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永中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制度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办事效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一窗受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群众办“一件事”只需到一个窗口,不用跑多个部门。街道所有事项都可以在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必须全程负责事项的受理、转办、跟踪和出件。二、按责转办窗口人员在受理事项的时候,根据事项的责任部门进行内部转办。三、限时办结(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二)、中心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三)、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五)、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办事时限的,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时限,尽可能简化和规范审批环节手续,优化办事规则和程序,压缩办事办文时限,各办公室承办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由各办公室制定后报街道纪工委备案。(六)、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顶,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