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科学配置常州市医疗服务资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健康常州建设,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常州市卫生计生“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健康常州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一、全市“十二五”医疗卫生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一)发展状况“十二五”期间,我市医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逐步改善。1.居民健康水平“十二五”末常州市常住人口469.5万人,人均预期寿命80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2.69‰、3.62‰、5.61/10万,总体上优于全省及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前五位死因依次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损伤和中毒。2.医疗资源现状-2-2015年末,全市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共计1182所。医院51所,其中综合医院17所、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4所、专科医院30所,有护理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70所,门诊部223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04所。全市实际开放床位24000多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67张(含在建医疗机构床位0.6张)。全市注册执业(助理)医师11985名,注册护士12549名,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5名,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67名。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一体两翼医疗服务体系和15分钟健康服务圈。3.医疗服务状况2015年,全市总诊疗数为2803.51万人次,出院65.19万人次,手术19.82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90.38%,平均住院日为11天。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100%。(二)存在主要问题1.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均衡性不够。与百姓的服务需求相比,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钟楼区、新北区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利用效率不高。2.部分专科医疗资源供给不足。精神卫生、传染病、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能力发展相对缓慢,专科医师缺乏,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外来人口的增加、“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医养结合人才、康复人才、护理人才更加缺乏,-3-部分优质专科医疗资源紧张。3.医疗卫生服务协同不畅。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合作协同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还尚未有效形成。4.多元化办医服务能力不足。“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办医发展较快,但床位总数不多,仅占地区总床位数的15%左右,社会办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规模较小、专科能力不强、质量不高的现象,还缺乏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的能力。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常州”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为重点,以补短板、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1.公平可及-4-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统筹整合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理念,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整合,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合作,推进预防、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链条整合,促进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3.科学布局以健康需求为导向,有效地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统一规划全市医疗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4.协调发展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规划期内重点加强康复、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等薄弱专科和家庭病床、医养融合、慢病防治等供需矛盾突出的专科建设。5.中西医并重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三、设置规划-5-(一)总体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覆盖面,提升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着力解决城乡居民主要的健康问题,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二)主要指标1.总床位数指标到2020年,我市服务人口规模将达到570万,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6.37张,分别高于国家和省纲要配比水平0.37张和0.27张,总床位数为36300余张。其中,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公立医院床位数保持在适宜水平,总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3.64张;社会办医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1.5张;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1.23张。2.人员及机构规模指标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5人,每千常住人口护士数力争达到3.18人,医护比逐步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万常-6-住人口全科医生数3.5人。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5%左右。3.服务效率指标到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7.5天,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8天。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医联体覆盖率10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70%以上,县(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先进行列,部分临床专科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四、医疗机构设置(一)公立医院1.三级医院功能:三级医院是向多区域提供以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区域型医疗机构。规划总数18所。常州地区现有三级医院11所,其中综合医院3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武进人民医院),专科医院6所(市第三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德安医院、解放军第一○二医院),中医医院2所(市中医医院、市武进中医医院)。2020年前规划增设7所三级医院,其中支持市第七人民医院、溧阳市人民医院、金坛区人民医院采取多-7-种形式创建三级医院;支持溧阳市中医医院、金坛区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支持市口腔医院(市中医医院钟楼院区)创建三级口腔专科医院,支持市康复医院创建三级康复专科医院。规划床位总数18300张。常州市“十三五”公立三级医院规划总表序号医疗机构名称类别床位数(张)1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院33002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医院18003常州市中医医院中医医院12004常州市口腔医院口腔医院保留原核定床位5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10006常州市肿瘤医院肿瘤专科医院10007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5008常州市儿童医院儿童专科医院5009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综合医院100010解放军第一○二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100011常州市德安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100012溧阳市人民医院综合医院110013溧阳市中医院中医医院60014金坛区人民医院综合医院100015金坛区中医医院中医院50016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综合医院150017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中医医院80018常州市康复医院专科医院500合计1818300备注: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床位数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控制在500-1000张以内。2.二级医院-8-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除公益性强或属于公共卫生体系范畴内的医疗机构外,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增举办公立综合二级医疗机构。分别在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规划新建设公立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3所。(二)基层医疗机构1.一级医院一级医院是向一个社区(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下)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作为整个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子规划另行制定。2.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根据中心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推动建立网络化基层服务体系。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规划设置19家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其中:溧阳市5家、金坛区3家、武进区5家、新北区4家、天宁区1家、钟楼区1家,规划床位总数约3120张。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具备二级医院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上引下联的作用,促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常州市“十三五”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规划总表-9-单位:张序号医疗机构名称类别床位数1溧阳市戴埠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1202溧阳市南渡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3003溧阳市竹箦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1104溧阳市社褚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1005溧阳市溧城镇卫生院综合医院1006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1007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1008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妇幼专科医院1009武进区湟里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12010武进区洛阳卫生院综合医院12011武进区前黄人民医院综合医院15012武进区横山桥镇中心卫生院综合医院20013经开区横林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30014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综合医院20015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院28016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综合医院20017新北区孟河镇卫生院中医院30018天宁区郑陆镇卫生院综合医院12019钟楼区邹区镇卫生院综合医院100合计31203.门诊部、个体诊所门诊部实行总量控制,具体由各辖市区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综合医疗门诊部和专科性质门诊部按各辖市区现有实际情况,原则上按区域内人口总量和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统筹规划设置数量,具体由辖市区自行确定)。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10-理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西医专业医师在社区开设个体诊所或个体行医,鼓励有条件的中药零售店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企事业单位内设保健站、卫生所,其服务对象只面向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和学生,其设置地点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不得对社会公众开展诊疗活动,其设置选址不受设置区域的限制,随着企事业单位搬迁撤并而变更或撤销。(三)急救机构全市设急救中心1所,溧阳、金坛设急救站各1所,急救中心或急救站下设急救分站,全市“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另行制定。(四)采供血机构全市设中心血站一所,溧阳、金坛设分站各一所,全市“十三五”采供血事业发展规划另行制定。(五)其他医疗机构1.医学检验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6所,其中保留现有3所,溧阳市、金坛区、部分城区(天宁区或钟楼区)各新增1所。2.集中消毒供应机构:设置2所。3.血液透析中心:由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