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公路工程建设安全检查要点(内业)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1.施工安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施工安全许可证附件材料3.附件材料与实际对照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核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正式文件为依据2.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条件3.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4.对照投标承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相符5.核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情况和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三、安全目标管理1.检查是否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体系2.是否进行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3.有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4.有无具体的伤亡控制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目标5.检查安全考核办法及落实情况四、安全管理制度1.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2.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3.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是否完整4.有无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情况5.入场前的培训情况,培训内容是否落实6.检查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7.安全交底是否有书面记录并履行签认手续,向每个作业人员交底(特别是农民工)8.安全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9.是否有安全资金使用计划10.是否有安全资金帐户,是否专款专用2/1811.检查各类有效投保凭证,是否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2.有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完备13.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手续是否完备、闭合14.安全监管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按期整改并及时上报结果15.是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16.是否有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情况17.一般事故是否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五、安全技术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安全保证措施3.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是否有专门的安全保证措施4.现场监理是否对安全保证措施明白、了解5.是否有施工安全日志(包括监理和施工单位)6.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是否有安全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六、安全评估及重大危险源监控1.检查安全评价体系2.检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目录3.对重大危险源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主要检查监控记录七、应急预案1.核查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防汛防洪应急预案、重大疫情应急预案2.核查预案中人员和器材是否落实、到位3.预案是否经过演练,主要检查演练记录3/18公路工程建设安全检查要点(外业)一、总体平面布置1.项目部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符合安全要求2.项目部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仓库是否符合排水、防火、防洪、防爆、防震的要求3.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仓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拌和楼等,是否加设避雷装置4.现场运输道路是否保持畅通,危险地段是否设置护栏和警告标志5.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6.施工现场是否有“五牌一图”7.施工现场内的坑、沟、水塘等边缘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及警告标志8.施工现场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施工照明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污染9.料堆按名称、品种、规格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10.有无安全标语、标牌,是否规范,整齐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情况,高处作业人员系安全带及高处作业防护等2.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或达到国家安全防护标准3.预留洞口、孔桩洞口有无防护,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通道口有无防护棚三、现场消防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措施2.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3.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生活办公区等区域间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施工现场内搭建的临时建筑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5.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是否配备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有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4/186.项目部及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四、施工临时用电(一)总体1.核查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设计,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2.有无用电档案盒专人管理,有无电工巡查记录,维修记录内容是否真实(二)外电防护1.外线布置是否有防护措施2.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封闭是否严密3.是否有明显警示标志4.在线路下方施工作业或搭设临时设施安全距离是否足够(三)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2.是否采用TN—S系统3.专用保护零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有无混接情况(四)配电箱开关箱1.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2.开关箱(末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3.漏电保护装置参数是否匹配4.漏电保护器安装位置是否得当5.电箱内隔离开关设置是否符合要求.6.是否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安装位置是否得当,有无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情况8.闸具有无损坏,是否符合要求9.电箱内有无PB专用接线端子板10.电箱有无名称、编号、责任人11.有无电箱进出线混乱或无保护措施情况12.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识13.电箱材质是否符合要求5/1814.电箱是否有门,有无防雨措施(五)现场照明1.动力照明用电是否按规定分路设置2.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3.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4.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是否使用安全电压供电5.照明供电是否采用绞织线6.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7.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是否用绝缘布包扎8.危险场所、通道口、宿舍是否按要求设置照明(六)配电线路1.电线老化破皮是否包扎2.电线有无随意拖地、浸水3.线路过道有无保护或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4.电杆、横担是否符合要求5.架空线路、档距是否符合要求6.是否使用五芯线(电缆)7.是否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8.电缆架设或埋设是否符合要求9.导线是否按规定绑在绝缘子上或金属裸线绑扎(七)电器装置1.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是否符合要求2.有无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情况(八)变配电装置1.配电室(或发电机房)房屋建造是否符合要求2.配电室内地面是否按要求采取绝缘措施3.室内配电装置或发电机组布置是否合理4.有无明显警示标志或消防措施5.发电机组是否设置独立接地系统6/18五、路基土方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视为高处作业,应设置警告标志。2.开挖沟槽时,挖掘深度超过1.5m,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3.高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示标志,下方有道路的,作业时严禁通行。4.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5.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间部分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要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6.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7.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避免突发性坍陷。8.泥沼地段施工,应制定和落实预防人机下陷的安全技术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避免造成人为的泥石流。9.士方施工机械作业应符合机械施工规程的规定。六、路基石方工程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2.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以及配套设施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运输爆破器材要使用专用运输工具。3.爆破器材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用、退库制度,各种手续应严格记录,严禁私藏,乱丢乱放;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4.装炮作业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5.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爆破时,应设置防止飞散物击伤人员的安全距离。6.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7/187.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应经检查处理,经过履行必要的确认手续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七、路面工程1.拌和站是否设置完备的安全警示标志2.拌和站施工车辆进出路线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拌和站生活区与作业区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拌和设备启动、停机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5.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6.拌和站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7.拌和站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有关人员是否会使用8.路面施工机械(摊铺机、压路机)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9.机械操作人员是否疲劳作业10.用柴油清洗机械时,不得接近明火八、桥涵工程(一)一般安全要求1.桥涵工程施工前,大型工程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项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霉全技术措施计划;单项工程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2.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二)基础工程1.明挖基础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基坑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开挖应按规定边坡分层进行,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如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基坑边缘8/18停放机械、堆土、堆料应符合有关规定;采用机械开挖,坑内不得有人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开挖遇有流沙、涌水、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现象发生时,应立即采取防护加固措施;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办理。2.围堰雄工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施工中,遇有流沙、涌砂或支撑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掘,并撤出人员,在切实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固堰和基坑支撑结构必须坚固牢靠,严禁碰撞支撑;施工交接班应做好原始记录及签字工作;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严蔡正在拆除的支撑下操作。3.钻孔灌注桩基础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水上钻机平台应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及时清除杂物及障碍物;采用冲击钻孔时,应检查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的损伤情况;使用正、反循环及潜水钻机时,对电缆线要严格检查;钻孔使用的泥浆,应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防止对环境污染;钻孔中发生事故需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4.挖孔灌注桩基础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是否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处地面的围档,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工具;挖孔作业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人工挖孔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挖孔深度超过10m,应采用机械通风,并必须有足够保证安全的支护设施及常备的安全梯道;人工挖孔最深不得超过15m;挖孔桩需要孔内爆破时,应采取浅孔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笼,笼距孔底不得大于1m:凡孔内有人作业,孔上必须有监护人员,3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三)墩台工程1.就地浇筑的墩台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2~10m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应加设安全网;模板就位后,应立即固定,防止倾倒;用吊斗浇筑砼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拆除模板应划定禁行区。2.砌筑墩台施工前,应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扩拦、扶梯等安全防护9/18设施;人工、手推车抬运石块或预制块时,脚手跳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