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民事裁定书概念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与其他文书的异同第八节民事裁定书概念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使用裁定:(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除此之外,还适用于二审驳回对裁定的上诉、是否准予上诉人撤诉、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程序中由人民法院提审、决定再审等情况。民事裁定的形式:两种形式:1口头裁定2书面裁定民事裁定书因为诉讼程序不同可分为一审民事裁定书、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民事执行裁定书、督促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书和破产还债民事裁定书等。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异同:相同点:1都是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2都是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体现。3、首部和尾部的格式内容写法基本相同。不同点: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文书解决的是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实体问题。2,上诉期限不同。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对第一审裁定,除法律规定准许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允许上诉,对准许上诉的第一审裁定,其上诉期限为十日。3,内容和制作要求不同。民事裁定书由于解决的是诉讼程序问题,所以在制作上比较简单,它不要求具体叙述事实,在格式上也无事实与理由之分。程式化的格式和语言更为明显。但民事判决书的制作则较为复杂,必须将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分别全面的书写清楚。4,使用次数不同。一个案件中,其判决可能只有一个,而裁定可能会出现几个,这是由诉讼程序问题的多方面性所决定的。内容和写法(一)一审民事裁定书1、首部:首部的各项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1)当事人的称谓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变化。如不予受理起诉的当事人称“起诉人”,不称“原告”;诉前财产保全的,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案由:根据不同的案情分别表述为:起诉不予受理的,写为:“×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写明起诉的理由)。”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写为:“本院受理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后,被告×××(姓名)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驳回起诉的,写为:“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诉前保全的,写为:“申请人×××(姓名)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和数额等)担保。”诉讼保全的,写为:“本院在审理原告×××(姓名或名称)诉被告×××(姓名或名称)……(案由)一案,×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于……”一段删去)。”解除财产保全的,写为:“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财产保全的裁定。”先予执行的,写为:“本院在审理原告×××(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诉被告×××(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此句不写)。”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写为:“本院在审理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中,原告×××(姓名)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补正判决书中失误的,写为:“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本院以(××××)×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已审结。”终结特别程序的,写为:“本院审理的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案由)一案,……。”2、正文正文部分包括事实、理由、适用法律、裁定结果等内容。在具体写作中,可根据不同的案情作如下表述:(1)起诉不予受理的,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对×××(姓名)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者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异议成立的,写:“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写:“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3)驳回起诉的,表述为:“……(简述原告的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写明原告的起诉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虽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但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或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原告是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或者被告是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的起诉。”(4)诉前保全的,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和被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等内容)。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5)诉讼保全的,表述为:“……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案由、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裁定结果以一个自然段表述。(6)解除财产保全的,表述为:“……现因……(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姓名)的……(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等)的查封(或者扣押、冻结等)。”案由、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裁定结果以一个自然段表述。(7)先予执行的,表述为:“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时间和方式)。”(8)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表述为:“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姓名)撤回起诉「或者不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对不准许撤诉的,一般可以口头裁定,记入笔录。(9)补正判决书中失误的,表述为:“……。现发现……(写明判决书中的失误),应予更正。”案由、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裁定结果以一个自然段来表述。(10)终结特别程序的,表述为:“……,因……(写明终结特别程序的理由。如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或者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不能得到确认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理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审理。”案由、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裁定结果以一个自然段来表述。3、尾部尾部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写作时可参考,但应注意的是:(1)驳回起诉、终结诉讼和准予撤诉的裁定,要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2)驳回管辖异议和驳回诉讼的裁定,要交代上诉权;(3)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要交代申请复议权,表述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二审民事裁定书1、首部。除文书的名称写为:“民事裁定书”外,其他各项的写法和内容与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2、正文。由于二审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和写法都比较简单,所以本书将案由部分一并放在正文中讲述。二审民事裁定案件不同,正文部分的表述也不尽相同。(1)对原审不予受理的案件,表述为:“上诉人×××(姓名)不服××人民法院(××××)×民×字第××号不予受理起诉的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姓名)称,……(概述上诉请求与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简要写明驳回上诉或者撤销原裁定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维持原裁定的,写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第二、撤销原裁定的,写为:“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字第××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另起一行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2)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表述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认为,……(概括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如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等)。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3)准许或不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表述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姓名)又以……(简述申请撤回上诉的理由),于××××年××月××日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简述准许撤回上诉或者不准许撤回上诉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的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准许撤回上诉的,写为:“准许上诉人×××(姓名)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另起一行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第二、不准撤回上诉的,写为:“不准上诉人×××(姓名)撤回上诉,本案继续审理。”」”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失误的第二审民事裁定书,正文部分的写法与一审民事裁定书相同。3、尾部驳回上诉、终结诉讼、发回重审、准予撤诉等二审民事裁定书,尾部应当写“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的字样,其他各项的写法与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再审民事裁定书1、首部(1)文书名称写为“民事裁定书”;(2)编号写“×民监字第××号”。其他各项的写法与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2、正文案由部分亦归入正文讲述。根据不同的案件分别作如下表述:(1)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的,表述为:“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或者原上诉人×××(姓名)与被上诉人×××(姓名)……(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者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写明申诉、反映、工作检查等发现错误的来由)。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提起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2)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的,表述为:“原审原告×××(姓名)诉原审被告×××(姓名)……(案由)「或者原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