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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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道德经》中的天人观念摘要:《道德经》凝聚着我国道教思想的精髓,其中“天人合一”的理念有许多可取之处,老子的自然观在这一理念中有着突出的体现。老子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强调天、地、人是一个有机整体,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总体来看,老子的天人观念不仅为中国古典哲学贡献了优秀的思想成分,对当代社会的生态理论建设和全面可持续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本文旨在通过探析《道德经》中天人观念的内涵,进一步理解中国古典哲学的基本理念和其对当代社会生活的指导意义。关键词:道德经天人合一自然观和谐在中国思想史上,天和人的关系历来是一个重点探讨的话题,“天人合一”是中国古典哲学中的一个基本理念。“天”是一种复杂、模糊而深刻的存在,古人对天抱持着一种敬畏的心态,古代知识分子更是不断地思索、探究天人渊源。《道德经》作为道教的最高经典,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代表性阐发,是中国文学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它以凝练的文字,表达了含蕴深远的东方哲学观,具有中国特色的天人观念渗透其中。探究老子哲学中的天人观念,对理解中国古典哲学和指导现世生活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一可以说,不论是哪本中国古典哲学著作,都无法具体而微地讲清楚古人所崇敬的“天”是什么,这不仅符合哲学自身朦胧的美感,也符合东方哲学言简意深的蕴藉特点。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个相对明确的范畴来概括“天”的意义以及天人合一的观念。在《道德经》中,“天”被认为是遵照大道规律运行的一种神秘力量。天具有操控世间万物的不可抗力,然而天并非宇宙间的最高存在,大道才是,大道是天地间的最高主宰。《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见,“道”在“天”之上,道的神圣力量通过天来传达。老子认为,万物的本源就是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构成了这幻化无常的人世。普通民众不足以理解哲人眼中的“道”,在他们看来,造成世事更迭的就是天,是冥冥中决定了世人命运的老天爷。五谷丰登的好年头是上天的恩赐,颗粒无收、饿殍遍野的歉年是天道对世人孽行的惩罚;王朝的更迭也是天所发挥的神力的显现,是天对君王作为的评判和决断。总之,天是凌驾于君主之上、遵循大道而行的“统治者”,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是一旦被触发就会迸发出惊人威力的隐形力量。天人合一,是《道德经》中重点阐释的思想精髓之一。在这个观念中,天和自然是息息相关的,甚至可以说天就等同于自然。季羡林对“天人合一”的概念解释为: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自然力对人类的影响是十分惊人的,因此民众对自然持有深重的敬畏之心。老子重视道,认为道是万物之源,但并不认为道产生于虚空。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可知,老子认为道的力量源于自然,人们各行其是,世间万物各司其法,其实都是游走在自然规律构建的框架之内。天人合一的意义有两层:一是指天和人具有一致性,宇宙天地是一个大的自然系统,而人自身可以视为一个小的自然系统,这两者具有相通性;另外一层含义是指天和人相互联系、呼应,即“天人感应”。天虽然存在于无形,但天时时能感应到人世间的种种作为,并给出反馈。在《道德经》中,“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是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或者说,要求做到“道法自然”,就是“天人合一”理念的体现。老子强调人应该顺应天意,即人与自然应该达到和谐统一。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按照其固有规律有序地运行,早在人类诞生之初,自然就为人类制定出了不可逾越的生存框架。在老子眼中,人类是卑微而渺小的存在,人类具备劳动的力量,但劳动是在顺从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的;假使人类站到了自然的对立面,生存权也会随之丧失。这种古老的顺应自然的观念,和我国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曾出现过的“人定胜天”观念截然相反。人是自然的产物,盲目地挑战自然,妄图随心所欲地控制自然,是罔顾人类生存发展规律的行为,也是人类思想上的一种倒退。二为践行天人合一的信念,老子提出了他的看法。老子主张效法自然,无为而治,这种观点集中体现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不提倡人们出于自己的意愿去改造自然,而是希望人们顺应自然规律,放手让自然按照其固有的法则去运行,自然自会给人类结果。《道德经》中第十六章中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即是说,老子希望人的心灵能达到虚空的境界,在静谧中体会自然之道;世间万物只有遵循自然规律而发展,才是符合道的做法,才能长久。2003年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其历史文化渊源就可以追溯到古代天人合一的理念,具体表现在科学发展观中的自然观。2013年召开的十八大又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把科学发展观中的自然观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建设生态文明,要求我们首先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这是国人对自己生存态度的审视和反思,是对自身和自然的关系所进行的一次新的重要定位。