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91第十三章再保险2020/12/92第一节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reinsurance),是保险人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又称“保险人的保险”。二、再保险术语原保险人或分出人(cedingcompany):转移风险责任的一方或分出保险业务的公司再保险人或分入人(cededcompany):承受风险责任的一方或接受分保业务的公司分保费(reinsurancepremium):分出人支付给分入人的一部分保费分保佣金或再保手续费(reinsurancecommission):分入人支付给分出人以分摊分出人为展业及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盈余佣金或纯益手续费(profitcommission):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分入人根据合同支付给分出人的费用转分保(retrocession):分入人将其接受的风险责任通过签订合同再分摊给其他保险人2020/12/95911事件中各险种损失估计险种金额(亿美元)商业财产保险100-120责任保险50-200营业中断保险35-70航空保险30-60劳工补偿保险30-50人寿保险及健康保险45-60其他保险10-20总额300-5802020/12/96部分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对911事件损失的估计机构金额(亿美元)劳合社28.0慕尼黑再23.7伯克什.海斯威22.8ACE17.4瑞士再13.0安联10.7美国国际集团8.2安盛5.5恒福4.5大都会人寿2.1三、再保险的特性合伙性: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具有共同厉害关系,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体表现在:1.原保险人向再保险人支付分保费;2.再保险人需向原保险人缴纳分保手续费;3.如果发生再保险合同项下的赔款,再保险人将按合同规定分摊其应承担的补偿责任;4.原保险业务若经营良好,再保险业务亦可获得利润;5.再保险合同如果出现盈余,再保险人通常将利润的一部分,以纯益手续费的名义返还给原保险人。责任性:就保险标的而言。2020/12/99四、再保险与原保险联系: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前提和基础再保险支持和促进原保险的发展都适用保险原则区别原保险再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分出人和分入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身体原保险人分出的责任合同性质补偿性(财险)或给付性(寿险)补偿性保险费的支付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分出人支付分保费,分入人支付分保佣金2020/12/911投保人(被保险人)再保险人(分入公司)原保险人(分出公司)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摊回保险赔款双方签订再保险合同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再保险交保险费交分保费原保险2020/12/912五、再保险与共同保险共同保险,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同一保险事故,而且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发生赔款时,各保险公司按各自承保的责任比例分摊。两者的区别在于:共同保险是多家保险公司同投保人建立保险关系,是横向联系,就分散风险的方式而言,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再保险是保险人与保险人建立保险关系,是纵向联系,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2020/12/913甲保险公司乙保险公司丙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失发生时,各公司按各自承保比例责任摊付赔款签订共同保险合同交保险费2020/12/914六、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基本职能:分散风险作用:分散风险,避免巨灾损失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保险法》第103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法》第102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第二节再保险合同的种类按再保险的责任限额来分按再保险的业务安排来分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2020/12/917临时分保临时分保是指原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再保险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再保险形式。采用临时分保,原保险人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分出和分出多少业务。2020/12/918临时分保的特点在于:①时效性强②临时分保以个别保单或危险单位为分保基础③临时分保当事人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④业务临时办理,便于再保险人作出选择⑤由于临时分保是逐笔办理的,手续烦琐,费用较高,整个业务处理的时间较长2020/12/919临时分保的业务主要包括:保险金额超过再保险合同限额的业务合同分保中没有包括的业务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与再保险分出人建立的长期临时分保业务关系往往会成为建立合同分保业务关系的基础2020/12/920合同分保合同分保是指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事先订立再保险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都依据事先商定的条件进行分保。再保险合同明确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凡属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原保险人必须分出,再保险人必须接受。所以这种分保形式又被称固定分保或义务分保。2020/12/921合同分保的特点如下:1、合同分保对当事人双方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完全依照合同办理。2、合同分保没有时限规定,只要双方没有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分保合同长期有效。3、合同分保是以某一类险别的全部业务为基础的。原保险人要对某类险别业务实行分保,就必须将该险别的全部业务纳入分保合同不能有所选择。2020/12/922预约分保预约分保是介于临时分保与合同分保之间的一种分保方法。双方事先签订分保合同,原保险人对合同规定范围的业务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分保及分出成分;而再保险人则没有选择自由,凡合同规定范围的业务,只要原保险人决定分出,再保险人就必须接受,无选择的余地。