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程序根据党章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二年,任届期满应及时换届改选。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改选的,须说明理由,报局直属机关党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换届改选工作程序规定如下:一、筹备工作1、支委会酝酿换届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议程等。2、向直属机关党委提出书面换届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及拟换届时间,会议议程,下一届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委员不少于20%的差额,书记等额),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3、直属机关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1)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差额比例是否合适,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2)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4、做好换届筹备工作。撰写、讨论支部任期工作报告。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印制选票,提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准备票箱等。5、确定会议时间、地点,报告直属机关党委,通知全体党员参会。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由上一届委员会确定一名成员主持(不设委员会的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2、通报党员大会情况(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能否开会),宣布大会开始,宣读大会议程。3、上届支委会负责同志报告工作。讨论通过工作报告。4、选举工作。(1)宣读并介绍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情况,通过候选人预备人选为正式候选人;(2)宣读并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3)分发选票(宣布分发选票情况),宣读填写选票注意事项,填写选票;查验票箱,投票,清点投票人数,宣布收回选票情况及本次投票是否有效;(4)计票,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以姓氏笔划为序)。5、宣布散会。三、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支部委员进行工作分工。四、向直属机关党委报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应到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候选人得票情况,选举结果、委员分工情况。直属机关党委批复后,及时将批复情况传达到全体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