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华立学校法律顾问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制定过程情况说明一、法律顾问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起草我校在成立学校规章制度起草小组时邀请了学校的法律顾问谢小裕律师作为成员之一。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制订提供建议和对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把关,确保学校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对学校管理制度的修改意见在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学校的法律顾问谢小裕律师通过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其中,他的建议是:1.建议将标题《桥头华立学校管理制度汇编》调整为《桥头华立学校管理制度》。2.《桥头华立学校管理制度》总九个章节,为规范和清晰表现桥头华立学校管理制度,建议设计目录。3.管理制度教导主任工作职责第8小点,“……多媒体教室等室的管理工作”,应修改为“……多媒体教室等专用场室的管理工作”。三、对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合法的修改意见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之外,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也要合法,应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除报东莞市教育局核准之外,并公示。一定要保留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如讨论、通过的签字过的会议记录,网上公布的视频截图,教师知悉已公示过的管理规章制度之书面文字材料等。学校采纳了这些建议。有了学校法律顾问的参与,学校规章制度条款更加清晰,内容更具有严密性、逻辑性和可行性。为学校规范化办学,保障师生权益,实现校务公开,保证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保障。东莞市桥头华立学校201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