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生产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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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伊春鹿鸣钼矿生产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中铁九局机械设备分公司伊春鹿鸣矿业工程队2014年2月17日2生产作业指导书一、目的为了让生产操作人员清楚、明确、了解和掌握各工序及岗位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九局机械设备分公司伊春鹿鸣矿业工程队采剥生产过程中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质量的控制。三、职责(一)技术部提供采剥生产中适用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等相关文件,负责对工艺流程方案的制定。(二)由技术部提供相关的《生产作业指导书》及《生产作业指令》。(三)由安质部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作业标准和生产质量标准。(四)各岗位人员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四、作业指导书具体内容(一)钻机开机、钻孔作业指导书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指导潜孔钻、牙轮钻开机作业和生产作业危害因素带来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已达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岗位所从事的主要作业、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可能导致的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知识等。2、适用范围3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露天矿开采过程中的钻孔作业。3、资源准备3.1钻工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质按量的完成生产任务;3.2工作时间为日常工作;3.3上岗前应穿戴的在有效期内符合现场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防尘口罩等;3.4作业前要求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3.5作业前对设备状况进行常规检查4、作业基本要求4.1作业前,操作者应进行自我观察,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以保持个人工作的最佳状态。当观察发现自身状况不良,不适宜执行关键任务时,应及时向班组长申报,班组长核实后,确定其是否适合执行任务,若不符合要求,则重新确定工作人员。4.2关键任务小组成员应对本小组操作人员进行互相观察,观察小组成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工作小组全体人员都保持最佳工作状态。若发现有身体状况不良者,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4.3正式工作前,班组长应检查员工的身体、精神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者,或不宜执行关键任务者,不能让其作业,责令其就医或休息,并重新选择人员进行作业。4.4交班会上,认真听取本班作业内容,牢记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上,认真总结当天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体会,按规定参加应急演练;44.5领用工具时,应检查工具数目是否正确,是否合格及损坏;4.6搭乘通勤车上下班,不得私自开摩托车上下班;4.7到达作业现场后,按照《钻工日常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4.8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4.9按照《钻机开机专项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4.10作业后保证休息,养好精神,并确保工余时间自身的安全。5、作业流程图作业前检查(作业人员、工具、劳保用品佩戴、作业环境、机器状况、风管接头)↓按开机顺序开机(先开空压机、后开钻机)↓按爆破设计表的炮孔布置图固定钻机位置↓钻孔作业(注意钻机运行状态及排渣效果)↓更换钻杆↓成孔保护↓填写成孔记录5↓移动钻机位置到下一钻孔↓移动钻机完成后,整理成孔记录并上交6、应急行动6.1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伤人事故,监护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保护好现场、打电话告知项目部负责人,并及时送往医院);6.2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生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给现场管理员,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7、记录7.1认真做好班前记录;7.2认真填写《钻工日常安全检查表》、《钻工开机专项安全检查表》;7.3现场未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应做好标志;7.4下班后应及时向当班值班人员汇报当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7.5接受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二)爆破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了规范爆破作业过程,防止爆破安全事故,提高爆破施工质量和效率。2、适用范围6本露天采区爆破作业,包括爆破器材运输、装药、充填、联线等,其作业地点包括采矿场中深孔、二次爆破。露天采区从事爆破工作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工)、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3、编制主要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露天采矿场风险评价》《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4、作业环境规定本露天开采主要采用台阶深孔爆破法,台阶高度设计为15m,基建期采用乳化炸药包人工装药,达产期采用混装乳化炸药车机械化装药,二次爆破人工装药。4.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4.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4.3露天爆破装药前遇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7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风力超过六级,水位暴涨暴落时。4.4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4.5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打钻残孔。5、作业工艺过程5.1深孔爆破作业5.1.1根据现场工程条件及地测科提供的爆破区地形图、爆破区岩性情况进行爆破作业设计,特殊区域(临近最终边坡、工业设施)的爆破设计应经生产副经理或采矿主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5.1.2爆破技术人员应根据爆破设计到现场协同测量人员进行布孔,确定炮孔孔位5.1.3钻机司机按爆破设计要求依序穿孔。穿孔作业结束后,爆破工段对炮孔位置、孔深进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孔,需及时通知穿孔工段套孔或重打。5.1.4爆破技术员根据当天爆破量领取、运输和加工爆破器材。5.1.5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现场装药、充填。5.1.6在爆破技术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爆破网路设计的要求铺设,导通检查。