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护汪梦林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第五章乡土建筑遗产保护乡土聚落(乡土建筑)——没有建筑师的建筑特点是就在取材,自然朴素,风格自由。世界各地乡土建筑形态各异,丰富多彩,造成这种差异的四个主要影响因素是:①材料、技术因素②环境因素③社会文化因素④经济和政治因素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伴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从乡村聚集于城市,导致城市急剧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严重问题,人类开始反思和怀念乡土聚落。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1964年5月《威尼斯宪章》指出:“历史古迹的要领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其中提到保护“乡村环境”。1975年5月,国际古迹理事会通过《关于历史性小城镇保护的国际研讨会的决议》,指出历史小城镇保护的原则、面临的威胁、保护措施。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1976年,国际乡土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CIAV成立。作为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CIAV旨在促进乡土建筑的识别、研究、保存、维护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分享世界各国保护乡土建筑遗产的经验。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1999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二届全体大会在墨西哥通过《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阐述了乡土建筑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乡土建筑遗产在人类的情感和自豪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已经被公认为是有特征的和有魅力的社会产物。它看起来不拘于形式,却是有秩序的。它是有实用价值的,同时又是美丽和趣味的。.......乡土建筑遗产是重要的;它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基本表现,是社会与其所处地区关系的基本表现,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因此,有必要建立管理和保护乡土建筑遗产的原则以补充《威尼斯宪章》。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对乡土建筑遗产的特征作了全面的界定:即某一社区共有的一种建造方式;一种可识别的、与环境适应的地方或区域特征;风格、形式和外观一致,或者使用传统上建立的建筑形制;非正式流传下来的用于设计和施工的传统专业技术;一种对功能、社会和环境约束的有效回应;一种对传统的建造体系和工艺的有效应用。《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明确了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五项原则。第一节世界乡土聚落保护背景1986年12月《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文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指出:对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其中明确提到小镇、村寨的保护。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20世纪80年代末,一些古村镇中的古建筑群被公布为全国重点年文物保护单位。如1988年,贵州毕节的大屯土司庄园、安徽绩溪县龙川胡氏宗祠、安徽歙县潜口民宅、浙江东阳市卢宅村的卢宅、山东栖霞市都村的牟氏庄园、山西襄汾县的丁村民宅等,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毕节大屯土司庄园龙川胡氏宗祠东阳卢宅栖霞牟氏庄园2000年,皖南古村落,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促进了国内对古村镇保护的重视。2001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很多古村镇型建筑群被列入,如浙江省武义县“俞源村古建筑群”,安徽省黟县的“宏村古建筑群”、“西递村古建筑群”、泾县“查济古建筑群”、陕西韩城市“党家村古建筑群”等。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武义县俞源村泾县查济韩城党家村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提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其中明确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确立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法律地位。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第一批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标志着中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制度的基本确立。2005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形成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和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依据。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争略的重要内容。这是第一次明确将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纳入国家政府行为。200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强调: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2008年4月,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一次专门制国家法规推进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进一步规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的申报、批准、规划和保护工作,有利于加强对名镇名村保护的监督管理,促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机遇。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一些出台的相关法规:《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里州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2012年4月,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标志着共同启动“全国传统村落调查”,意义重大。2012年8月,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用以评价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认定传统村落的保护等级。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2012年12月,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传统村落的概念: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保护传统村落的意义:1.有利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2.有利于保持中华文化的完整多样;3.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第二节中国传统聚落的保护历程一、中国传统聚落的特征1、中国传统聚落的民居形式,主要有庭院式、单幢式、窑洞式、集居式、移居式等。如图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一、中国传统聚落的特征2、中国传统聚落的类型:按综合特色分:建筑遗产型、民族特色型、革命历史型、传统文化型、环境景观型、商贸交通型等。按地形地貌分:平原型、山地型、水乡型等。典型的地域特征,如安徽徽州聚落、福建土楼聚落、广东开平碉楼聚落、山西晋东南聚落、豫北地下窑洞聚落等。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二、中国历史文化村镇的申报和批准1、申报条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第七条:①保存文物特别丰富;②历史建筑集中成片;③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④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二、中国历史文化村镇的申报和批准2、历史文化村镇的价值:①历史文化价值;②空间格局、历史风貌的完整性;③建筑的精美程度;④非物质文化的丰富性。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二、中国历史文化村镇的申报和批准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分价值特色70分和保护措施30分两部分,总分值100分。如表。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三、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分为三大类:①传统建筑100分②选址和格局100分③非物质文化遗产100分本指标突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评价中所占的比重。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四、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名录及空间分布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及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第三节中国名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和批准一、保护古村镇的意义1.是民族的宝贵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旅游资源;2.是维持传统农业循环经济特征的关键;3.是发展古镇、古村旅游,创新村镇农业发展道路的基础;4.是广大农民社会资本的有效载体;5.是散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和广大港澳台同胞的文化之根;6.是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二、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建设性破坏较为严重。其次,是随意复建和不当修缮。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三、保护的宏观策略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应注意两个方面:①首先,要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②其次,要增加各方面的保护力度。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三、保护的宏观策略保护古村镇是保护有价值、有特色的古村镇,保护工作的第一件事是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包括:①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如修建年代、技术和艺术特征及稀有程度;②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③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④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四、保护的微观措施首先,要重视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其次,要重视真实性的保护。其三,要合理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五、保护的内容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见图。第四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