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证照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证照安全有效、提高证照应用效率,根据证照业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企业证照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或市场惯例,企业应具备的、可以重复使用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权属证明文件、许可文件、鉴定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相应的电子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照”)第三条证照管理原则公司证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保管、分工办理、借用管理”的制度。统一领导:是指公司所有涉及证照的业务活动统一由一个部门归口主管。集中保管:是指公司所有证照由公司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需要借用时办理借出登记。分工办理:是公司指定对口部门分工负责办理证照的申请新办、审核更换等工作。借用管理:是指公司对证照的借用采取借用审批、借用登记、定期盘点、归还核销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第二章证照的分类第四条按用途分,可分为:身份类证照、权属类证照、许可类证照、评价类证照。身份类:是证明企业身份的物件,具有“一个组织只一个唯一号码”的特点。如,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商事登记证)、人民银行签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社保机构签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权属类:是政府机构签发的明确资产权利法律归属的物件,其特点是对资产的独占性。如,国土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登记部门签发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登记证》、商标管理部门签发《商标注册证》、知识产权局签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等。许可类:是政府管理机关或商业机构授予企业从事某项活动权利的证件。如人民银行签发的《开户许可证》、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签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的签发《排污许可证》、省市政府签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等。鉴定类:是政府或第三方中介对公司某项工作达到一定水平的评价证明证书。如ISO系列证书、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工商机关签发的“驰名商标“认定,中介机构发布的省、市“名牌产品”等。第五条按正式程度分,有正本和副本。身份类证照一般有正本和副本,如《营业执照》有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的使用,各政府部门规定不一致。一般情况,副本使用较多,或用于张贴或用于政府部门办事。第六条按介质分,可分为纸质证照、电子证照身份类证照附有电子数字签注证书(即Key),用于企业在政府IT系统办事时登陆系统、证明身份之用。如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应的“组织机构数字证书KEY”,与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对应的“纳税申报KEY”,商业银行网络银行的Key等。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集团总经办:1、集团总经办为证照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证照业务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2、负责制定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3、对公司证照业务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保障公司证照公司安全有序开展。4、根据公司职能分工,制证照办理及审核更换工作分工表,经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第八条集团综合档案室:1、负责公司证照的集中保管,对集中保管的证照的安全完整负责。2、负责建立证照台帐,登记证照出入库记录,定期报告证照保管、办理、借用情况。督促新办及借出的证照的收缴。3、集团总经办指派专人负责综合档案室的证照保管日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