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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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课——预防犯罪从远离不良行为开始中职生法制教育—与法同行,健康成长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汽修专业部唐再安中职生法制教育前言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我法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学生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1、由于言语、行为问题,而同学之间以不懂得相互尊重,缺少宽容心,争抢好胜而产生矛盾。2、男女生之间关系不单纯而引发的矛盾。处理矛盾方法:简单粗暴,武力解决。其它打架事件: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2、“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和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你知道吗?做为一名中职生,让我们远离不良行为。如果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矫正,就会养成恶习,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在谁?情绪冲动是魔鬼伤害他人又害己无知少年酿祸端悔不当初不学法交友不慎拉下水家庭本人俱痛苦一家庭教育失当二学校负有一定的责任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四自身因素讨论:1、面对校园勒索事件,两则故事的主人公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同?分别会带来什么后果?2、故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故事对比故事二:李小刚也曾被高年级男生勒索财物,他冷静地注视着对方的双眼,勇敢地说:“你勒索财物达到一定数量,就要被公安局立案,我如果现在给你钱就是帮你进少管所。我好朋友还等我一起回家呢。”说完就追上同学一起走了。故事一:何壮壮身材瘦小,刚上初一就被初三的学生王某勒索,王某威胁说,每个星期都得交30元保护费,否则就被打骂。壮壮吓坏了,哭着回家,妈妈问他,他也不敢说。面对危险或侵害时我们的态度当自己遭遇恶霸欺负或见有人被欺负时,不要害怕,保持冷静,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机智地拒绝侵害、反抗侵害。向侵害者说“不”,就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在警告坏人,因为坏人最怕被人发现,最怕受到法律制裁。否则,一味忍让,只能助长坏人的气焰,导致自己无辜受侵害。所以,要预防违法犯罪,就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远离不良行为。忠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辟邪,防微杜渐。远离犯罪,共创社会和谐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我们中职生也应当为这个美好社会的来临有所作为——预防侵害,远离犯罪。与法同行,健康成长!1、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调查,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律2、小明是汽修专业班刚进校的新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可最近总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向小明借钱,如果小明不借钱给他们,那些高年级的学生就要打小明,而且每次借钱都不还。后来小明找学校老师告明此事,老师和学校找到那些高年级学生,并给予批评处理,从此,小明也就安安心心的学习了。依靠组织3、中学生李某放学回家途中,总感觉身后有人跟踪自己,于是,李某在自家小区外向附近群众求助,结果嫌疑人宋某被群众扭送到附近派出所,经查明此人曾多次跟踪独身回家的中小学生,然后实施入室抢劫。中学生李某通过向群众求助,而躲过了一次受害。依靠群众依靠智慧小小锦囊依靠法律依靠组织依靠群众依靠智慧(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2)处于仙境,紧急求援。(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走向犯罪的三步曲:•(1)好逸恶劳、沾染不良恶习•(2)恃强凌弱、走向违法道路•(3)不思悔改、滑向犯罪深渊赌博、迷恋网络游戏(寻求刺激)小偷小摸、敲诈小同学(出现违法行为)走向诈骗、盗窃、抢劫的犯罪道路案例1:16岁的小林是城区某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在上晚自习前,小林拿着同学一部新手机把玩,旁边有不少同学围观。小林在未关机状态下将手机电池取了下来。这时,同学小孙刚好看到,凑过来对着他大声说:“你会不会玩手机啊?没关机就取电池。”这句话让小林感到无地自容。“关你屁事。”小林回敬一句。小孙顶了一句。一来二去,两人吵起来。上课铃声响后,老师走进教室,两人暂停争吵。但小林觉得在大家面前丢了面子,下晚自习后回到宿舍拿了一把刀,将小孙叫到校园操场边,趁其不注意,从背后连捅几刀,致小孙重伤。案例2:(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化名)和几个男孩出现在塔下。民警们立即找到王平询问。王平终于交代,倒掉的电塔上的钢条就是他和另外8人一起偷的。每块钢条可以卖得10元左右。总共偷了68块钢材。少了这样多的塔材,严重改变了电塔的受力结构,恰好头天晚上,当地刮起了大风,最终造成高压电力输送塔拦腰折断。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贪图这点钱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很快,另外8人也落网,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收赃的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案例3:学生孙某在校外结识一个社会青年,一天他们在学校外敲诈三个学生钱,他们用匕首将三个学生逼住,喝令三个学生交出身上的钱物,三个学生不肯,他们就一人拿刀威胁,一人上前搜身,总共抢到不到100元,得款后还大摇大摆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了一顿饭,三个学生被抢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虽然不到100元,但是由于抢劫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按照刑罚规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到法院,社会青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而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青少年易沾染的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小结预防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1、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初步认识二者的关系,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2、不良行为(抵制邪恶,预防为主)3、违法犯罪的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4、违法犯罪将受到处罚(法律不会因为犯罪者是法盲而宽容他们的犯罪行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5、远离犯罪,共创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是一个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睦幸福的社会。违法犯罪是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违背的。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我们中职生也应当为这个美好社会的来临有所作为——那就是自觉遵纪守法,养成守法意识,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从我做起,从远离不良行为开始,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贡献力量。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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