不到位的情况下大搞“范围”经济:简单的扩大经营与运作范围,而不考虑效率与效益。国有企业到底进行了多少低效、无效,甚至是负效益的投资与扩张,从历次的国有资产核销,乃至最近的国企主辅分离涉及的资产核销数量便可见一斑。诚然,无论是国有资产核销,还是主辅分离,确实有一部分是企业办社会形成的资产沉淀,但更有“无度”扩张带来的资产浪费。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扩张是发展的“政绩”,处理非理性扩张带来的损失是改革的“政绩”。那么到底谁该对民族经济的质量负责?谁该对国家负责?此外,国有企业的非市场化、非理性的经营行为往往被冠上一个动听的概念。就拿华源来讲,凭借最初的“打造中国华源长江工业走廊”的口号进行了一系列的“圈地运动”。1996年起,华源又以“打造中国农机的航空母舰”的概念,一口气并购了近十家农机企业,全面进入农业机械行业。此景维持没有超过三年,以全面失败而告终。进入新世纪,华源又以“打通化工上下游”的口号大肆进军医药行业,这个概念依然没有支撑过五年。这种靠新概念、新名词活跃于市场之中的国有企业绝不仅仅是华源一家。不负责任的概念带来的损失谁来承担,相信绝不是概念提出者本人,也不是概念提出者能承担的了!为这种非理性、非市场行为最终承担损失依然是国家,是全体民众!我国的国资监管体系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如何真正把企业打造成符合市场经济运营规律的竞争主体、真正地推进适应市场经济运营内在规律的制度体系的确立与完善,对于相关决策部门以及主管部门依然是个沉重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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