使用电爆网络时,必须进行导通和杂散电流测定。85.1.7按照《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爆破警戒和信号,在检查确认爆破网络和警戒无误后,在规定的爆破时间内,进行起爆。5.1.8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后超过15min方可进入爆区检查,爆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确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周边保护设备是否安全。5.1.9爆后检查无误后,解除起爆信号。爆破技术人员一但发现盲炮及其它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5.2二次爆破作业5.2.1根据调度安排对二次爆破作业点进行打孔。5.2.2爆破技术员根据当天二次爆破量领取、运输爆破器材,由爆破人员进行加工和装药。5.2.3爆破人员铺设、检查起爆网络。使用电爆网络时,必须进行导通和杂散电流测定。5.2.4按照《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爆破警戒和信号,在检查确认爆破网络和警戒无误后,在规定的爆破时间内,进行起爆。5.2.5爆破人员在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爆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确认有无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周边保护设备是否安全。5.2.6爆后检查无误后,解除起爆信号。爆破人员一但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9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6、爆破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对策措施爆破作业主要其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爆破伤害和炸药爆炸、爆破环境的危害(粉尘、中毒、雷电、大雾天气等)。其安全对策措施有:爆破作业过程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中铁九局爆破卡控制度》。还需要按照采矿场《爆破安全管理规定》中的防火防爆安全对策措施、防爆破事故的安全对策措施做好防范。针对中毒窒息这一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为:在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时间外进行爆后检查。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禁止雷电、大雾天气进行爆破作业。7、爆破安全管理标准7.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及有关爆破设计、施工、爆破器材管理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7.2本制度规定了采矿场露天爆破作业的有关安全要求,适用于进入采区的所有人员和设备。7.3工程队穿爆车间对采区露天爆破进行管理,由安质部进行安全监管。工程队安质部负责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程队穿爆车间负责露天爆破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107.4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合格;——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参加过爆破物品技术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书。7.5每次爆破作业必须有一名主任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工作,每个爆破作业点应有安全责任人(露天深孔爆破时当班技术员为安全责任人,二次破碎时负责该点的爆破工为安全责任人)。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和有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7.6每次爆破的当天上午,穿爆车间必须将爆破地点、联系人、爆破时间、需要撤离的设备及机台人员、需要做掩体的设备(电动轮汽车、电铲、钻机或其他设备)等要求书面通知工程队调度室,调度室接到穿爆车间通知后向各有关单位传达。7.7露天爆破必须在白天规定时间内进行(中午11:30~13:00,下午18:00~19:30),禁止在黄昏、夜晚、大雾天时起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爆破作业,穿爆车间需事先通知调度室,并经生产副经理或值班经理同意,调度室向各有关单位传达,各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向避炮点落实并得到反馈确认安全后,穿爆车间方可提前或推迟爆破作业。7.8穿孔、铲装、运输、检修、修路等车间值班领导接到调度室11的避炮通知后,要切实联系到避炮的设备和人员。7.9在地面作业点临时存放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爆破器材运至作业地点后应有专人看管。——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和起爆具不得与炸药放在一起,同时还要选择安全位置,有安全防范措施。7.10装药前,爆破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用红旗等明显安全标志圈定爆区范围,无关人员和设备一律不准进入爆区。7.11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为300m,左、右、后侧为200m;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3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穿孔作业和电铲的铲装作业。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为120m,后方、侧方各为60m。7.12爆破器材进入爆区前必须先清除爆区内的带电物体,装药前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将危险区内的设备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撤离至安全位置。7.13充填完毕后,爆破班长和技术员应仔细检查危险区内的设备及人员是否撤离至安全位置。7.14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如设备撤离距离不够)必须视影响生产的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向主管经理或经理书面请示汇报,经审批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爆破。127.15对临近建筑设施、采空区、最终边坡等特殊或危险区域的爆破,必须尽量将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周全,认真做好爆破设计,并将设计方案交工程队有关职能部室审批及主管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7.16装药、联线完毕后,主管主任必须指派各警戒点的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佩带袖章,并随身带好对讲机等。7.17爆破警戒人员必须严格按主管主任的指令在规定位置警戒,坚守岗位。各警戒点必须设置“禁止通行”警示牌,必须待所有警戒到位后方可开始拉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电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预备信号:一声长3分钟。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起爆信号:一声长2分钟,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发出。解除信号:一声长1分钟,必须在确认爆区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出)。7.18采区范围内的一切人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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