处于工业文明时代的人类将自然破坏得千疮百孔,被自然教训的惨痛例子不胜枚举,因而我们需要放慢脚步,重拾先人的智慧,从古代先贤的经典中找寻拯救现代社会、指导今后发展的方法。在《道德经》中,渗透着一种重视“和谐”的思想。老子所推崇的天和人的关系就是一种和谐、通达的关系。人按照天意行事,尊崇自然规律,不反其道,不逆其法,即是达到了和谐的理想状态。人和自然之间具有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关系,尤其是自然系统的修复能力具有一定的承受范围,人类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生态的影响显而易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单从人类的利益出发,而是更多地从自然的角度着想,规划人类的生产生活,符合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符合我国一以贯之的“和谐”文化传统。《道德经》中的和谐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等多重层面,而天人和谐是连缀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的一个重要层面。《道德经》第七十七章中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在这里老子强调了一种他所热爱的圆满的状态:以张弓为喻,将多余处除去,将缺憾处补足,达到一种均衡、恰好的境界。这里描绘的是自然内部的调节机制,是天道运行的规律,凭此达到天地自然的和谐圆满。人的行为不破坏这种天地自然的和谐,就是达到了天人的和谐。中国文化历来追求和谐、圆满,崇尚“和为贵”,喜欢圆满中正,希冀天时地利人和,祈盼天、地、人之间维持一片祥和。这种传统思想要求我们在利用自然时要照顾到自然本身的需求,不打破其自身秩序,构建不伤害自然且利于人类发展的整体和谐氛围。老子哲学将自然之道摆到了十分崇高的地位,在以上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希望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思想。老子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来源于自然,在自然的哺育下构建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繁荣如斯,便应该不忘初心,应经常使心灵回归到自然的本真状态,得到自然的净化。自然是既真且纯的,而人类社会是面临种种诱惑的,人类在匆忙的发展向前中和自己的本真状态渐行渐远,甚至被禁锢在不断的向前奔跑中,丧失了精神上的自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自然的抚慰焕发出其弥足珍贵的精神意义。继承了老子思想的庄子学派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其美好等待我们人类去发现;“法天贵真”是对人们回归本真、不忘初心的召唤。三我们肯定《道德经》中的天人观念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和积极的现世意义,但也不能否认,这种天人观念有一定的消极色彩。为了顺应天人合一,老子倡导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抑制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人类发展进化于斯,早已不等同于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的动物,而是具有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需求,渴望创造,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自身与自然界的互动行为。进行创造,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已经成为了人类的本能性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要求人类无所作为,人类社会将无法运行,一塌糊涂。我们对无为而治思想的运用,应该是批判性的,有选择性的。另外,回归自然、感悟天道绝不能是剑走偏锋。现在有一些以解放心性为名的“灵修”课程,打着净化心灵、体悟宇宙奥秘的幌子,实际上是以敛财为目的,散播一些不健康的内容,毒害社会。我们应该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汲取优秀古典文化中的精华,摒弃不良文化的影响。庄子有言:“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上天运行的规律无法更改。古人敬畏天,敬畏按其法则默然运行的天道,追求天人和谐的生活境界。随着时代的发展,自然科学的进步和普及,今人对于“天”的态度更为理性,也更为淡漠。对于天道失去了敬畏之心的我们,现在却屡屡感受到天道的威力。不得不说,我们已经在追求快速发展的步伐中迷失了自我,损坏了我们赖以生存却不自知的根本。若不知悔改,长此以往,留待子孙后代的只有一条绝路。如今我们倡导建设生态文明,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都是我们迷途知返、亡羊补牢的举措。探析《道德经》中的天人观念,笔者深悟,我们应该永远铭记,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从自然界中来,且要回归到自然中去;“人与天地为合”,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应是我们追求的永恒境界。参考文献:[1]老子.道德经[2]周旋.从老子《道德经》中的“自然辩证法”看人与自然的关系.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3月[3]陈晓春.略论《道德经》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当代性.中华文化论坛.2001°2[4]陈钰业.老子《道德经》所蕴含的自然观.科技创新导报.2009年13期[5]张桂叶.和谐社会,以人为本——《道德经》中的和谐理念.科技信息.(时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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