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教学目的1.基础知识方面(1)了解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探索和形成过程。(2)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3)探析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思想教育方面(1)通过对人民民主专政建立的历史必然性的解析,教育学生: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2)通过介绍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使学生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形式;人民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不可能有的最广泛的民主。3.能力培养方面学习、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实践,培养学生通过对中西政治制度的比较,正确认识这一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教学重点与难点1.教学重点(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探索和形成。(2)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2.教学难点人民民主专政建立的历史必然性。课时分配约用4节课时间完成教学任务。主要教学内容第五章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建立的历史必然性一、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形成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我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长期探索的一个创造性成果。1.党的创立和国民革命时期,党对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政权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毛泽东提出建立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统治”或“合作统治”。这是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最初萌芽。2.国民革命失败后,党提出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工农民主政权”的主张,并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工农民主专政是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3.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方案。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三三制”政权,这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阶段的具体形式。“三三制”政权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4.抗日战争后期,针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我党提出了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就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党和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构想和实践,为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准备和丰富的实践基础。5.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党主张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毛泽东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论人民民主专政》发表,标志着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正式形成。二、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社会的必然选择中国选择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1.从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来看它代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方向,是中国革命的目标之一,是民主革命胜利并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政治保障,是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客观需要和政治保障。近代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对中国人民残酷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文化奴役,是造成中国贫穷、落后和一切灾难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社会走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进步方向的主要障碍。因此,清除这一障碍就成为近代中华民族和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而其中最首要的就是推翻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专制政治制度,代之以完全新型的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对少数反动派实行专政的民主政治制度。2.从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看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是近代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规律和必然结果。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中国封建势力的强大,特别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软弱性,没有能力担负起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使得中国多次丧失掉了向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机遇。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历史地落到了无产阶级身上,由此也就改变了中国革命的发展方向,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让位于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于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就成为中国社会必然的历史选择。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它的建立与发展,归根到底是由中国特殊的国情和革命历史进程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适合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的具体国情不仅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和具体道路,而且也决定了革命胜利后所建立的国家政权必然会带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它既不能采取“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的方式,也不能采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的方式。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历史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适当实现形式必须而且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人士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总之,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我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正如毛泽东所说,这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经验的集中概括和总结。第二节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及其实质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政体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它决定着国家的性质。(1)工人阶级是领导力量。“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2)农民是个体劳动者,要特别重视对农民的教育。(3)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地位以及由此决定的两面性,可以参加国家政权,但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地位。(4)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还应该包括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2.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体现着国家的性质,决定着能否有效地反对敌人和保护自己,决定着国家政权的职能发挥和运行效率。最适合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在真正平等的普选制的基础上产生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然后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制定法律,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并监督政府依法处理一切国家事务的制度。任何国家都应是国体与政体的统一体。1954,毛泽东在修改宪法二、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1.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1)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因为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体系中人民是主体,人民是国家政权的主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保证和实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享有各项自由和民主权利。(2)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专政的作用,一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二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专政的方式,一是镇压;二是改造和给出路。2、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的相互关系:辨证统一,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紧密联合而不可分割。首先,民主与专政有各自不同的对象和方法,不能将二者混淆。民主的对象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是国家的主人。专政的对象只是占人口极少数的被推翻的反动阶级。人民民主专政包括民主与专政两种方法,对于敌人来说,是用专政的方法,强迫的方法,即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对于人民来说,则是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其次,民主与专政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对人民的民主,是对敌人专政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在人民内部实行充分的民主,才能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形成团结、强大的阶级统治力量,以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另一方面,对敌人实行强有力的专政,又是对人民实行民主的保障,只有对敌人实行坚决有效的专政,坚决镇压敌人的反抗和破坏活动,才能保障人民享有充分、广泛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实现。三、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1、人民民主专政的发展过程(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是一种向着不无产阶级过渡的形式,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属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范畴。(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经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其性质是社会主义的。2、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也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政权。第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也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统一的国家政权,它对绝大多数人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过渡时期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解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的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又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与无产阶级专政担负的历史任务也是一样的。第三节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征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在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实践中,依据中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1.与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相适应,跨越和衔接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时期,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任务,并逐步实现了自身性质的转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已经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起来,就范围来看,属于局部性或地区性的政权。虽然在这个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参加政权的阶级、阶层有所差异,但是政权所担负的历史任务始终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完成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即对外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争取人民的解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虽然参加政权的阶级、阶层及其相互关系与前一个时期并没有大的变化,但是,政权所担负的任务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开始担负起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任务,也就是要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劳动群众的个体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与所担负的历史任务的变化相适应,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也逐步实现了自身性质的转变,即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或向无产阶级专政“过渡的形式”的政权,转变为实质上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由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权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权。2.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革命历史相适应,始终具有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性质,扩大了民主的范围。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结构中,包括了两个联盟,即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之间的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和全体劳动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联盟。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复存在,其成员的大多数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作为人民的一员参加国家政权。这时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结构中的工农联盟进一步扩大和巩固,而全体劳动人民与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联盟则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3.采取了适合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我国具体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制度的主要优越性在于:首先,它最全面、直接地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本质,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其次,它能够决定国家的其他制度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人民民主权利的至高权威。再次,它也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最基本的形式,是人民管理国家和其他社会事务、实现当家作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组织形式和途径。4.采取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和国家结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主要包括:其一,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种领导主要是通过共产党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