2020/12/923预约分保实际应用:预约分保往往作合同分保的一种补充。当原保险人承保业务的保险金额超过合同再保险的自留额和再保险限额之和,需要对超过的溢额部分再进行分保。优点:有利于分出人对超过合同限额业务的自动安排,也有利于经纪人迅速安排业务。缺点:业务来源稳定性较差,业务质量难以控制2020/12/924预约分保的特点有以下几点:预约分保赋予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不对称的比起临时分保,预约分保手续简单预约分保中再保险人对分保业务的质量不易控制2020/12/925比例再保险1、定义比例再保险也称保额再保险,是分出人和分入人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来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式。比例再保险的比例就表现在不管将来的赔款额具体有多少,再保险双方都是按比例分担的。2020/12/9262、种类:⑴成数再保险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双方商定的固定比例(即成数)确定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和再保险人的分保额,再保险费、赔款均按同一比例计算。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自留额:分出人根据偿付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分保额:经过分保由分入人所承担的责任限额。某一成数再保险合同,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限额规定为1000万元,自留部分20%,分出部分80%总额100%自留20%分出80%保险金额保费赔款自留额保费自负赔款分保额分保费摊回赔款A20020400.401601.60B400410800.823203.28C6006201201.244804.816D10001002002080080合计220022304404.46176017.6242020/12/929成数再保险优缺点:优点:统一比例,分保手续简单,节约费用开支。经营结果的亏损与盈利,双方利害一致,有利于提高业务质量,节省费用。缺点:合同再保险前提下,分出公司如遇小额且质量好的业务,虽能承担,也必须按合同有义务进行分保,业务质量不好时,也不能减少自留。按比例决定责任,不能完全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该方式适用于新公司,新险种和危险较高业务,或与其他方式混用,达到分散巨额责任的目的。2020/12/930⑵溢额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合同,对每一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溢额再保险也属于比例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事先确定自留比例不同的是,溢额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事先确定的是自留额。当承接一笔原保险业务后,如果保险金额大于确定的自留额,再根据自留额和保险金额算出自留比例,也就是原保险人的承保比例,之后保费和赔偿金额依据这个比例在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分摊。某一溢额再保险合同,每一危险单位的自留额为200万元,分保额为4线,即800万,总承保能力1000万元,超过的另外办理分保或分出公司自留。总额100%自留额分出额保险金额保费赔款自留额保费自负赔款分保额分保费摊回赔款A2002420024000B600602002040040C150015120200216130013104合计2300231246006201700171042020/12/932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的区别与联系联系:二者同属于比例再保险,均以保额作为分保基础,按比例分享保险费和分摊赔款区别:成数再保险的比例是固定的,溢额再保险的比例不固定。合同再保险中,成数再保险每一笔业务必须分出,自留额与责任额分配基础是保险单。溢额再保险在自留额内的保险业务不必分出。其分配基础是危险单位。2020/12/933溢额再保险的优缺点及应用优点是:可以灵活确定自留额。缺点是:比较繁琐费时。溢额再保险一般用于危险性较小、利益较优且风险较分散的业务,原保险人多采用溢额再保险方式,以保留充足的保险费收入。对于业务质量不齐、保险金额不均匀的业务,也往往采用溢额再保险来均衡保险责任。2020/12/934非比例再保险1、定义非比例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相互订立合同,以赔款金额作为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采用这种再保险方式,只有当原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赔款超过一定标准时,再保险人才对原保险人进行补偿。2、作用:①扩大了保险人对每一危险单位的承保能力。②控制了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2020/12/9353、分类①险位超赔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对每一个危险单位的赔款确定一个自负责任额,如果总赔款金额低于自负责任额,由原保险人全部负担;如果总赔款额超过自负责任额,多出部分由再保险分入公司负担,这部分被称为再保险责任额。现有一超过200万元以后1000万的火险险位超赔再保险合同。在一次事故中有三个危险单位遭受损失,每个危险单位损失情况为:危险单位发生赔款分出人承担赔款分入人承担赔款A300200100B500200300C900200700合计170060011002020/12/937②事故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是以对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的赔款总和为基础来计算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人的再保险责任额。事故超赔再保险责任的划分,关键在于如何界定“一次事故”。台风、飓风、暴风连续48小时地震、洪水连续72小时2020/12/938③超赔赔付率再保险超赔赔付率再保险是按赔款与保费的比例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再保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赔付率(赔款与保费的比例)的标准,在1年之内,当原保险人的赔付率超过这个标准时,由再保险人负担超出部分,再保险人承但的责任也有一定的限额,通常也是以赔付率或金额来表示。超赔赔付率再保险的赔付按年度进行,通过这种再保险方式,原保险人的年度赔付率被控制在了一定限度内,因此该再保险又有停止损失再保险和损失中止再保险之称。有一超赔赔付率再保险合同规定,赔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人自负,超过70%~120%部分,即超过70%以后的50%由分入人负责。并规定赔付金额60万元的责任限制,两者以较小者为准。如:净保费收入100万元,已发生赔款80万赔付率=已发生赔款80万/净保费收入100万=80%分出人负责70%,即70万分入人负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