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流程介绍二〇一〇年五月1提纲1.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简介2.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流程(1)各个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介绍(2)项目整体基本建设流程3.讨论时间2第一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及前期管理3一、建设项目的4个阶段二、项目前期阶段:开始策划-开工建设决策阶段C设计阶段D实施阶段E收尾阶段F概念立项批复开工竣工决算41.建设项目需求分析与规模确定2.政府审批手续的办理3.建设条件的落实4.设计方案的优化与管理5.工程招标的管理三、建设项目前期管理重点内容5四、项目前期工作的特点1.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2.脉络复杂、制约关系明显3.参与单位多,协调量大4.独特性6第二部分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流程7重要概念1.主要审批政府部门发改委、规划委、土地局、建委2.决定审批内容的重要因素:(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企业自筹)---决定发改委的审批内容注:市政工程多为政府投资(2).土地取得方式(新征地、自有用地)---决定规委、土地局的审批内容注:市政工程多为新征地8主要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内容及流程9规划委行政审批内容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重要区别--规划先行10申报规划意见书前需要进行的规划相关工作(以道路工程为例)规划条件设计规划方案设及批复征求各管线单位意见管线项目综合管线设计综合立项批复条件管线规划意见书前置条件11一、新征占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12一、新征占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一)建筑工程规划意见书(选址)需要提供的文件: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对项目的相关批复及规划文件,如:(1)危改项目:市、区危改办对危改项目的批复意见,市政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意见及批复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材料;(2)市级开发区或产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件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规划设计图纸黑(或申请人为入区单位,还需提交开发区管理部门对入区单位的批复意见及用地范围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3)绿隔项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审查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市规划院核定的规划意见书(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规划意见书附图4份。134、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原件;5、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意见函复》等前一阶段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须表述取得用地的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文件;7、申报的建设项目拟规划设计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基本比例尺1500或12000(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1份,并用铅笔画出用地范围;9.建设用地钉桩成果;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14一、新征占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市政工程规划意见书1、道路工程(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2)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3)建设单位新征(占)的用地申请文件(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用地要求及拟建项目情况说明;15(4)道路工程征地图(含道路方案)1份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1:500或(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并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5)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的情况说明;(6)函复或规划方案批准文件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162、管线综合工程(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2)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3)相关道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4)项目综合会议纪要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5)配套市政管线设计综合图2份及电子文件,含说明,会签表,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含管线实测内容的1500道路设计图;(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17一、新征占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文件: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单位用地申请,须表述取得用地的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3、《规划意见书附件(选址)》及附图复印件(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相关文件);184、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原件(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相关文件;5、《建设用地钉桩成果》;6、由提供规划申报用图的测绘部门,按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1:500或1:2000地形图5份(机要项目4份;用地单位为多个的,需按增加单位个数增加相应份数的地形图);7、需要使用项目名称的须提交地名命名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19一、新征占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文件: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规划意见书附件(选址)》、《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附件(选址)》中注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交的有关文件(新农村改造项目,还需提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附件及附图复印件);4、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的文件;(自有用地的建设项目、施工暂设工程、构筑物不需此项,翻建工程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205、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意见书(选址)》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及附图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的要求绘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按A4规格(竖向)装订成册)1套,另再附相同设计总平面图5份(建设单位为多个的需按增加的单位个数增加图纸份数);(施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设计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6、需要办理竣工档案登记的,须提交《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7、提交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复印件,依法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还须提交《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已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的不需提交);8、需要使用项目名称的,须提交地名命名(建筑物名称核准)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复印件1份;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21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22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一)规划意见书(条件)需要提供的文件: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项目用地权属证明(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4、建设项目情况说明5、申报的建设项目拟规划设计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6、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基本比例尺1500或12000(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1份,并用铅笔画出用地范围;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24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文件:与新征地项目所需材料基本一致25规委办理事项1.规划意见函复2.设计方案审查意见3.订桩通知单4.勘察设计招标备案5.城建档案备案26发改委行政审批内容27一、政府投资项目种类根据政府资金投入的方式(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一)直接投资项目(>30%):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安排年度投资计划。(二)补助类项目(≤30%):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28二、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一)项目建议书。需要提供的文件:1.主管部门立项申请2.规划部门意见(注意:项目如果有地下面积,必须有规划部门意见)3.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和京发改[2006]1175号)4.市财政局关于运行经费的批复。(政府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5.征地意向书(新征地项目)。6.项目招投标申请及附表。(提前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的项目,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文和京发改[2006]1126号)。7.其他相关材料。29二、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提供的文件:1.主管部门立项申请和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2.规划部门设计方案复函3.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4.国土部门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12号)5.对交通产生重大影响的,要求交通部门的交通部门的影响评价306.节能审查,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者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要做节能评估,其余的要做节能备案(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京发改[2007]286号)7.如果使用水源或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要提供水务局或国土部门关于水源热泵的意见、市规委关于水源热泵意见。(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发改[2007]887号)8.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和京发改[2006]1175号)9.项目招投标申请及附表。(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文和京发改[2006]1126号)。10.其他相关材料。31二、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三)初步设计概算。需要提供的文件:1.主管部门立项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二年)。2.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3.其他相关文件。4.原则上,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不得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总额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面积的10%。(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和京发改[2006]1175号)注:部分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由发改委会同规划委共同批复。32二、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四)年度投资计划。需要提供的文件:1.主管部门立项申请和项目批复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3.已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4.其他相关文件33三、补助类项目审批程序需要提供的文件:1.主管部门补助申请2.规划部门意见(注意:项目如果有地下面积,必须有规划部门意见)3.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4.国土部门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12号)5.自筹资金落实情况。6.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34三、补助类项目审批程序需要提供的文件:7.市财政局关于运行经费的批复。(政府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8.节能审查,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者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要做节能评估,其余的要做节能备案(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京发改[2007]286号)9.如果使用水源或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要提供水务局或国土部门关于水源热泵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