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色彩构成一平面构成第一章概述构成——现代设计的造型基础训练构成是创造形态的方法,研究如何创造形象,形与形之间怎样组合,以及形象排列的方法,构成艺术,是现代视觉传达艺术的基础理论。构成艺术,分为二维构成与三维构成,分为三种: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构成一词来源于“构成艺术”。“构成主义”属于哲学和艺术范畴,它有具体的内容、思想方法和行为准则,是一种风格和流派。构成更多的是哲学和科学的含义:“对象世界诸要素的分解与组合,使新功能显现。”平面构成,是一种视觉形象的构成。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在平面设计中,如何创造形象,怎样处理形象与形象之间的联系,如何掌握美的形式规律,并按照美的形式法则,构成设计所需要的图形。(也就是说,平面构成是在平面上以多种造型元素按照一定的秩序与法则进行分解、组合,从而构成理想形态的设计)我们学习构成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是培养一种创造观念。平面构成一般只用黑白两色,目的是便于研究和表现形态自身的情感力量。*平面构成,作为一门设计基础课的教育,始于1919年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它是由建筑师格罗佩斯于1919年在德国魏玛创建的)第二章平面构成的设计元素---点、线、面造型元素点、线、面,是一切造型要素中最基本基础的元素,可以存在于任何造型设计之中。第一节点的概念一、点的概念点,表示位置。它既无长度,也无宽度,最小的单位,在平面构成中,点的概念只是相对的,它在对比中存在。圆中同一个圆点,在小的框架中会显得很大,而在巨大的框架中又会显得很小。比如,人类居住的地球与我们人类相比较是巨大的,但与宇宙相比较,它又是一个渺小的点,因此,点的概念是由相互比较的关系决定的。几何学中的点,只有具体位置,而无面积大小,从造型意义上说,点是具有空间位置和形态的视觉单位。A、点的大小点可大,可小,点越小,点的感觉越强,点越大,则会产生面的感觉。B、点的形态点的形态可分为规则形与非规则形的点,规则形的点常称为几何形态的点。非规则形的点为自然点,偶然形点。C、点的构成有单点构成、散点排列、点的连续排列和变化性或规则性排列等。D、点的视觉感点有集中、吸引视线的视觉感。点居画面中央,有向心力,有静态感;点偏离中心位置,则产生不稳定感和动感;点如果连续排列则具有线的感觉;点的集合则产生面的感觉;点的大小变化则具有远近感等。第二节线的概念一、线的概念在几何学定义里,线是只具有位置,长度而不具有宽度和厚度的。它是点进行移动的轨迹。从平面构成角度讲,线既具有长度,也可以具有宽度和厚度。线的形象十分丰富,可以是直的、曲的、变的、规则的或不规则的。二、线的性质、作用与形态a、线的形态一般可分为直线和曲线两大类。直线:平行线、直线、折线、斜线、交叉线,发射线等。曲线:弧线、圆线、自由曲线等。虚线锯齿线。b、线的表现性:直线:表达出平静、坚定感。曲线:有庄重感、开阔感。斜线:则表达不安定、具有倾斜感。折线:具有起伏与动荡感。曲线:表达动感、富有弹力、柔和。(自由)自由曲线:则显得自然流动,随意轻快,富有表现力。d、线的构成可以是纯直线构成、曲线构成或者直线与曲线相结合的构成。要注意线的粗细变化、长短变化、疏密变化和整体排列效果。线的其他表现:(补充内容,选讲)a)线的粗细———粗线有力,细线锐利、纤细而神经质。另外,细线又具有速度感。线的粗细可产生远近关系,粗线前进,细线后退。b)线的浓淡——线的明度产生远近感,及凹凸感。c)线与间隔——远近感的形成,密集的线后退。d)线的方向性—并行线方向的改变,可表现三次元的效果。垂直线有庄重、上升的感觉,水平线有静止,安宁的感觉。斜线则表现为运动和速度,曲线给人以流动柔美之感。e)线的点(反之为点的线化)f)线的面化密集的线的方向改变及疏密可造成立体的或曲面的感觉。三、线的错视(略)1、由于附加物的影响,显得不平行。2、由于斜线插入显得斜线不在一条直线。3、同等长度的两条直线,因两端的形状不同,感觉长短也不同。4、曲线与直线并置时,直线会产生曲线感。第三节面的概念面有两种解释:一是线移动的轨迹,二是浓密有致的点。