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中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2011]号合同日期: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建设单位(业主方):汉川市华严农场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承包方):汉川市隆昌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对华严中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后,乙方中标(中标通知书编号:),现就该项目工程的实施达成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汉川市华严农场中学宿舍、食堂二、工程地址:汉川市华严农场中学校园内三、工程概况:土建工程(砖混一层)四、技术标准:见施工图纸及其编制说明五、工程承包形式:本合同书采用总价承包合同。六、合同价格:双方商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柒佰伍拾捌元整(小写:¥:432758.00元)。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调价。1、在合同履行中确需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如施工图纸变更等),经甲方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按招投标时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2、本工程的主材价格,审计结算时,按合同签定的施工日期内的市场价格计算。超过规定的施工期的主材价格只考虑下浮,不能调增任何费用。七、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甲方的设计图纸和编制说明的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保证本工程质量按建设部门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八、工程时间要求:1、乙方必须在2011年2月18日以前开工。2、乙方必须在2011年6月18日前完成工程。九、交(竣)工验收:1、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及规范要求,在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质检部门验收签字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2、工程完工后由乙方申请,甲方负责组织交(竣)工验收。3、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的延长除外,但要经甲方批准。(乙方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系指任何一种自然力只限于里氏地震烈度7级以上地震,百年一遇频率及以上的洪水,风力在11级及以上的暴风等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的破坏作用。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以上自然力标准的认定均以当地气象部门的记录资料为准。以上自然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如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天向业主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十、付款方式:工程款由汉川市财政局国库中心集中支付。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款的30%;第二年,工程全部完工后,由汉川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40%;第三年,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工程审计结论下达后付工程款的30%。乙方必须持税务部门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办理工程款结算。十一、安全责任:乙方承担整个工程中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责任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十二、其他事项:1、甲方解决工程永久占用土地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工程所需的临时占用土地、料场等问题(若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解决与周边群众发生的因土地导致的纠纷。3、甲方应解决施工期间的“三通一平”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学校校道﹑运动场等设置,严禁超载重车辆入校园。乙方载重车辆强行进校园,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要求施工。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新增工程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5、乙方未按预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或工程进度过慢,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对某些分项工程指定分包,其发生费用从原承包人的承包费中扣除,同时并不解除乙方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6、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负责整理提交全部竣工材料,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全部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将付给甲方违约金1000元/天。7、乙方应按投标时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投标书附表所列的施工机械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并不得干扰其它工程队进场施工。8、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质检报告,并经甲方认可。装饰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供环保合格证书;石料采集前应选好料场,请有资质质检单位提供石质强度报告,混凝土、砂浆等均应提供配合比试报告,其费用由乙方负担。9、当乙方发现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有任何含糊或错、漏、缺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应及时就此作出决定。上述含糊、差错、遗漏或缺陷应以国内现行规范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来解释处理,乙方不得利用以上文件的缺陷从中索取利益。1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总价款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汉川市严农场中学乙方:汉川市隆昌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项目经理:地址:汉川市严农场中学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市教育局(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