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比较作者:盈科劳动人事部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日期:2011/03/30已浏览1668次在我国股权激励新政策中,股权期权、股权增值权、限制性股权和业绩股权这四种最具代表性的股权激励模式成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首选。但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完全可依据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四种主要模式,实施自己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文拟对这四种主要模式进行阐述和比较,并试图从操作的角度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一定的借鉴。一、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是指非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实施股权期权激励计划,应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第一、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获得股权期权的总人数以及公司原有股东的人数总计不能超过50人。第二、未来一定期限:含三个概念,一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0年,自股东大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计算;二是行权限制期,即股权授予日至股权生效日的期限;三是行权有效期,即股权限制期满后至股权终止日的时间。第三、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即行权日购买股权的价格以及行权的条件。第四、权利:股权期权是公司赠与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义务。激励对象到期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不“行权”,如果一定要求买便不是一种期权。股权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激励对象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权期权自然有以下优点:第一,有利于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矫正激励对象的短视行为,使其致力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股权期权通过将激励对象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激励对象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把对激励对象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激励对象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从而使得公司的业绩持续上升,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第二,激励性较强且风险相对确定。对于激励对象而言,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如果行权时公司业绩下降,股权贬值,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第三,股权期权是企业赋予激励对象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一个有效方法。股权期权模式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二、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是指非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真正享有限制性股权并从中获益。限制性股权,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以后,并完成特定业绩目标(如扭亏为盈)时,才可真正享有限制性股权并从中获益,否则公司有权将授予的限制性股权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限制性股权。公司采用限制性股权的目的是促进激励对象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定义中可以看出,限制性股权的三个关键词是“业绩目标”、“授予”和“限制”,由此可见此激励方式的主要特征为:一般选择公司制定某项战略目标后作为授予时机,授予价格一般是无偿赠送或远低于市场价格,股权出售受到限制,且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收回或回购受限股权。限制性股权激励方式同样利弊并存。正面效应在于有利于促进激励对象集中精力以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同时,激励成本较低,只有实现了战略目标,激励对象才可能从中获益。对被激励者激励对象而言,风险也较低,实现战略目标将有较大收益,未实现也没有损失。限制性股权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发展比较稳定的大型公司,采用限制性股权这种模式更能体现风险和收益对称,激励和约束的平衡。三、业绩股权计划业绩股权也称业绩股份,是公司用普通股作为股权激励性报酬支付给激励对象。但是,具体的股份实施,或者说股权的转移要由激励对象是否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来决定。业绩股权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通常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权,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权。业绩股权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权,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权将被取消。业绩股权计划的关键点是“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在业绩股权激励模式中,通常很多公司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考核标准。在这种模式中,公司和激励对象通常以书面形式事先约定业绩股权奖励的基线。ROE达到某一标准时,公司即按约定实施业绩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得到股权;ROE每增加一定比例,公司采用相应比例或累进的形式增加股权激励数量。从本质上讲,业绩股权是一种“奖金”延迟发放,但它弥补了一般意义上的奖金的缺点,具有长期激励的效果。一方面,业绩股权与一般奖金不同,它不是当年就发放完毕,还要看今后几年的业绩情况;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效益好,就会使激励效果进一步增大。业绩股权的突出优势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对于激励对象而言,在业绩股权激励模式下,其工作绩效与所获激励之间的联系是直接而紧密的,且业绩股权的获得仅决定于其工作绩效。第二,对于股东而言,业绩股权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的对称性较好,激励目的明确,能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双赢的格局,故激励方案较易为股东大会所接受和通过。但是,由于一般是针对某一特定目标,业绩股权激励模式的激励时限较短,不会超过这一特定目标的实现周期。而且,激励成本较高,对公司现金流形成一定的压力。业绩股权激励模式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非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四、股权增值权股权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权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权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权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如果激励对象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业绩上升,激励对象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实施股权增值权激励计划,应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第一、一定时期和条件:即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权股价上升所带来的收益,条件为相关政策规定的约束性条件及完成一定业绩目标的激励性条件,且不低于20%需在任期考核合格后兑现;第二、股权价格上升:即对股权的升值部分要求兑现。股权增值权的设计原理与股权期权也很近似,但差别在于:在行权时,激励对象并不像期权形式在行权时要购入股权,而是直接对股权的升值部分要求兑现。股权增值权的授予对象不拥有这些股权的所有权,自然也不拥有表决权、配股权。同时授予对象也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权。相对于股权期权模式,股权增值权模式更为简单,易于操作。不是以增加股东为前提,因此不会对公司所有权产生稀释;无需激励对象出资购买,故而对授予对象成本压力较小。这一方式类似于虚拟股权计划,二者的区别在于股权增值没有分红的权利。这一模式比较适合现金流量比较充裕且比较稳定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但是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所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公司法人治理管理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人力资源资本化的内在要求,对对中国企业仍至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是否具备实施的条件和基础,不要盲从于一时的潮流,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失效。如有股权激励方面需要,请与我们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盈科律师事务所邮编:100124公交站:百子湾桥东地铁:1号线四惠转495一站即到24小时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770-9870直拨热线:010-59105870/15010349012传真:010-59626918邮箱:employment@yingkelawye.com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