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兹因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现就本人(身份证号:)及配偶(身份证号:)双方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住房资助能力作如下具结:姓名与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市区房屋地址建筑面积(M2)以上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具结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表适用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2.直系亲属仅指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及子女;3.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否则,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有住房资助能力。