都可以形成面,它们都具有长度,宽度,有位置,有方向性,但无厚度。一、面的形成:点的平面密集可形成面,线的密集排列,纵横交叉可形成面,点与线的适度扩张可成为面。二、面的形态:面的形态较复杂,可归纳为:几何形、有机形、偶然形、不规则形、徒手性形态的面、直线性的面。三、面的构成:主要考虑各种形态面的组合及面与面的分割所形成新的面或体的视觉效果。总之,点、线、面的设计元素各有其特有的性质与表现性,把握好它们的内涵,才能提高构成设计的能力,达到完美的视觉效果。图与底,正与负的形象(选)在平面上,最先吸引人的视觉的跳到人的眼前占有空间前进的形象被称为“图”。反之,后退的在“图”周围的空间的形象称为“底”。力的形象就称为正的形象,底的形象称为负的形象。“图”和“底”的形象就像我国的阴刻图章一样,“图”和“底”总是相互陪衬着的。“图”和“底”的关系并非总是很清楚的,在形象以不同的方向转换的时候,当形象的一部分被框架骨格线分割或者切除,或者形象和形象之间联合起来的时候,何者为“图”,何者为“底”,就不十分明显。因而就很难辩认出某种形象究竟是正形还是负形,这种构成中所产生的“图”和“底”也就是“正”与“负”随时变化的关系为设计构成中的填色来选择图形,使图形具多样性提供了较多的可能。第三章平面构成形式美的法则构成要遵循的形式法则(即:美的设计原理):是点、线、面、形、色在一定规律秩序的指导下排列、组合中所呈现出来的美感。这种美的法则在我们的自然环境中也是客观存在的。如马路两边的树、铁路的钢轨、树枝的生长规律等,都体现一种秩序感与形式规律。这些形式规律一般体现在:一、变化与统一变化寓于统一中,统一中求变化,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变化是指具有差异的形态要素并置在一起所形成的对比感觉。如:黑白对比、方圆对比、曲直对比、大小对比等。统一是指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形态要素组合在一起所形成一致而协调的感觉。统一不是简单的一致,而是使各种多样变化的因素具有条理性与规律性。统一的原理如下:1.接近的原理如形体的大小类同、色彩的接受、肌理造型特性的接近都容易具有统一感。2.连续的原理这个原理在人们的生活中经常看到和使用。把各种不同的形态和各种不同的色彩的物体,用一根直线、曲线或者折线不断地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也仍能够得到统一。3.闭合的原理将同一个造型要素的形态,隔开一定的距离相互向内侧闭合,从视觉上得到的是另外一个整体而统一的形态,原来闭合前的单一的造型要素则被忽视了。二、对称与均衡对称,也称均齐,自然界中对称形体随处可见。如:花、叶、动物、人的形体结构、车辆、飞机、风筝、自行车等等,体现了实用性对称形的美学观。对称:是以“中轴线”为基础,两侧施以同形、同量、同色的对称形象,是等形等量的组合。(1)轴对称:“以对称为中心.左右、上下或倾斜一定的角度的等形的对称图形(图1)。(2)中心对称:对称的图形,对称点在中心称为中心对称。(图2)(3)旋转对称:一个图形按照一定的相同的角度旋转,成为放射状的图形,称为旋转对称,旋转90度的图形,称为回旋对称。旋转180度的图形彼此相逆,叫逆对称,也称反转对称。(图3)(4)移动对称:图形按照一定的距离或按某种一定的规则乾地平行移动所得到的图形称为移动对称。(图4)(5)扩大对称:图形按一定的比例放大,称为扩大对称。(图5)均衡:即平衡。是遵循杠杆力学原理,以同量不同形的组合取得画面的平衡状态。均衡的构成形式,要把握住重心,布局自然合理。对称形构成具有稳定、沉静、庄重的视觉的心理效果,具有秩序美感。均衡形构成具有灵活、生动、活跃感、富有一定的动势,具有运动的美感。三、节奏与韵律节奏和韵律是时间艺术的用语,在音乐中是指音乐的音色、节拍的长短、节奏快慢按一定的规律出现,产生不同的节奏。在构成中为同一形象在一定格律中的重复出现产生的运动感。节奏必须是有规律的重复、连续,节奏容易单调,经过有律动的变化就产生韵律。如:连续、渐变、重复等。韵律是按一定的法则而变化的节奏;也就是不同的节奏有规律地连续伸展的整体感觉。(韵律是诗歌中常用的名词。原是指诗歌中的声韵和律动,音的轻重、长短、高低的组合,匀称间歇或停顿。在构成中韵律常伴与节奏同时出现。通过有规则的重复变化。