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安康市余湾移民安置社区工程自愿退场协议编号:20130801甲方:中景控股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认真、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退场说明因乙方施工的工程安康市余湾移民安置社区项目、约建筑面积,自合同签订至今施工一直不顺,各种非正常问题时常出现,导致我公司项目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资金都遇到了很大的影响,就因此项目情况乙方不再承担其项目施工任务,乙方提出退场申请,经甲方研究并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退场,并通知乙方在年月日前办理退场相关手续。乙方在项目部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所有经济遗留问题均在“退场协议”中体现,乙方承诺当甲方同意“后”已无其他任何的经济遗留问题。二、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甲方与地方政府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裁定后执行”,五个工作日返还清履约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办理“清”全部手续,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号自行解除,乙方在本项目的所有债权债务自行承担解决。第2页共2页四、若办理完“退场协议”以后双方发生争议,乙方在甲方总部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在甲方总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退场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