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山(福州)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制定行政人事部编号XZ-2014-01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明确驾驶员职责,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等。二、日常要求1、驾驶员在出车前或收车前应认真检查好车辆,搞好卫生;驾驶员每次出车前要检查油、水、电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请示行政人事部领导,如因未检查造成失油、失水致使发动机烧坏,一切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承担。2、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在正规停车场停放,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非正规停车场停车,完成任务后归来应将车按指定地点停放,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疏忽造成车辆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个人承担。3、驾驶员出车在外及回场停车时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发现刮擦、被撞等情况马上查明原因并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处理。没有及时报告车辆受损情况的、隐瞒不报各种车辆事故的,一切维修费用由当班驾驶员本人承担。若所驾车辆有故障知而不报的,一经发现由该车驾驶员承担相关经济责任。4、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和车辆返回后应及时关闭车内空调、电源。三、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在职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规章规则和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守则,服从领导,听从所属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和培训。驾驶车辆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安全驾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安全礼让。由于麻痹大意,在到达客户处进退车撞坏他人财物,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公司不予承担。2、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与其他驾驶员驾驶。如有急事需要替车,应报告行政人事部调度安排替车驾驶员。否则,由此发生事故或车辆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概由本车驾驶员全部负责。3、严禁无关人员跟车,严禁家属跟车,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车上无关人员伤亡,公司尧山(福州)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制定行政人事部编号XZ-2014-01不负任何法律以及经济上的责任,一切责任概由驾驶员自行承担。4、必须注意自己的车辆三清,行驶公里数及日期,如需三清应及时告知行政人事部并及时三清,公里表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告知行政人事部申请维修,直到公里表修理好为止。5、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在当班时间内必须在指定地点休息等待调派,不得随意外出、窜岗、滞留、闲谈、影响他人工作。下班后手机不得随意关机,如有出车任务须无条件接受调派,无特殊原因不得以“下班”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予以处罚。6、驾驶员对行政人事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相关领导进行反映。7、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时,应使用礼貌用语,不得与他人发生不礼貌行为。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需事先报行政人事部,经同意后方可推迟返回。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指派工作任务的,不可擅自返回,应及时向相关人员电话请示。8、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违者直接开除并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9、驾驶员需到加油卡所属指定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在加油时,必须服从加油站管理。10、驾驶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节约成本,尽量为公司节约燃料等各项成本,如有小问题,自己能完成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如感觉耗油太重,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反映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11、驾驶员要以“安全第一”为根本,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积极维护企业的声誉,如实向公司反映出车过程中发生的情况,爱护公司的财产。12、驾驶员出车时应做好出车登记工作,登记好本次出车里程数、目的地、油量、接送任务等。车辆回场后,应及时向做好里程数、油量情况等登记,有涉及车辆移交的需做好车辆移交手续。13、驾驶员入职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体检材料,如因隐瞒健康状况导致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四、车辆管理(一)车辆调配管理规定尧山(福州)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制定行政人事部编号XZ-2014-01⑴原则上公司所有行政用车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调配和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擅自调用公司车辆;⑵储运部货运由储运主管调配,但车辆费用统一报公司行政人事部;⑶高层领导专车由使用者自行调配;⑷车辆调配安排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或经理指定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配车辆。(二)车辆调配程序⑴各部门用车前应先填写《派车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调配使用;⑵驾驶员以《派车单》为准方能出车,如派车时驾驶员外出办公或非上班时间出车,可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或经理指定人员电话口头通知方能出车;⑶其他部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调用车辆,驾驶员应提醒用车人须经得公司领导批准方能出车,如果私自出车,将追究驾驶员及用车人的责任,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如造成车辆意外或故障,由驾驶员及用车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⑷公司领导专车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若领导出差或无安排出车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考勤调配管理;⑸储运部车辆在未使用时间,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调配。(三)车辆维护管理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驾驶员负责对指定车辆进行日常及定期保养维护,并按规定填写《车辆保养记录表》。如因日常维护保养不力导致车辆无法使用或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影响公司正常业务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该车辆指定驾驶员和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的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指定驾驶员和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共同承担;车辆具体保养维护要求如下:1、驾驶员每天必须利用适当时间打扫、清理、清洗、擦拭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包括车厢内、烟灰盒、玻璃内外、引擎的清洁等)。2、车上的近光灯、远光灯、刹车灯、倒车灯、转向灯、防雾灯、档位指示灯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若发现使用异常应及时检修。