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病人投诉处理制度1.本着及时、方便、快捷的原则处理解决各类医疗保险投诉。2.明确医保投诉接待科室(院医保办或医务科),设立医保投诉电话。在公示栏公示投诉电话和和上级医保咨询电话,设置意见箱,畅通投诉渠道。3.院医保科建立医保投诉处理记录簿和档案,记录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投诉内容、原因、经过、处理意见、结果、责任人、患者满意度、处理及时程度等内容。4.现场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制。医保病人不管投诉到哪个科室,工作人员都要热情主动接待,耐心询问情况,当场解答或处理患者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当场解决不了可要引导患者到医保投诉接待科室进一步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推诿冷落患者。5.信访投诉实行领导负责制。院医保科主任为责任人。5.1接到上级转来的投诉,应立即展开调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5.2接到本院信访,要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对调查处理过程进行控制。6.定期归纳汇总投诉案件,向院领导汇报投诉处理情况。对于投诉热点或较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医保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