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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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18年6月批准:审核:编写:目录一、概述(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二)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6、国家、行业及新疆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7、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三)本细则应用范围监理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危险性较大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定的范围,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本项目危大工程监理管控范围,如下:1、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5、暗挖工程地下洞室开挖,如: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泄洪排沙兼导流洞、地下厂房开挖等。6、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人工挖孔桩工程。(3)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二、专业工程特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因此危大工程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客观性、风险性大、可变性强的特点。三、监理工作流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一)前期阶段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网络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2.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收集现场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资料和大样图,对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向施工单位提出管线保护措施或防护要求,并由施工单位上报管线保护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收集现场有关雨雪、雷电、狂风的气象资料,为脚手架搭设做好准备;对现场实施实地踏勘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房屋和其它安全鉴定部门出具安全鉴定报告;3.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由施工单位上报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4.督促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并支付保险费用;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6.开工前,设计图纸应由建设单位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并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报监和施工许可相关手续;7.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认真审核,弄清设计意图,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请教设计单位,予以澄清;8.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⑴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①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③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④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⑥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⑵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⑶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9.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企业负责人审批,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⑴参加专家论证会成员包括:①专家组成员(5人以上单数);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③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④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⑤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⑥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⑵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①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②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③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0.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将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1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消除质量通病;1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见证。(二)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技术部门重新按程序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签字;2.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对设计方法、技术标准、功能作用、施工参数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使所有人员做到心中有数;3.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4.对于连续施工工序,交班质检人员就本班施工质量情况以及需要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作详细说明,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5.坚持三检制度。技术员、质检员、实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要强化工序间的检查验收,凡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6.加强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订货、采购、运输、保管和供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坚持严格的检验制度,认真把关,一切以试验指标为准,不合格材料不能入场,同时要保证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和检验工具、检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7.采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选派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加强对整个施工工程的施工控制,坚持一切经过试验检测,一切以数据说话的原则;8.服从业主、设计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虚心接受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搞好配合工作,严格按评审后的意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9.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0.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为了有效预防、监控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可能在某个分部、分项和环节上发生建筑安装生产重大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在施工准备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点源进行排查,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方辩识危险点源,对日常的巡检建立制度,针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危险点源的控制:1、基坑支护(1)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摸清工程实际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对能大放坡的基坑进行放坡施工,对不能放坡的基坑要进行基坑支护;(2)基坑周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2、土方开挖1)必须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大小,选择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2)如开挖的基坑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放坡,必要时还要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以免出现滑坡、塌方事故;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而定;4)及时采取排水措施,以免基坑被水浸泡,造成坑壁土质松软、土方下滑、坍塌造成人员伤亡;5)采用机械挖土时,需要人员来配合清底,但在清底、清边时,要待机械停止工作时进行,以免机械伤人。3、模板与支架1)材料要求⑴碗扣脚手架、扣件式脚手架的材料性能应满足Φ235-A级钢的要求,钢管尺寸和形位要求符合规范。⑵上碗扣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下碗扣横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钢制造,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钢板冲压整体成型的下碗扣,钢板应满足Φ235-A级钢的要求,板材厚度不得小于6mm,并应经600~650oc时效处理,严禁利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2)模板支架的搭设:⑴模板支架搭设前应进行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模板支架的搭设应当由有架子工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人员操作;⑵模板支架搭设应按先立杆,后横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立杆的垂直度应满足规范要求;⑶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模板支撑架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杆在同一轴线上;⑷模板支撑架的构造要求:①扫地杆应满堂设置,距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350mm,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立杆上端包括可调得杆伸出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②当立杆间距大于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高专用斜杆,中间每排应设置通高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③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④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度的、~60度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连接;⑤当模板支撑架高度大于米时,顶部和底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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