3、车辆雨刷、车门、车窗及其它配件设施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4、刹车应保持灵敏,刹车片、发动机机油、齿轮油、轮胎及电瓶应经常检查补充,以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尧山(福州)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制定行政人事部编号XZ-2014-015、车辆油料应保持1/3以上,低于1/3时应及时补充(含下班时间)。6、作好三清三滤工作,车辆出故障及时报修报检。(四)车辆维修管理1、车辆日常出现故障(驾驶员无法自行维修的)需要维修时,由车辆指定驾驶员在故障发生后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并按审批流程批准后到公司指定维修点方可维修,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的,应在故障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故障情况以口头/电话形式汇报公司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维修,并在维修返岗后在第一时间内补办相关的维修申请手续,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2、车辆维修时所替换的零配件应带回公司,经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审验后方可予以处理,否则相关费用由指定驾驶员或车辆维修经办人承担。3、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炸胎情况应及时反映并及时处理,如不处理而造成其他轮胎出现炸胎等问题,由驾驶员负责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有补胎的,应留一条记号在外,以便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检查,否则该补胎费用公司概不承认,由驾驶员自行负责。4、车辆维修审批流程: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行政人事部总裁/董事长驾驶员维修(五)车辆报废管理规定1、车辆无法正常使用,需要报废时,驾驶员填写《车辆报废申请单》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废,具体报废审批流程如下:驾驶员填写《车辆报废申请单》行政人事部董事长审批处理相关事宜2、车辆自申请报废之日起应停止使用,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并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六)季检、年检管理驾驶员需协助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安排办理车辆相关证照及检验事宜,驾驶员在得到公司领导指示后如未能及时办理车辆季检、年检事宜而违反交通管理机关规定导致车辆被罚款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指派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并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予以处罚。五、证照管理尧山(福州)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制定行政人事部编号XZ-2014-011、驾驶员严禁使用假证,一经发现使用假证,公司有权辞退驾驶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使用假证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经济损失,一概由驾驶员负责。2、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好指定车辆的相关证件、证照,对其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由于证件不全造成的交通处罚责任或证件遗失导致补办的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因此类情况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另按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给予处罚。3、驾驶员对各自负责车辆对应加油卡应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人为损坏,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补/换卡,补卡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若油卡丢失,罚款100元;若造成油卡金额损失的,损失金额由该驾驶员承担。4、驾驶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行驶证等证件全部退还公司,如遗失一证应赔偿500元。六、费用管理1、加油费用: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形式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如加油卡余额不足、加油卡遗失或损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以现金形式加油,并需开具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2、过路/桥费用:⑴过路过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如实报销,尽量节省费用,如发现虚报,将给予十倍罚款,如因司机绕道行驶,躲避收费站,或将车开出私用,而超出实际行驶里程,超出部份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躲避收费站找假票报销,除按假票面额给予10倍罚款外,超出行驶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⑵费用报销凭据需是符合国家相关收费票据标准的电脑打印票据,电脑票据所反映的打印路线及时间应与《驾驶员出车登记表》的行驶路线及用车时间相符合,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3、停车费用报销凭据标准:费用报销票据需符合国家相关服务性收费票据标准,票据上应注明具体停车起止时间,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4、维修费用:此类费用报销凭据原则上需是指定维修点的正式发票,如遇特殊原因在非指定维修点维修的,需提供正式票据,票面上应有维修单位的相关正式印章、收款人签名及维修时间,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在指定维修点维修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尧山(福州)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版本制定行政人事部编号XZ-2014-01由其提供维修明细单后,由公司财务进行转帐处理,驾驶员不得以现金形式报销。5、经公司批准的自带车辆和领导用车实行费用包干制(费用包干标准另行审批);6、行政人事部必须做好驾驶员报销单据的审核和统计工作,并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全年度统计每辆车的费用支出、公里数等,定期上报领导。七、交通违章、事故处理规定驾驶员在出车过程中,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第一、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否则造成的交通损(包括违章处理及罚款)失由驾驶员负全责。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闯黄灯、闯红灯、压线等被罚款费不予报销。1、违章处理:⑴驾驶员应经常不定期上网查看车辆违章情况,若有违章,应自网上公布违章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不影响车辆各项检查为准)处理完毕,未及时处理(相关罚款以银行收款单据交至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人员处备案后方可视为处理完毕)而影响到车辆管理的其它相关事宜(如车辆季检、年检、车辆报废等),均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⑵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开“英雄”车,不赌气开车;如果因酒后驾车(醉驾)被交警部门拘留和扣车的,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因拘留、扣车导致公司需另安排车辆公出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驾驶员承担。⑶如遇交警路检,不出示证件引起交警扣车或有意把车开给交警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全部负责。⑷驾驶员驾驶证被扣分满12分而到交警部门学习的,如果被扣分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学习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学习期间的考勤按照事假处理;如果被扣分是公司原因造成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果既有个人原因也有公司原因,学习费用按双方原因所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