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时文选粹】这条小鱼在乎编者按:这是一篇旧文,今天读来感觉俨然是新鲜出炉。2016年沸沸扬扬的“罗尔事件”、2018年9月金华小伙儿扶老人反被讹诈,国庆期间老君山景区为方便游客推出“一元午餐”却被质疑炒作……现实生活中不断上演着类似的悲剧。面对如此惨淡的人生,是心灰意冷,封存爱心,还是直面人生,奋然前行呢?有句歌词说得好:“一直努力永不放弃,改变世界改变自己”。这条小鱼在乎①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地铁上,瞧见无座的老人孩子很想让座,一看他们不像很疲惫的样子,想想自己一天班上下来也挺累的,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坐着不动;大街上,看见有人带着孩子求助,心有同情,却因疑心这是拐来的孩子,便什么事也没做走开;马路上,听见有人在问路,想插嘴相助,转念一想“何必多此一举”,又若无其事地经过……我们常常瞬间产生善念,但为什么没有更进一步,把善念变成善举?②善念如花,善举似果。善念之花常开,善举之果却不易结。心怀善念,是有善端,这就像是水之源、火之星,正是善的基础。然而,如果徒有善念而不为,也不过停留在“想”的层面,既不能给陷入困境的人以帮助,也不能给社会风气注入正能量,最终难免水源枯竭、火星熄灭。就此而言,善行比善念更重要,行动比观念更重要。③有这样一个启人深思的故事。暴风雨后,海边沙滩的浅水洼里,有许多被卷上岸来的小鱼。一个小男孩不停地捡起小鱼扔回大海,有人劝他:“孩子,这水洼里有成百上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我知道。”小男孩回答。“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这条小鱼在乎!”男孩一边回答,一边捡起一条小鱼扔回大海。以行动为导向,把善念化成善举,涓滴以耳熟能详的故事为题目,暗示文章主题。①由徐川老师成为“网红“一事,顺便指出其中的重要原因,开篇点题。②比喻论证。论述善念与善举的关系,紧扣话题,生动形象。③举例论证。论述善念化成善举不在于事情大小,而是在于付诸于行动,马上行动。2/5`又何尝不能汇成大海?倘若总在“值不值得”“需不需要”的犹豫中延宕,我们往往就错过了让一条小鱼重返大海的机会。④当然,止步于善念,也有现实的无奈。前段时间,有朋友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消息,呼吁关注一名生活困难的儿童。然而,当地人得知后去寻找,却发现孩子的情况并非如此。朋友忙不迭发更正、发说明,浇灭了道德热情,更让人情绪有些沮丧。的确,不对称的信息、不规范的求助,往往给爱心添堵。从扶起跌倒的老人需要“立此存照”,到救助街头的乞丐却发现他们有的月入上万,这些坚硬的现实,冲击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拉长了从善念到善举的距离。“一臂之力”“一步之遥”,在很多人那里变成了举棋不定的两难选择。⑤有人说,最可怕的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善念之花结出善举之果,需要每个人的嘉言懿行与共同努力。纵然有过“流血又流泪”的极端案例,但是崇德之心不能因此止步、向善之行不能就此裹足。有诗人曾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果能使一颗心免于哀伤,我就不虚此生;如果能解除一个生命的痛苦、平息一种酸辛,帮助一只昏厥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巢中,我就不虚此生。”诚然,保护善念的环境还需要涵养,托举善行的制度还需要完善,但对每个人而言,首先要让自己心中的火熊熊燃烧。④反面论证。通过生动举例,论述现实中善念向善举转变存在的困惑及障碍,提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⑤理论论证。论述保护善念的环境需要涵养、善行制度的完善和个人的爱心。⑥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悲悯之情、乐善之意,可是否伸出这只手、迈出这一步,却成为平庸与高尚的分界线。“你就是他人的环境”,让善念更多转化为善行,让善行善举少一些无奈,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善念在路上,我们也不能让善行迟到。来源:2015-04-03人民论坛作者:杨彦⑥强化观点。让善念多多转化为善行需要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3/5`【时代警语】有人说,最可怕的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善念之花结出善举之果,需要每个人的嘉言懿行与共同努力。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悲悯之情、乐善之意,可是否伸出这只手、迈出这一步,却成为平庸与高尚的分界线。“你就是他人的环境”,让善念更多转化为善行,让善行善举少一些无奈,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善念在路上,我们也不能让善行迟到。【思维串联】【相关链接】罗尔事件,以法治安放好爱心“罗尔事件”酿成了一次不大不小的信任危机。从为患白血病的小朋友转发、打赏,到质疑其父罗尔有能力自救、此事为营销行为,一天之内,公众情绪坐了次过山车。1日,事情有了个初步的结果。经几方商议: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将总计2626919.78元的微信用户赠予款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这不是爱心的第一次折翼:去年8月,南京一个家庭有房有车,患儿获600万捐款但后续善款没有妥善处理,其父遭网友联名报案诈捐。“罗尔事件”虽暂告段落,相同的剧情却或许还会上演,摆在人们面前的还是那道关于慈善的新考题:完全陌生人化的网络空间,如何安4/5`放好公众的爱心?需要肯定的是,网络自媒体平台上的慈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众的“公共精神”。传统意义上,慈善救助往往被认为是“政府与企业家的事”,今天,新媒体的低成本让很多普通人迈开脚步,去践行公共精神,去兑现“一元钱也是爱”。说到底,被“你给我站住”的标题打动、为孩子天真无邪的笑脸流泪,并不是丢人的事儿。然而,在自媒体平台极大地降低了求助成本之时,信息的筛选、甄别成本却也相应提高。现实中,网上求助的不实信息,确实也不在少数。更何况,还有一些企业、机构和个人,以博取眼泪的方式来进行推广、宣传,被人直斥为“带血的营销”。在这样的情况下,正需要让制度更好地为慈善护航。今年9月1日,中国首部慈善法开始施行。然而,法律总是有滞后性,飞速发展的技术、快速变化的社会,总会出现法律调整不到的盲区。恰如慈善法专家指出的,帮助罗尔营销的某公司可能因为“非法募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罗尔通过个人公号“卖文”打赏属于个人求助而非募捐,不受慈善法的调整。那么,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应该如何界定?通过网络求助的行为,应该如何规范?公募主体、公募行为,又应该如何与信息社会对接?试想,若是求助信息发出之时,不仅包括疾病的严重、支出的庞大,而且说明求助者确实无力负担,或许比单纯的煽情,更让人能作出合理的判断。而个人求助之后,所筹集到的资金如何使用、信息如何公开,同样可以有具体的规定。问题出现之处,也正是可以改进之处。民政部门若能及时介入,把罗尔事件做成经典案例,无疑是对公众爱心、民间慈善“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而社交平台的募捐规范、信息审核,同样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建章立制、调整改善的工作。爱心是容不得亵渎的。不管是不实的信息,还是有意的隐瞒,都可能让公众的爱心受挫。这损害的不仅仅是面对他人的苦难慷慨解囊者,更是那些未来可能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从这个角度上说,法治的规范和调整,并非人为增加门槛,而是对于爱心最好的呵护。5/5`在公共生活中,涵养信心和信任;在法治生活中,完善规则与制度。唯有这样,才不会让公众的爱心,在一次次的“狼来了”中被消磨。来源:2018年09月13日人民网-人民日报作者:林峰【思考】1.结合文本和个人经历,你认为阻碍善举施行的原因有哪些。2.有人说,消费善心是对慈善的釜底抽薪,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