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垃圾管理办法为解决厂区垃圾堆放,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提高变废为宝的循环率,特制订此办法,作为公司进行垃圾堆放管理的依据。一、垃圾分类的定义1、厂区垃圾按产生来源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类。1)生活垃圾: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烟头、塑料袋废弃日用杂物等。2)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a.纸箱纸板,纸筒、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c.油墨瓶、d.黄纸、e.塑料薄膜、f.旗帜横幅边角料2、厂区垃圾按循环利用价值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1)可回收垃圾:a.纸箱纸板,纸筒、b.写真喷绘布边角料;2)不可回收垃圾:c.油墨瓶、d.黄纸、e.塑料薄膜、f.旗帜横幅边角料二、垃圾堆放区域及堆放要求1、垃圾堆放区域:生产垃圾分类堆放在指定区域;生活垃圾投放入垃圾桶;2、堆放要求: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高空抛掷,不得溢出桶外;生产垃圾:1)不可回收生产垃圾:放入垃圾池;2)油墨瓶:按字样标识指定摆放;3)可回收生产垃圾:严格按照标识捆绑大包分区摆放、不串不混;4)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放置于生产垃圾区域内;三、奖惩制度1、奖励:对于严格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个人(部门)将在年底给予其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的提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2、惩罚:对于未执行《垃圾堆放管理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扣罚其人民币50元/次;其直管领导将连带扣罚人民币50元/次,并处以通报批评。3、对于屡犯、屡教不改的个人、集体,将给予其翻倍处罚。4、由行政部和生产部相关负责人每日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上奖惩依据。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限公司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