对比、等比处理使之产生音乐诗歌般的旋律感,运用得好就能增加作品的美感和诱惑力。)第四章骨骼与基本形第一节骨骼的概念也称框架,是指形象的编排秩序,它具有分割画面的空间及固定基本形的位置的作用。骨格是支撑构成形象的最基本的组合形式,使形象有秩序地经过人为的构想,排列出各种宽窄不同的框架空间,把基本形输入到设定的骨格中以各种不同的编排来构成设计,骨格既起到编排形象和管辖形象的空间作用。自然界也有骨骼的存在,如鱼鳞、树的树叶与树枝的编排。平面构成中,骨格是支撑构成形象的最基本的组合形式,使形象有秩序地经过人为的构想,排列出各种宽窄不同的框架空间,把基本形输入到设定的骨格中以各种不同的编排来构成设计,骨格既起到编排形象和管辖形象的空间作用。第二节骨骼的分类一般分为四种:规律性骨骼非规律性骨骼作用性骨骼非作用性骨骼(1)规律性骨骼:就是按数学方式精确、严谨、有秩序的排列构成。最常见的有重复、渐变、发射构成方法。(2)非规律性骨骼:一般没有严格的骨骼线,构成方式比较随意自由。如:对比、密集、变异等方式。(3)作用性骨骼:这种骨骼给形象以准确的空间,每个单元的基本形必须控制在骨骼线内。作用性骨骼线一般采用正方形格式,因为它便于基本形方向、正负的变换。(4)非作用性骨骼:这种骨骼有助于基本形的排列和组织。在构成设计中,我们一般是将基本形单元安排在骨骼线上的交点上,当形象构成完后去掉骨骼线。其表现方法主要是依靠基本形大小不同所形成的疏密关系的变化,通过密度大的重色将密度小的亮部衬托出来,形成画面明暗的鲜明对比。第三节基本形在平面设计中借以表达意图的视觉元素,它是表达构成意图的主要手段,是构成设计的基本单位。设计由一组重复的或彼此有关联的“形”构成,这些形称之为基本形。基本形由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成,在构成内部起到统一的作用。基本形设计以简为宜。基本形有助于设计的内在统一,在构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包括点、线、面。基本形的形状、大小、色彩和机理受方向、位置、空间和重心的制约。第四节形象、形态形象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的具体形状。形象在构成设计中是表达一定含义的形态构成的视觉元素。形象是有面积、形状、色彩、大小和肌理的视觉可见物。在构成中点、线、面是造型元素中最基本的形象。由于点、线、面的多种不同的形态结合和作用,就产生了多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和形象。形态的分类:理念形态→抽象:(几何形、有机形、偶然形)现实形态→具象:(人为形、自然形)第五节形象形态的组合关系(即:基本形的构成)(详)在设计中,通常要将几个基本形组合在一起构成新的形象,我们用最简单的形→圆形来解释形态的组合关系。(1)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有一定距离。(2)接触:形与形的边缘正好相切。(3)重叠:一个形叠在另一个形之上,产生前后关系,形成一远一近的层次变化。(4)透叠:形与形有透明性的相互交叠,没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5)结合:形与形相互结合成较大的新形象。(6)减缺:一个形被另一个形局部遮挡,形成一个新的形。(7)差叠:两个形象相互交叠,交叠部分成为新的形象,其余部分被减去。与透叠相反,只有互相重叠的地方可以看见。(8)重合:形与形相互重合,变为一体。第五章平面构成的基本形式(重点)平面构成形式多样,主要有:重复、近似、渐变、发射、对比、密集、分割、空间、纵深、肌理等形式。这些构成形式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和作用的。第一节重复构成一、概念:在同一设计中,相同的形象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称为重复构成。重复是指同一画面上同样的造型重复出现的构成方式,设计中运用重复的形式,无疑会加深印象,使主题得以强化,也是最富有秩序感和统一感的表现手段,歌德说:重复就是力量。电视广告的重复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