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社区各党支部,一办四组工作人员:根据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现将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社区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二、主要内容(一)各党支部主体责任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4、党支部要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6、要注重发挥党员群众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密切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新媒体从业人员中知识分子的联系。(二)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1、根据上级和本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6、做好上级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三、考核方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检查组人员组成社区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组人员构成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统筹集成。(二)检查步骤和方法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四、考核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严格追责问责。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5、所属传统或新媒体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9、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办法适用于本社区以及下属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