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修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学校的17台空调。二、乙方的维修内容为:1、更换空调电容;2、添加制冷添加剂;4、保障空调正常工作的其他维护内容。三、乙方保证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维修后的空调如数交付甲方,并自交付之日起1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四、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的完好无损,承担维修期间保管拆卸空调的盗失责任,保证维护后的安装固定。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的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的匹配。六、甲方验收维修空调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空调维修费。费用依据乙方维修工作内容核算(含税费)。其中:1、空调清洗保养并添加制冷剂180元/台;2、更换电容器180元/个。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