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矿〔2014〕27号关于下发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各科室:根据金安监【2014】19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开发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现将有关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成立开发煤矿以机电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监测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陈富兴(机电矿长)副组长:罗开銮(机电科长)系统维护、检修成员:张常露、李模成、庞坤、刘发远、张长桥、叶景荣。监测工:李静、蔡德琼、石艳之、陈体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公室设在监控室,陈富兴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工作职责金沙县大田乡开发煤矿文件(一)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职责1、负责传达党和国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以及决定,并严格贯彻执行。2、负责矿井监测监控设备的监测监控、安装、调试、检查,维护工作。3、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4、负责本矿“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的审批工作。5、建立健全各种仪器、仪表管理台帐和牌板,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检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6、实行一日一班制,及时掌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对发生故障及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检修成员职责1、井下监控设备、通讯电缆等每天有专人巡检,保证其可靠正常。2、井下监控设备检修、安设、更换时,必须事先向监控中心报告;检修监控设备时与其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3、负责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安设、回收、维护及问题的处理工作。4、认真检查和维护安全监控设施,配备备用监控设施,认真执行安全监控检查制度,杜绝监控设施带病作业,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5、每10天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每隔10天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6、做好对监测监控系统检查和问题处理的记录7、认真做好监控设施检修记录,建立监控安全隐患台帐。三、工作要求1、各部门必须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和开展工作,做到既有明确分工又要精诚团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2、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安全监控”管理的质量要求,确保“安全监控”工作达标。3、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一套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谐煤矿,构建和谐矿区。4、对由于工作马虎,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和损失,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款进行责任追究。金沙县大田乡开发煤矿2014年3月30日金沙县大田乡开发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2014年3月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控中心管理组统一管理。4、组长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验工作。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调度等工作。7、当班瓦检员、监测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等日常工作。8、维护人员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进行维修校正。9、井下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护由机电科负责。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机电科完成,并确保传感器首先工作。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于30cm距巷帮大于20cm处,放炮时要把探头移至放炮员躲避地点,炮后再挂回规定的标准位置,由这个工作面班组长或放炮员完成。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应悬挂在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由监测工完成。13、进入被串工作面风流中设置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局扇前3-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14、回采工作面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5的地方,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15、维修校正工每10天必须对传感器校正一次,并有校正记录。16、维修校正工每天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及时与瓦检员核对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是否与光干涉瓦检仪检测的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校正。17、维修校正工入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向县监控中心汇报,并做好记录。18、维修校正工对传感器吊挂错误,强制送电,或者擅自甩掉系统不用的现象,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监科汇报进行严肃处理。19、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修校正工不在,要向调度室或者监控中心汇报。20、电工要确保监测系统在所辖区域内的正常运转,严禁强制送电和甩掉系统不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1、各队队长是本队辖区内监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各类传感器的正常工作和安设位置的正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及通风科取得联系。22、坑口要及时告知监测室当日的值班人员,并向监测室了解当日井下监测情况。23、监测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24、凡发生监测系统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的,由发生事故的在地的队组负责赔偿,赔偿办法是原价格的3倍。25、本制度从发行之日起生效。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对工作认真负责,严守工作岗位。严禁三违,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班中严禁睡觉,打瞌睡等。2、保证机房清洁,未经过领导同意,不得让非工作人员入内,不允许非工作人员上机。3、认真学习,熟悉微机操作性能,掌握操作方法,严格遵守纪律及监测系统操作规程,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专业素质。4、上机时要集中精力,防止操作失误,如发生故障,要根据故障性质做好记录,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处理。5、值班期间认真监视计算机显示情况,出现异常情况要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做好记录。6、按规定打印各种报表,认真使用打印机等各种配套设备。8、交班人应在交班前3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包括清洁设备,打扫机房卫生,填写值班记录。9、接班人应在规定交班前20分钟前到达值班地点,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卫生情况等。10、爱护机房设施,对各种资料认真保管,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安全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为保证我矿监控系统工作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确认各项工作无误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2、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有专人代替,亦应该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在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3、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代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4、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加强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2、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测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3、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4、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5、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标定,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由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6、现场管理①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停止运行的,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运行。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③矿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④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燃电缆或光缆联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⑤防爆型煤矿安全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容量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⑥当班瓦检员和电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安全监测队要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⑴设备、仪表台帐;⑵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⑶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⑷检修记录;⑸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⑹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2、监控室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同时协助通风技术人员对矿井安全状况分析。3、每月向矿长、总工程师报送一次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4、安全监测队必须绘制矿井安全装置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井下、下安设的分站、音光箱、传感器等的位置和传输线路及有关通风、防尘设施和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队保存,每季度报通风处。5、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系统配接设备必须取得国家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报告,交由档案室存档6、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由值班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档案员存档。7、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每月系统维护,日常检修记录,每周设备校验保存记录,月底前交由档案员存档。安全监控值班制度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本制度。2、控制室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度,每班1人,一班8小时。3、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出整改指令,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作好备案记录。4、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畅通,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立即上报领导。5、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6、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7、值班记录和煤矿井下反馈资料由接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8、煤矿安全情况逐日汇总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9、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10、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付的工作。安全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2、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